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鹤山 政务动态 政务公开 政民互动 领导之窗 工作机构 政务服务 视频鹤山
鹤山市民政局、公安消防大队签订《消防安全共建战略合作协议》
【字体: 】【 打印】 【 关闭
分享到: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和规范我市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做好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工作,根据省民政厅和省公安消防总队的统一部署,38日上午,市民政局、市公安消防大队在民政局六楼会议室签订了《鹤山市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共建战略合作协议(2018-2020年)》(以下简称本协议)。副市长吴健明出席了签订仪式。

已处理1575430703897IMG_9916.JPG已处理1575430707536IMG_9920.JPG

会议上,吴健明就如何做好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强调了以下几点:一是市民政局、市公安消防大队要以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签订为契机,密切联系,加强沟通协作,强化消防安全联合检查制度,健全消防台账管理制度;二是共同探索研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历史遗留问题;三是以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七进”工作为抓手,通过网络、宣传栏、标语等方式,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提高民政服务机构工作人员、民政服务对象的消防安全意识。

已处理1575430711045IMG_9929.JPG

本协议的签订,为加强和规范我市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管理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保障。同时,切实增强了各级、各部门、各民政服务机构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促使各部门扎实做好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