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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鹤山市“粤菜师傅” 培训基地评选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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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人社〔2019〕147号

各镇(街)、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方案》(粤发〔2018〕16号)、《广东省“粤菜师傅”工程实施方案》(粤人社发〔2018〕187号)、《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粤菜师傅”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江府办函〔2018〕178号)、《鹤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山市“粤菜师傅”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鹤府办函〔2018〕47号)精神,为深入实施“粤菜师傅”工程,做实“粤菜师傅”培养工作,鼓励“粤菜师傅”提升职业技能,拟开展鹤山市“粤菜师傅”培训基地评选,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我市开展粤菜师傅培训的职业院校、职业培训学校、行业协会、餐饮企业。

二、评选条件

申报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建立规范的培训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风险管理等制度,有具体的培训教学大纲。

(二)年培育“粤菜师傅”的规模在150人以上,获证人数比例不少于30%,培训基地设置粤菜相关专业(工种)2个或以上。

(三)教学师资具有中级职称或高级工以上资格的应当占50%以上,所设专业(工种)教师3人以上。

(四)实际教学和实训场地的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其中,有满足教学要求的专用教室,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以上;有满足专业(工种)基本操作和实训教学需要的实训场地,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上。

(五)与1家以上餐饮企业建立了稳定的深度合作关系,签订合作开展“粤菜师傅”培训协议,共同研究确定培养目标、培养计划、培训课程,共建培训合作基地。

三、名额及奖励

(一)名额:一名。

(二)奖励资助

被评选为鹤山市“粤菜师傅”培训基地的,给予一次性建设经费资助5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可优先推荐申报江门市“粤菜师傅”培训基地。

四、培训基地职责

“粤菜师傅”培训基地设立后,应以培养“粤菜师傅”为目的,积极开展粤菜烹饪技能提升、技能研修等工作,进行“粤菜师傅”技能培训、考核评价、技能竞赛、菜式研发、课程开发及成果交流展示等任务。

五、评选程序

(一)报名阶段(2019年9月2日-10日)

各镇(街)要广泛发动符合条件的机构报名,动员有意愿申报的单位填写《报名表》,连同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相关佐证材料提交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评选阶段(2019年9月中旬)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参评条件受理审核申报材料,确定候选名单。组织成立专家评审组,由专家评审组通过资料审核、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综合评议。

(三)表彰阶段(2019年9月下旬)

9月底前,举行鹤山市“粤菜师傅”培训基地揭牌仪式,授予“鹤山市粤菜师傅培训基地”牌匾,并按规定发放一次性建设经费资助。

六、工作保障

(一)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提高站位,将实施鹤山市“粤菜师傅”培训基地评选作为推进“粤菜师傅”工程的一项重要举措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任务,抓好落实,充分发挥统筹作用。

(二)宣传发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以及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全方位、立体化宣传“粤菜师傅”培训基地评选,树立粤菜师傅培训典型,提升粤菜师傅培训就业示范带动作用。

(三)经费保障。鹤山市“粤菜师傅”培训基地资助及评选工作经费在市就业创业专项资金中列支,要完善审批手续,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联系人:梁转华,联系电话:8933178。

 

附表:2019年鹤山市“粤菜师傅”培训基地申报表


 

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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