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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准予鹤山市乐善社工服务中心变更登记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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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乐善社工服务中心:

  报来申请业务范围变更登记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同意你单位业务范围由:对有关单位、社区、家庭或个人提供专业化社工咨询、辅导和各类社工服务;承接政府等有关部门委托的各类社工服务项目和其他任务;开展社工方面的讲座、学术交流及培训;协调沟通政府与社区之间的联系,为政府有关部门提供决策参考意见和建议。变更为:对有关单位、社区、家庭或个人提供专业化社工咨询、辅导和各类社工服务(包括禁毒社工服务、残疾人社工服务、家庭辅导社工服务、心理辅导社工服务等);承接政府等有关部门委托的各类社工服务项目和其他任务;开展社工方面的讲座、学术交流及培训;协调沟通政府与社区之间的联系,为政府有关部门提供决策参考意见和建议。

  此复。



鹤山市民政局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