新会区国胜建筑安装工程部:
本委依法受理古小兵与你单位的劳动争议一案(案号为:鹤劳人仲案字〔2024〕第146号),因无法联系你单位,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案的《开庭通知》,本公告自张贴或挂网之日起三十日视为送达。
本案公开排期定于2024年3月7日上午9:00开庭(应到地点:鹤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1)庭,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水围新村132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电话:0750-8933127),请届时带齐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材料及有效的身份证明出庭。
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进行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鹤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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