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在宅梧镇政府开展儿童督导员及儿童主任业务培训,进一步增强基层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对未成年人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有效提升基层儿童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培训首先由未保中心负责人温丽嫦介绍未保中心的机构职责和主要工作成效。未保中心致力于我市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在2020年,对全市700多名留守、困境儿童开展3次全面摸排;开展各类基层儿童服务队伍业务培训6场;开展咨询个案37个,结案30个;开展重点个案16个,结案7个;开展关爱活动4场;政策宣讲2场等,有效保护了我市的未成年人,进一步完善了我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体系。
随后,北京市盈科(江门)律师事务所陈艳连律师围绕《民法典》中关于继承权、民事行为能力、监护权的撤销与取得、收养、性骚扰等与儿童保护息息相关的法律条文,通过PPT图解和生动的案例作详细讲解。问答环节中,参训人员积极提出疑问,讲师耐心回答,大家就相关法律条文进行认真的探讨。
此次业务培训,加深了参训人员对儿童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有利于参训人员更好地开展未成年救助保护工作,改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生活和学习环境,更好地保护他们健康成长。
近期,未保中心将继续围绕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开展一系列业务培训,着力提升基层儿童服务队伍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我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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