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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鹤山市社保局开展“三行动”,让社保服务更有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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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鹤山市社保局围绕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总要求,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积极探索令群众满意的社保服务,近期,鹤山市社保局开展 “三行动”,让社保服务更有温度。

  一、落实“调整2021年退休人员养老金”行动

       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从2021年1月1日起,鹤山市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同步调整,鹤山市实现全市企业职工养老金连续17年上调!为确保2021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按时保质完成,鹤山市社保局多措并举提高发放效率,全力统筹推进,确保参保人退休待遇在6月底前足额发放到位,为全市企业退休人员送上“七一”民生大礼包,进一步保证了全市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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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稳步推进“清数”和“筑墙”行动,筑牢风险安全网

  按照省“清数”和“筑墙”行动方案的部署和要求,鹤山市社保局迅速成立工作专班,以“清数据、除隐患、堵漏洞、筑屏障”为目标,每月比对清算系统中待遇支付数据,并生成疑点信息交由业务部门核查筑牢社会保险基金支付最后一道防线,重点分析历年基金审计发现的问题,全面梳理风险要点,制定防控措施,完善基金财务核算系统,堵塞漏洞,规范财务管理,加强内控监督,筑牢风险安全网,守护好人民群众的每一分“养老钱”“保命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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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开启城乡居民养老待遇“提醒办”行动,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

  为确保城乡居民养老待遇准确发放到参保人手中,消除“数字鸿沟”“信息屏障”,鹤山市社保局工作人员每月月初在系统导出当月到期办理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的人员名单,结合当前疫情防控的需要,联系镇(街)人社服务所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开展资格认证,避免参保人因过期认证影响待遇发放,进一步为老年人提供更便捷、更周全、更贴心、有温度的社保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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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鹤山市社保局始终坚守初心,把学习党史作为推动工作前进的自觉遵循,以人民群众满意度为检验标准,切实增强为人民服务的意识,着力解决群众的烦心事,全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贴心、暖心的社保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