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1日至6月1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鹤山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开展了十三届市委第一轮巡察。7月25日,向鹤山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针对反馈意见指出的4大方面问题共38个具体问题,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并承担整改责任,逐条逐项列出问题清单,认真分析查找存在问题的原因,逐条逐项抓落实。截至2022年10月25日,共制定110项措施,已完成整改事项38个(其中列入长期整改事项24个),整改完成率100%。现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开,接受社会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指正。
一、切实承担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整改实效。一是统一思想认识。接到巡察反馈意见后,局党组迅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局领导班子成员、各股室和下属单位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带头开展查摆整改工作。二是组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迅速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指导督促,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确保巡察整改各项工作全面落实。
(二)坚持举一反三,推进标本兼治。一是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局党组牢牢坚持“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的,一个都不放过;责任人责任追究不到位,一个都不放过;制度治标不治本完善不到位的,一个都不放过”的原则,不断强化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认真研究制定《中共鹤山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直接责任人和相应的整改措施以及整改时限,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整改到位。二是坚持举一反三。在认真抓好具体问题整改的基础上,注重建章立制、源头根治,组织修订完善《鹤山市农业农村局信访工作制度》《农业行政处罚文书制作指引》等规章制度,牵头制定《2022年鹤山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实施方案》《鹤山市农村厕所摸排整改“回头看”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通知》等指导性文件,确保整改取得扎扎实实成效。
(三)层层推进落实,杜绝敷衍推诿。一是层级落实整改要求。局党组先后组织召开巡察整改工作动员会、推进会、专题研讨会、民主生活会等会议共13次。局领导班子成员、责任股室单位、责任人严格对照整改清单明确的工作任务,逐条逐项抓整改落实,形成全员参与、层层负责、上下联动抓整改的工作局面。二是确保整改工作实效。强化巡察整改工作的统筹督促指导力度,局党组每周听取一次整改进展情况汇报,每2周更新报送一次整改工作进度,对巡察整改工作中出现不重视、不认真、不彻底、进度慢等苗头问题的及时予以提醒督促,组织研究解决,确保不折不扣完成各项整改工作任务。
二、认真对照巡察组反馈意见,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一)针对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和落实上级工作安排不够到位,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未充分发挥问题
1. 学习贯彻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不够全面。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局党组专题加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习近平同志《论“三农”工作》,始终把“三农”工作牢牢抓住、紧紧抓好。二是贯彻落实项目进度和资金使用“双监控”长效机制。每月逐笔梳理专项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研究改进和推动措施。三是开展项目库储备工作。做好2023年省级涉农资金储备入库的项目预备,出具实施方案的意见审核表。
(2)学习贯彻中央关于乡村振兴战略决策部署还有薄弱环节。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通过局党组会议、结合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专题加强学习2022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二是牵头制定《2022年鹤山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实施方案》。
2. 谋划乡村振兴工作力度不足。
(1)对部分产业规划定位不清晰,未发挥编制引领作用。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共和蔬菜茶叶南药产业的培育已具一定规模,已建设多处蔬菜、南药和茶叶种植基地,对区域产业带动作用明显,初步形成了稳定的联农带农机制。二是已完成对我市茶叶产业进行全面摸底调研,形成《鹤山市茶产业扩面提质专题调研报告》。三是成立农业产业工作专班,推进农业产业工作。
(2)推进“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工作力度偏弱。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积极打造古劳水产专业镇、白水带茶叶专业村,示范发展特色农业产业,以点带面推动水产和茶产业上台阶。二是强化技术指导,促进示范带动。桃源镇甘棠村鸡苗项目方面:长期或季节性聘请当地农户约35户;鹤城镇新联村澳洲龙虾项目方面:通过“公司+农户”模式带动周边农户近20户进行澳洲龙虾养殖,养殖面积约350亩。
(3)推进粮食安全生产还不够有力。开展耕地“非粮化”宣传力度弱,调查研究少,未有分类稳妥制定有效治理措施;推进撂荒地复耕复种工作不够有力,市镇村三级联动效果不明显。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成立由全市各单位组成的粮食生产工作专班,加强对粮食生产工作调度,做好农资保供、补贴发放、水利资源调度和统计数据及宣传等工作。已完成三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和省级实际种粮一次性补贴的发放,保护和调动农民适度规模种植水稻的积极性。二是加快耕地“非粮化”整治工作,“非粮化”整治取得初步成效。三是强化后续管护,巩固15亩以上连片撂荒地整治成果;正在进行我市15亩以下疑似撂荒耕地排查和分类工作,对具备复耕条件的地块多措并举开展复耕复种。
3. 推进农村基础设施长效管护机制落实不到位。
(1)推进农村人居环境保洁长效机制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立行立改。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开展现场检查,督促镇村加强长效管护,落实问题整改。二是大力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各镇(街)村庄清洁已实现常态化。三是结合日常工作督导巡查,督促指导各镇(街)严格落实长效管护制度,进一步加强管护资金管理和管护成效。分季度按时下达2022年长效管护资金。四是积极推广乡村治理“积分制”,推进试点示范村建设,实践探索推广工作经验,调动村民自主管理意识。五是召开乡村振兴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下阶段人居环境和厕所革命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工作督导,及时反馈发现问题,督促镇(街)落实问题整改。
(2)高标准农田建设存在“重建轻管”现象。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针对存在淤塞问题的渠道开展清淤工作,9月上旬恢复渠道通畅。二是加强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的日常监督检查。定期到各镇抽查高标准农田的建后管护情况,督促相关镇对照要求做好高标准农田项目的建后管护工作,保证工程设施能真正发挥作用。三是继续向市财政争取管护资金,争取把管护资金列入年度预算中。
4.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
(1)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学习部署。二是加强审核把关,确保全体班子成员将个人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情况等重点工作任务纳入年度述职。
(2)抓党员意识形态教育不严。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对退休党员的组织关怀,定期走访慰问、谈心交心,及时掌握其生活及思想动态,传递组织关怀。二是修订完善工作方案,开展系列党建活动,以多样形式强化党员意识形态教育。三是及时掌握党员工作生活及思想动态,传递组织关怀。
(3)对宣传阵地管理意识不足。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局党组加强工作部署,全面排查管理风险并立行立改,坚持抓常抓细。二是强化意识形态宣传,利用单位宣传栏、电视、LED屏积极开展宣传教育。
(二)针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有差距,抓作风建设不够有力问题
1. 为民服务意识弱化。
(1)益农工作存在形式主义。对益农信息社疏于管理,未真正发挥作用。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与中国移动江门分公司联合,组织开展对益农社进行全面的检查督查,对存在问题的信息社及时进行警告和纠正。二是加强了对益农信息社的宣传教育,逐步建立益农信息社服务台账。完成全市112个益农信息社的检查并督促益农社建立服务台账。
(2)推动渔船渔民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不够主动。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立行立改。及时将专项补助资金下达到沙坪街道办事处用于采购气胀式救生衣,提升渔民群众应急救援能力,保障渔业安全生产。二是强化渔船渔民各类专项资金支出使用的全过程监管,充分发挥资金效用。
(3)红火蚁防治工作乏力。红火蚁防治工作形势仍然严峻,威胁群众生产和生活安全。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组织各镇防控队员对辖区内红火蚁进行统一施药防控。二是加强红火蚁识别和防控技术宣传,对村级红火蚁防控服务队员和农药经营者进行红火蚁防控技术培训。三是加强统防统治,针对我市红火蚁防控重点农村生活区域和农用地开展统一监测及施药防控,做好防控技术示范。四是下发红火蚁专用饵剂到各镇(街),做好春秋季施药防控,引导并督促各系统、单位落实责任区防控,推动红火蚁蚁巢密度、发生面积和危害程度不断降低。
2. 履职担当精神不足。
(1)落实农村“三资”共性问题“清零”牵头整改还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指导镇(街)开展村级违规发放津补贴及奖金专项治理行动,督促镇(街)全面落实整改。二是召开鹤山市农村集体“三资”暨农村财会业务培训班,培训各镇(街)三资办及第三方记账公司共70多人,提高了我市“三资”管理工作人员的履职能力。三是派出工作人员下沉到镇指导督促“三资”问题整改工作。四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通知》,指导镇(街)进一步明确第三方代理服务机构的代理责任。五是持续推进经济社按月报账记账试点工作,目前有483个经济社实现了按月报账记账。六是制定了鹤山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实施细则。
(2)监管农业执法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局党组专题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编印了《农业行政处罚文书制作指引》供全局执法人员在执法办案中查阅参考,提高“执法为民、服务三农”的工作效能。二是加强渔业执法方面,定期开展西江鹤山段的执法巡查,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6次。三是制定了《2022年鹤山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加强对种子、兽药、肥料、饲料、农药、农业机械等重点农资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的监管,重点打击假冒伪劣种子和肥料专项执法行动,查处违规使用农药案件2宗。
(3)督促乡村振兴项目实施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项目监督和工作指导,督促镇(街)提高项目建设效率和资金支付进度。二是强化项目审核,对上报的项目开展实地核查,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入库;结合镇域美丽乡村发展规划实际,加强生态宜居美丽乡村项目储备,提高项目申报效率和资金奖补效果。三是把镇(街)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项目完成情况纳入镇级年终绩效考核(农村人居环境项)。
(4)推进动物防疫工作有差距。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整理和印发动物防疫制度和工作指引(模板)到各镇(街),指导更新动物检疫申报点的上墙防疫制度和工作指引,为办事群众提供清晰指引。二是指导宅梧镇、双合镇根据辖区养殖场数量和养殖规模配备动物防疫人员,健全动物防疫队伍。三是推动实施特聘动物防疫专员计划,招募动物防疫专员11人并全部安排在各镇(街)从事动物防疫工作。四是协调确定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收集方式。五是推动畜牧业转型升级,引导养殖场升级改造,2022年成功创建省级标准化示范场5家。
(5)渔业统计工作统筹不足。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规范数据收集,指导各镇(街)、村使用“广东村镇渔业统计报送与分析系统”报送2022年各月份、各季度的渔业统计数据。二是到镇(街)开展渔业统计工作专项检查,实地督促指导开展工作,并解读渔业统计的相关制度、规定。
3. 内控管理不严。
(1)公车管理缺少真抓实管措施。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车辆维修管理制度》等内部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公务用车使用制度要求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按照要求进行合理合规的申请、取用、退还公务用车。二是组织学习《广东省公务用车管理信息平台管理员操作指引》《鹤山市农业农村局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鹤山市农业农村局汽车维修管理制度》。
(2)经费支出依据不充分。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议,再次深入学习财务报销制度,明确经费报销流程,补充完善审批表等报销资料,并严格执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二是按照餐费报销标准,严格落实备案审批制度,明确标注用餐人数、活动时间、活动内容、开支金额等内容。
(3)高标农田建设项目验收专家费没有附列验收的相关材料以及专家费用的标准。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补充《关于2018年度鹤山市古劳镇等6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核发验收确认的函》作为佐证材料,高标农田建设项目验收专家费按照《关于修订<江门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专家工作规范(暂行)>的通知》执行。二是重新对《财务管理制度》进行完善修订,参照《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修订广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标准的通知》要求,按照专家劳务费标准,完善凭证附件依据,确保包括发票、签收表、专家验收材料、照片等附件齐全、手续完备。2022年8月起,所有支付的专家评审费均附发票、签收表、专家验收材料、照片等附件。
(4)部分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范围的项目,未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进行采购。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组织各股室、单位学习《鹤山市农业农村局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熟悉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的主要内容、交易方式、基本程序和相关注意事项等。二是认真把关“采购计划”、“合同签订”、“合同备案”“履约验收及评价”等各个环节,确保纳入集中采购目录范围的项目必须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采购并符合交易规范。
(5)挤占工会经费。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对工会经费收支范围的学习,坚持工会经费服务职工的原则,合理有效使用资金。二是严格按照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规范工会经费的使用。
(6)对下属单位执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监督缺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对下属事业单位开展固定资产的自查自纠,对固定资产建档立卡登记管理。及时掌握固定资产的情况,加强对下属单位执行固定资产管理的监督。二是做好固资产的核实,对于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实验室场地改造需补录的固定资产已于2022年4月完成补录。
4. 干部队伍监管不严。
(1)部分干部工作纪律松散。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鹤山市农业农村局规章制度汇编(2022年)》。二是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督促全体干部职工严格遵守工作纪律,高效办事。开展内部作风纪律检查,对于违反工作纪律的人员采取现场训诫、书面检讨等形式开展教育。
(2)部分干部规矩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组织召开局党组会议学习《信访工作条例》。强化对信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修改完善《鹤山市农业农村局信访工作制度》,信访处理严格按程序落实层级审批把关,并在《信访件办理表》上加具审批意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压实各股室单位的工作责任。
(3)执行出国(境)证照管理制度不严。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召开党组会议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管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鹤山市农业农村局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整改以来,暂未收到干部职工提出出国(境)申请。二是由局分管领导分别对证照管理员和相关退休干部进行谈话教育,要求相关人员认真落实出国(境)管理有关规定,规范出国(境)证件管理,按期归还证照单位集中管理,如实填报出行计划,建立健全管理台账。
(三)针对党建工作抓得不够扎实,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问题
1. 抓基层党建不够细实。
(1)专题组织生活会不严肃,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召开党组会议,深入学习专题组织生活会制度,明确强调专题组织生活会的严肃性和重要性。二是要求全体党员必须以严谨的态度对待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认真开展自我评价,找准存在问题,结合实际情况填写党员检视问题和整改落实清单,结合工作表现和成效撰写评议意见。三是组织开展勇于自我革命,永葆先进纯洁——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勇当“三农”标兵的专题党课活动,提高党员思想认识。
2. 队伍建设不够严实。
(1)班子成员未能充分发挥专业特长、经验特点履行职责。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充分结合班子成员专业特长、工作经历等情况,优化调整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使领导班子成员熟悉各股室、部门的业务工作,更好地履职尽责。二是组织召开党组会议,班子成员均在会议上汇报分管工作情况。三是组织班子成员学习《广东省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结合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学习《广东省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四是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习2022年中央1号文件。
(2)部分股室工作力量薄弱。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通过内部人员调配等方式增加工作力量薄弱的股室单位人手。二是任免调整一批中层干部,补充相关空缺职位。三是通过公开招录、调入等方式补充干部队伍,弥补部分股室工作力量薄弱问题。
3. 党管干部原则落实不到位。
(1)履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够严谨规范,个别酝酿动议环节无讨论确定意向性人选。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业务人员培训,安排人事工作人员参加市组织系统干部工作业务专题培训班,提升业务水平。二是组织召开党组会议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鹤山市股级公务员职务任免工作实施意见》,进一步明晰干部选拔作用要求和程序规范。三是自查2019年1月至2022年7月选拔任用中层干部资料,补充完善相关记录。
(2)履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够严谨规范,个别任职条件设置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自查自纠2019年1月以来选拔任用股级公务员资料中的存在问题。二是严格按照《鹤山市股级公务员职务任免工作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选拔任用公务员。
(3)执行选人用人规定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结合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局党组专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鹤山市股级公务员职务任免工作实施意见》,吃透弄懂干部交流制度有关要求。二是对任现职超10年未交流股级干部进行合理的职务调整。三是通过干部任免提升年轻中层干部比例。四是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培养,安排干部跨股室轮岗。
(4)下属事业单位竞聘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认真审阅事业单位干部任免资料,如实补充完整。二是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竞聘工作的有关规定,整理完善竞聘的相关资料并归档留存。
(5)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查工作滞后。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按照《关于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全覆盖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全市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回头看”行动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开展自查,按时完成干部人事档案专审。二是巩固档案专项审查工作成果,加快完成新进、新调入人员的档案专项审查工作。
(四)针对上轮巡察反馈的个别问题整改仍不到位问题
1. 上级专项资金使用进度慢问题仍然存在。
(1)部分项目实施不及时,项目资金支付滞后。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相关项目已经全部建设完成,并组织市级专家进行验收并顺利通过验收,市农业农村局已经向财政部门提交了项目报账材料,项目验收材料已经上传至国家管理系统。二是完成农业种质资源主体普查、数据录入、审核等工作,并于2022年3月底前完成资金支付。
(2)部分项目实施不及时,项目资金支付滞后。2021年节能环保型水稻机械化烘干中心项目支付进度慢。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完善农机项目审核制度,对农机项目的申报、实施、验收层层把关,全程督促检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二是2021年节能环保型水稻机械化烘干中心项目中央资金已于2022年3月完成支付。
(3)部分项目实施不及时导致资金被收回。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对被收回资金的具体情况进行逐项梳理,对项目实施主体采取相应措施,加快资金使用进度。二是提前规划和制定方案,提高项目实施效率。已储备通过初步审核的2023年省级涉农项目10个。三是提前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对实施基础有待完善的主体,提前查遗补漏,确保项目成熟度。加强对生产主体的培育,提高其生产水平和辐射带动能力。四是加强项目的实施管理,加快农机补贴办理进度。五是开展项目的事中绩效监督,及时监控项目效益完成情况,确保资金效益。
四、从严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巩固深化巡察整改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根据巡察整改工作,结合《广东省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坚持问题导向,细化任务分解,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8个。截至2022年10月25日,已完成整改事项6个(其中列入长期整改事项3个),已完成阶段性整改并持续推进事项2个。
下一步,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将以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坚持巡察整改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我市“三农”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新成效。
(一)强化党的政治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从严从实抓紧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锲而不舍纠治“四风”,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红线,真正把党章党规党纪时刻记在心上、落实在行动上。
(二)深化各项整改措施,提高巡察整改实效。坚持以严实的工作作风,压紧压实整改责任,以“钉钉子”精神对巡察整改事项一抓到底。一是进一步强化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市“三农”工作实际,将中央1号文件的重要精神和主要内容融入我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并抓好贯彻落实。二是进一步狠抓作风建设。严格内控管理措施,强化干部队伍监管,不断提升为民服务意识,增强履职当担精神,努力培养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三是进一步强化党建引领。始终坚持围绕大局、服务“三农”为出发点,积极打造“党旗红•惠三农”党建品牌,强化党建在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核心引领作用,不断提高党建工作质量和水平,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四是进一步强化整改成果巩固。通过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持续深化和巩固巡察整改成效。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针对已整改完成的事项,要认真开展“回头看”和不定期抽查,坚决防止问题反弹。针对需要长期持续落实整改的事项,持之以恒,盯紧看牢,抓紧抓实,持续跟踪督办,确保整改销号。
(三)抓好整改成果转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坚持以落实整改、促进工作为切入点和落脚点,切实把本次巡察整改成效转化到各项“三农”工作中。团结带领全体干部职工凝聚干事创业正能量,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围绕保障粮食安全生产、打造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纵深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抓好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重点工作,踔厉奋发、笃行不怠,奋力谱写鹤山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50-8853869;邮政信箱:广东省鹤山市人民东路10号之1,市农业农村局;邮政编码:529700;电子邮箱:nyj8800@126.com。
中共鹤山市农业农村局党组
2023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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