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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民政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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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市民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的决策部署,围绕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扎实推进民政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情况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鹤山市民政局组织党员干部集中聆听习近平总书记作的二十大报告,召开传达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大会,组织党员干部撰写、畅谈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心得体会。利用户外LED、宣传栏等开展宣传,营造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浓厚氛围。

  (二)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省委依法治省、江门市委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情况

  2022年,市民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年度重点学习内容,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4次。同时,组织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传达学习省委依法治省和江门市委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

  (三)突出工作重点,狠抓任务落实

  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推动落实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及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落实。

  1.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一是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开展社会服务机构不规范行为检查,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我市社会组织按5%比例进行审计。二是明确社区事务26条准入清单和禁入18条负面清单,深入开展社区“万能章”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推动减证便民,持续为基层减负。

  2.完善社会组织管理制度,加强社会组织监管。一是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落实社会组织双重负责的管理体制。二是实行新任社会组织法人约谈和重要事项告知机制,逐一约谈新任社会组织法人,增强其遵纪守法和依法办会意识。三是实行社会组织重大活动备案制度,要求各社会组织在开展重大活动前10个工作日内,报业务主管(指导)单位审查后到市民政局备案。

  3.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乱摊派专项清理整治,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开展行业协会商会领域乱收费乱摊派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工作,建立投诉举报制度,每季度在政府网站公开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依法保障企业自主加入和退出行业协会商会的权利。截至9月份,全市25家行业协会商会完成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乱摊派专项清理整治自查自纠工作,并对鹤山市餐饮行业协会和鹤山市广告和装饰协会等2家社会团体开展现场检查。

  4.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一是党建引领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健全党建摸底排查和组织建设“双同步”机制,推动党组织有效覆盖。进一步发挥基层鹤山市社会组织联合会的党建引领和枢纽平台作用,引导社区社会组织良性发展。二是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实施“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充分发挥社会工作在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中的积极作用。

  5.探索完善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机制。一是督促指导全市139个村(社区)全面完成完善修订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新时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融入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二是深入开展乡村治理“百镇千村”示范创建活动,印发《鹤山市村务一本通(试行)》,进一步规范统一村级小微权力清单、权责清单管理。三是以新治理模式助力规范基层自治组织建设。借鉴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的“积分制”做法,选取龙口镇那白村为试点,创造性地将“四会”纳入“积分制”监督评分机制中,激励村(居)民广泛参与城乡社区治理。

  6.建立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完善救助制度。根据《关于印发<关于我市开展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及时跟进处理移送的社会救助信息,进行入户调查,发现符合低保、特困等救助条件的,将其纳入救助范围,落实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工作。

  7.大力推进学法用法普法。抓好民政系统普法学法教育,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如,2022年组织开展全市民政系统专题学习,重点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江门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反有组织犯罪法》和《安全生产法》等等;面向基层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相关业务培训4场;通过线上有奖问答、主题广告、情景剧、小剧场等方式开展社会救助政策法规系列宣传活动,提升公众对社会救助政策的了解和认识;组织社会组织登记机关相关人员专题培训,学习《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法规文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鹤山市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考试,完成率100%;举行“殡仪馆公众开放日”,清明、重阳节期间,通过公众号、网站加大《殡葬管理条例》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殡葬执法和殡葬改革法规政策。

  三、全方位推动贯彻落实

  市民政局主要负责人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以上率下,有效推动各项责任落实、工作落地,贯彻落实年终述法活动,实现领导班子成员书面述职述法全覆盖。

  (一)认真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职责

  2021年10月的鹤山市普法工作联席会议暨2021年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会上,市民政局主要负责人代表市民政局作了履职报告,获评“优秀”等次。2022年8月,针对市民政局普法形式创新不足、普法实效不明显、法治宣传阵地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完成整改落实并形成报告。

  (二)真抓实干推动解决问题

  聚焦研究和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法治领域突出问题,全面落实民政救助政策法规,切实保障困难群众权益。一是推进使用“一站式惠民服务平台”,组织镇(街)相关工作人员深入学习一站式惠民服务平台使用方法和相关救助政策文件内容,提高系统使用率,增加救助政策实施的深度和广度;二是形成摸排、抽查和督导联动机制。对困难群众定期摸排,摸排群体数量、生活状况、救助需求。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加强部门之间政策衔接,用足政策资源,落实全面救助。同时,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执法守法意识,拓宽社会参与和群众帮扶渠道、营造全社会维护妇女儿童、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三是依法强化社会组织监管,稳妥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夯实社会组织基础,发动12家没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完成注销工作,将17家因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社会组织纳入异常名录。开展对14僵尸社会组织进行撤销工作。

  四、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2年,我局在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一是法治工作力量薄弱,法律意识需进一步加强,未能充分运用单位聘请的法律顾问,利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作为决策预防机制有待加强。二是行政执法过程中证据收集、文书制作及送达不够严谨规范。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将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执法监督,努力建设法治政府。一是加强学法培训,提升执法队伍能力。认真持续组织好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掌握依法行政程序要求,提高自身素质和执法水平,扎实打造法治民政。二是进一步加强法律顾问参与行政涉法事务的深度与广度,提前介入重大决策的法律会诊,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事务活动中的作用。三是进一步加强对执法部门日常执法活动监督,提高执法水平与效率。



中共鹤山市民政局党组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