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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每一笔善款都花费在阳光下 ——鹤山市民政局深入检查指导市慈善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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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7日,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敏英,市民政局党组成员、社会组织党委专职副书记吴映国到鹤山市慈善会检查指导慈善捐赠款物管理和协会法人治理工作。

  检查组现场听取慈善会捐赠款物管理使用和法人治理等情况汇报,查看了资金物资使用记录账册,重点检查捐赠款物使用是否规范,公示是否及时完整。截至8月31日,市慈善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规定,在助医、助学、助困、助残、助老、危房改造和其他公益项目等7个方面共实施项目51个,支出慈善款项2846.52万元,救助3.72万人次。另外,检查组对市慈善会是否按章程开展活动、落实信息公开、制订内部制度等规范社会组织法人治理情况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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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查组对慈善会相关工作给予肯定,副局长李敏英强调,慈善事业是惠及千家万户的光彩事业,要顺应当前改革大势,重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让扶贫济困、救灾救难、助残扶弱更完善更具活力;要学懂弄通《慈善法》,大力推进慈善事业的规范化发展;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制度,规范慈善财务管理,管好、用好慈善捐赠款物,确保慈善资金安全可靠运行,让捐赠者放心,受益者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