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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人社:“调、裁、审”联动 合力化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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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8日上午,鹤山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梁智毅、人社局仲裁院副院长黄翠婷,总工会维权部部长吕志杰以及劳动人事争议三方联合调解中心公益律师,在市调裁审对接中心共同参与了一起劳动争议案件调解,并最终取得和解,圆满解决争议。

  此前,劳资双方因工资计算标准的问题存在较大分歧,并因此产生多宗劳动争议案件,且双方在每个案件中均针锋相对,各执一词,拒绝和解。为统一调裁审标准和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发展,仲裁员在进行充分调查后了解到双方当事人的内心真实需求和顾虑,遂启用“调裁审”三方联动机制,主动对接法院和工会工作人员,共同引导双方到调裁审对接中心协商解决。劳动争议调解员、劳动关系协调员、公益律师以及法官分别从多方面、多角度帮助双方分析案情,耐心地释法说理。最终,劳资双方相互体谅,达成和解协议。

“调裁审”三方联动调解现场(1).jpg

▲“调裁审”三方联动调解现场

  据了解,为针对现时劳动争议纠纷频发且呈多样化、复杂化的趋势和特点,鹤山市人社局从“大调解”工作体系入手,与市人民法院、市总工会加强联动融合,自2022年起不断探索实践,联手搭建了江门地区首个“人社+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调裁审对接平台,并先后在市人社局、中欧劳动关系联处中心和址山镇信访超市分别设立调裁审对接中心和工作室,实行调解前置,将调解贯穿于各个环节。

  在“调裁审”联动机制的持续运转下,实现了“一减两提升”:一是案件审理用时减少,其中速裁案件平均审理用时由法定的45天缩短至25天,劳资双方维权成本不断下降;二是案件调解撤诉率提升,全市劳动争议案件调撤率85.23%,同比提升20%,处于江门市地区前列。三是案件结案率同比提升10%,劳动人事争议调处效能大大提高。

  接下来,鹤山市调裁审对接中心将扎实推进劳动争议多元化解体系建设,继续擦亮“鹤CAI”和谐劳动关系品牌,深化完善“调裁审”深度衔接机制,增强争议的前端化解合力,及时妥善处理诉求矛盾,促进劳动关系稳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