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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准予鹤山市个体劳动者协会变更登记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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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个体劳动者协会:

  报来申请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业务范围变更登记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有关规定,准予你会名称由鹤山市个体劳动者协会变更为鹤山市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住所由鹤山市沙坪街道文华路工商行政管理局大楼变更为鹤山市沙坪街道楼冲向前村B座四楼;法定代表人由江国锋变更为李兰青;业务范围由: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组织、团结、教育全体个体劳动者开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开展文明经营和健康的文娱体育活动,开展技术培训、科学管理、经验交流活动。变更为: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开展调查研究;团结、教育和引导个体私营企业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推广先进经验;开展商务考察、人才技术交流和文化体育活动;提供法律政策、企业管理等咨询及服务;维护会员合法权益;组织人才引进、用工招聘、岗位技能培训;加强自身建设;承接、承办政府有关部门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项目。

  此复。


鹤山市民政局                   

202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