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初,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敏英带队到市红十字会、鹤山市慈善会进行调研指导工作,听取了市红十字会、市慈善会接收和划拨捐款捐物的汇报,仔细了解资金及物资的使用。
市红十字会、市慈善会自开展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以来,认真按照民政部印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慈善捐赠工作的通知》中的要求开展的工作,依法妥善安排结存捐赠款物,对捐赠款物及时登记入账,并及时落实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为抗击新冠疫情提供坚强的后方。
副局长李敏英强调,要做好我市的慈善事业必须要做到以下四点:一是要进一步依法有序地开展疫情防控捐赠工作,认真扎实、准确高效做好捐赠工作;二是提高政治站位,不传谣、不信谣、不造谣,共同维护疫情防控的良好舆论环境;三是防护措施要到位,注意加强人员卫生防护,做好生活保障,注意劳逸结合;四是进一步做好宣传工作,加强慈善捐赠宣传,大力弘扬慈善精神,发动更多慈善组织、爱心企业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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