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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民政局主要职能和内设机构(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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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民政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草拟规范性文件,参与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工作,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设和村(居)务公开,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拟订城乡社区治理的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

  (三)负责县级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全市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和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务,组织编制地名规划,负责地名命名、更名、销名的审核和地名标志管理工作,负责公开出版的全市性地名类图(册)的审核工作。

  (四)负责依法办理婚姻登记,补发婚姻登记证,推进婚俗改革。

  (五)拟订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六)负责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的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七)指导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八)负责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协调推动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指导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工作。

  (九)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负责全市社会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十一)负责推动慈善事业发展政策落实,监督福利彩票的管理工作。

  (十二)拟订社会工作政策,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鹤山市民政局内设机构及相关情况

序号

名称

主要职能

股室负责人姓名

及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传真

邮政编码

1

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股)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公开、督察督办、安全生产、信访、信息、宣传、外事、财务、预决算、资产管理和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建、纪检、意识形态、内部审计、群团等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公平竞争审查和行政审批、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政策法规咨询等工作。承担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和离退人员服务工作。负责民政事业统计工作。拟订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计划。检查和监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监督下属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基建修缮工程和财务管理工作。

股室负责人:温锋

0750-

8891673

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南路32号

0750-

8891993

529700

2

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股(市地名委员会办公室)

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设和村(居)务公开,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拟订城乡社区治理的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

负责县级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全市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和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务,组织编制地名规划,负责地名命名、更名、销名的审核和地名标志管理工作,负责公开出版的全市性地名类图(册)的审核工作。

负责依法办理婚姻登记,补发婚姻登记证,推进婚俗改革。

股室负责人:邓妙玲

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业务:

0750-

8888470

婚姻登记处:

0750-

8901399

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南路32号

0750-

8891993

529700

3

社会救助和社会事务股(市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拟订社会救助规划、政策、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组织实施和指导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低收入家庭优惠措施。指导特困人员供养工作,指导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指导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指导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司法救助相关办法。承办中央、省、市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分配和监管工作。组织开展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查询与核对,以及相关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

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机构管理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工作,负责老年人福利补贴发放工作。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福利、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工作。承担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负责国内公民收养登记工作,指导市社会福利院对涉外儿童收养申报工作。

负责指导殡葬管理政策的贯彻执行。负责经营性公墓审核、管理。负责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的审批、管理。指导公益性墓地、骨灰楼建设和殡仪馆建设、殡仪业务工作。负责督促检查殡葬行业依法经营和开展服务,依法查处乱建、乱葬和擅自运转遗体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和销售丧葬用品的行为。承担市殡葬管理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负责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协调推动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指导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工作。

股室负责人:江翠平

社会救助业务(低保治理):0750-

8883055

社会事务业务:0750-

8891707

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南路32号

0750-

8891993

529700

4

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股(市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

负责全市社会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负责中共鹤山市社会组织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负责推动慈善事业发展政策落实。组织和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慈善信托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的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编制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拟订社会工作政策和职业规范。承担社会工作师登记注册管理工作。指导和培育社会工作服务行业的发展。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工作。

股室负责人:陈红梅

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

0750-

8856477

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业务: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南路32号

婚姻登记业务:鹤山市沙坪街道新鹤路88号

0750-

8891993

529700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