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民社〔2024〕2号
鹤山市叔颖联谊会发起人:
你们报送的关于申请成立鹤山市叔颖联谊会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第十一条的规定,准予鹤山市叔颖联谊会成立登记,具备法人资格,发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请按有关规定履行社团法人的民事权利和义务。
此复。
鹤山市民政局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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