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开发式帮扶任务)任务清单的通知》(粤农农计〔2026〕39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开发式帮扶任务)的通知)(粤财农〔2026〕70号)文件精神,下达鹤山市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开发式帮扶任务)210万元用于开展常态化帮扶工作,前期已安排140万元用于双桥村产业发展孵化基地及农贸市场建设工程。结合前期项目申报情况及实地核查论证,现计划安排剩余70万元用于鹤山市雅瑶镇古桥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农产品加工和交易中心新建项目。已确定支持主体名单及资金分配情况见附件。
附件:鹤山市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开发式帮扶任务)支持主体名单及资金分配表.docx
鹤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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