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3月1日至6月1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林业局党组开展了十三届市委第一轮巡察。2022年7月25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市林业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存在3个方面共35个问题。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持政治统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统一思想认识。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巡察反馈意见后,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传达贯彻市委书记刘志刚同志在全市巡察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工作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的精神和要求上来,扎实有序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二)强化组织领导。迅速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各股室、下属单位负责人担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整改落实期间各项工作。及时研究制定了《中共鹤山市林业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将巡察反馈的问题逐项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责任人,细化整改工作路线图和时间表。局党组领导班子坚持把自己摆进去,带头整改,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聚焦巡察反馈意见,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剖析原因,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有力促进整改落实。
(三)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局党组坚持清单化推进与制度化建设同步,有序推进整改落实。能够立即解决的问题,坚持立行立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问题,明确具体责任和进度安排,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出成效;需要长期治理的,坚持持续推进,一抓到底。同时,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促进,努力推动鹤山林业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第一方面问题,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存在差距
(一)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1.针对林业发展谋划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增强工作前瞻性和总体性。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会议、“三会一课”重要学习内容,并分层次开展学习,强化理论武装头脑。二是按要求组织实施《鹤山市林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三是加大林种结构调整力度,积极推进桉树单一连片经营的有序退出,积极引导各镇(街)发展各具特色的林业经济。
2.针对重大事项未落实闭环管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压实整改责任,按照林科所离任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逐条分析,建立整改清单,抓好整改落实。已组织林科所人员学习财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文件;已完善林科所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要求执行;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强化思想建设。二是加强跟踪核查,班子成员到林科所开展监督检查,督促指导林科所抓好问题整改,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实现整改问题“标本兼治”。三是强化跟踪反馈,已建立2022年度重大事项任务落实台账,将年度重大事项纳入台账动态管理,并在重要时间节点强化检查督导。
3.针对党组会议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严肃会议纪律,已下发《关于进一步严肃会议纪律的通知》,并按要求严格执行。二是严格执行请休假制度。已重新修订局请休假制度,并对2022年干部职工请休假情况进行登记备案,分管人事领导定期进行检查。三是加强思想教育,结合2022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强化班子担当意识。
(二)关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贯彻未到位的问题
1.针对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生物安全重要论述的要求还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已分层次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生物安全重要论述,增强做好林业领域生物安全重点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二是制定并印发《鹤山市薇甘菊防治行动方案(2021-2025年)》、《鹤山市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落实属地、部门、村集体和林主的防控责任。三是加强监测,准确掌握我市林业有害生物的疫情动态。指导和监督镇级林业部门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监测工作,并广泛发动基层干部群众深入细致开展调查监测工作,准确掌握发生动态。四是加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力度,已完成2022年鹤山市松材线虫病防治项目和2022年鹤山薇甘菊防治项目,按进度推进鹤山市大雁山森林公园林分改造项目。五是加大宣传力度,在广东大雁山森林公园开展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宣传活动。六是加强对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人员的业务培训。组织召开了全市营林工作座谈会,部署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相关工作;召开了相关股室业务培训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七是已聘请第三方技术单位开展鹤山市林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为今后加强我市林业外来入侵有害生物防控管理、决策方面提供科学依据。
2.针对对自然保护地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加强全市自然保护地的管理,履职尽责,加强自然保护地的日常巡护。二是认真落实环督反馈问题整改。三是加强自然保护地保护的宣传工作,结合全面推行林长制,举办相关宣传活动并派发宣传资料,提升群众对自然保护地的保护意识。四是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扎实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五是已会同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开展自然保护地排查督导专项行动巡查工作,并督促各镇(街)做好日常巡护工作。六是加强思想教育,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针对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效果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支持镇(街)乡村振兴建设,做好重点项目使用林地审批,发展特色林业,促进林业优势转化成果落地。二是支持和助力镇(街)林旅产业项目的发展。三是助力鹤山茶产业发展,规范做好相关项目征占用林地服务,发展澳洲坚果、沉香等经济林种植;联合华南植物园进行灵芝仿野生种植试验。四是已召集各镇(街)召开林业产业发展协调会,加强与各镇(街)的沟通。五是加快推进调整经济林种植单一的现象,按照相关设计要求,对我市林业重点生态工程项目的树种配置进行调整优化,重点抓好2022年高质量水源林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质量。
(三)关于森林资源保护力度不足的问题
1.针对护林巡查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制定鹤山市林长制考核实施细则,将巡林责任纳入镇(街)林长考核内容。二是加大力度对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减少或杜绝违法行为发生。督促指导镇(街)完成2021年度森林督查违法图斑查处整改。三是强化护林员网格化管理,按标准配足护林员,并制定《鹤山市护林员管理办法(试行)》。四是已对镇(街)林业部门负责人进行业务培训,强化省级林长平台和市级智慧林长平台应用,用好北斗巡护终端,提高护林员巡护上线率,增强林业部门服务管理能力。五是加强思想教育,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针对行政执法工作仍需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已对镇(街)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负责人进行行政执法培训,提高执法水平。二是督促指导镇(街)加快涉林案件办理。三是制定鹤山市林长制考核实施细则,将行政执法的查处率纳入林长制考核内容。
3.针对森林防火力度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开展全面排查。已对全市53套森林防火太阳能语音警示宣传器运行情况进行排查,已对19套无流量的设备及时更换流量卡。二是强化督导检查。已指导各镇(街)林业工作人员安装语音警示宣传器手机软件萤石云平台并熟悉软件操作;结合日常下乡,对镇(街)林业工作人员使用手机软件进行检查。三是坚持常态长效。对设备运行情况进行动态管理,要求各镇(街)每月检查辖区内设备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维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四)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主体责任履职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强化思想引领,加强思想政治建设,通过党组会议、党员大会等,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和《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二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已明确年度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中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均需按照要求体现意识形态工作内容。三是已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各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实际,结合市委巡察反馈意见认真查摆意识形态领域存在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提出改进措施和今后努力方向。
2.针对对古树名木保护的宣传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加大古树名木保护的宣传力度。开展多形式宣传活动,依托报纸、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古树名木保护的重要性。二是完成我市新一轮古树名木补充调查和第一轮后备资源普查、古树名木挂牌工作。三是压实古树名木管护责任。组织召开了鹤山市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座谈会,压紧压实各镇(街)管护责任,与属地镇(街)、管护单位签订古树名木保护责任书,明确管护责任,加强日常巡察,加强综合防治。
3.针对涉林政策宣传教育不全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加大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持续跟踪野生动物繁育主体转型退出后续处置,主动作为,积极帮扶主体转型。二是强化林业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创新宣传方式,以开展宣传月等多种形式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单、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三是开展联合执法检查。2022年8月至9月,我局联合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局、市农业农村局进行野生动物执法检查,进一步提高市民保护野生动物意识。
第二方面问题,工作成效与群众要求还有差距
(一)关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得不牢的问题
1.针对惠农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加强思想认识,强化理论武装。已分层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已组织相关人员学习生态公益林管理及补偿资金管理的相关知识,强化宗旨意识及业务能力。二是已制定并细化生态公益林补偿发放工作指引,已明确局及各镇(街)专人负责鹤山市省级生态公益林补偿发放工作,提高发放效率。三是已完成2022年度省级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发放工作。四是加强思想教育,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2.针对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主动性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强化镇(街)责任,发现违法行为要及时处理,及时做好生态修复等复绿工作。二是开展年度森林督查工作,完成2022年度森林督查变化图斑的内外业核查,完成2021年度森林督查违法图斑整改查处。三是已召开镇(街)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负责人会议,加强行政执法培训,加大力度打击处理违法行为,及时做好生态修复工作。
(二)关于工作作风不够严实的问题
1.针对灾后处置不够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下发加强风灾林木清理采伐管理通知,制定风倒木情况统计表,要求林主和镇(街)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现场调查,勾绘受灾范围图,签名盖章确认受灾情况,作为林主处理风倒木的依据。二是已召开镇(街)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负责人会议,要求各镇(街)主动作为,台风过后要马上深入灾区调查,做好风倒木统计及灾后复产工作。
2.针对审核把关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已制定林木采伐申请资料清单,明确规定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二是已对我局和镇(街)业务人员进行集中培训,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从严把关规范做好林木采伐管理工作。三是已制定林木采伐许可证申办流程,规定严格按程序办理。四是加强思想教育,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三)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针对公车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已召开干部会议,组织学习财务管理、局公车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制度规范公车使用管理;开展警示教育,严肃公务用车纪律。二是严格公务车加油使用油卡,严格审查报销单据,杜绝个人凭发票报销车辆加油。三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审批、登记工作,并安排专人负责。四是加强思想教育,分管领导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提高相关人员责任意识。
2.针对财务支付凭证不完整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财经制度规定,提高业务能力。二是严格按照规定,与饭堂食材配送服务商签订合同,并规范食材配送清单。三是财务人员在单据审核上严格把关,凡不符合规定的一律退回补充或修改完善。四是财务人员对2022年度已入账单据认真检查,查漏补缺,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不遗留问题。五是已重新修订《鹤山市林业局饭堂管理规定》。六是已召开办公室工作会议,分管领导对办公室人员开展教育培训,开展批评教育,就改进今后工作提要求。
(四)关于工程项目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林业工程项目建设推进力度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已对业务股室开展对林业专业相关知识和工程管理要求的培训,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林业工程项目建设的工作感和责任感。二是加强项目监督,已制定《2022年项目实施工作计划表》,建立倒逼机制,提高林业工程项目的建设效率。三是强化监督管理,已对2022年在建项目进行督促检查,提高林业工程项目的建设效率。四是加强学习培训,已组织各镇(街)召开全市营林工作座谈会,对我市近期林业重点工作、国土绿化工作进行部署,提升工作人员业务工作能力,并协助做好营造林工程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五是加强思想教育,对相关责任人开展提醒谈话。
2.针对部分工程项目资金支付进度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财务每月向各股室通报资金使用进度,各分管领导督促各股室加快支出进度。二是加强和财政沟通,知悉年度财政资金安排支付情况,督促业务股室报送相关资金申请资料,加快支付进度。三是加强学习培训,已组织相关业务股室进行业务能力的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效率,加快工程项目资金支付进度。四是加强思想教育,对相关责任人开展提醒谈话。
3.针对下拨资金的跟踪问效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对本年下达资金督促资金使用单位及时申请财政支付,加强与财政沟通,及时报告分管领导和对口业务股室支付进度。 二是已督促宅梧镇人民政府做好宅梧镇的森林小镇平湖区亲水平台工程项目后期管理工作,已完成人行道杂草进行清理,搬离建筑废料,并将亲水平台纳入镇的日常管理。三是已组织各镇(街)召开全市营林工作座谈会,要求各镇(街)把林业镇级项目的后期管理纳入镇、村的日常管理范畴,做好项目后期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
4.针对工程项目前期调查研究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对所有在建项目的资料进行全面审查,确保资料的质量。二是已组织与施工单位对在建项目开展督导工作,并强调监理单位做好项目检查工作。三是加强档案管理,明确档案管理专人负责。四是已对业务股室的工作人员开展项目前期调查研究培训工作,严把项目进入关,提高科学决策水平。五是已召开业务股室巡察整改工作会议,分管领导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5.针对工程管理不够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管理,已会同施工单位对2022年高质量水源林建设项目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并要求监理单位按照合同条款履行项目检查工作。二是完善档案管理,已对业务股室工作人员开展项目档案管理培训工作,确保项目资料完整准确、真实有效。三是完善合同条款,已对新建的工程项目相关合同条款进行梳理完善,压实监理责任职责。四是加强思想教育,对相关责任人开展提醒谈话。
第三方面问题,基层党组织建设还有不足
(一)关于机关党建工作还需加强的问题
1.针对参与全市网格化基层治理工作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强化党建引领。局党组定期研究网格化基层治理工作,细化工作任务,推进落实网格化基层治理各项工作。二是强化常态化摸排。结合创文入户,党员干部经常下沉社区网格楼栋片区,掌握负责楼栋居民关键信息、了解掌握社情民意,并形成楼栋信息台账,动态更新。三是扎实开展“双报到、双服务”,目前每名党员均在“鹤山先锋”小程序上报到服务2次以上。
2.针对党建阵地打造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加强党建文化建设。已打造有林业特色的党建阵地,已新建党员活动室,并在局二楼、三楼走廊设置了党建文化墙。二是加强学习教育。已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学习党建阵地,并开展了重温入党誓词和集体过政治生日活动,让现场变课堂,进一步加强党员党规党纪党史学习教育,增强党性修养。
3.针对发展党员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开展专题学习培训。已分层次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市委组织部相关文件规定。二是规范发展流程。严格按照流程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局党支部书记对发展党员各环节进行严格把关。三是完善党员档案。已对2019年以来,新入党党员的入党材料进行装订归档。四是及时梳理总结。每次发展党员工作结束后,进行一次“回头看”,对不规范的工作进行整改。
(二)关于党组对事业单位的领导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党的领导缺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强化党建引领,已成立林科所党小组,按要求落实局党支部工作要求,完成局党支部安排的任务,不断深化林科所党员教育管理。二是压实监督责任,加强对林科所的日常监管,强化局党组和局党支部作用发挥,指导林科所做好党建工作。
2.针对议事决策机制不科学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加强学习,已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民主集中制的相关政策规定。二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已完善《林科所廉政工作制度》,明确规定林科所“三重一大”项目报局党组。三是已完善林科所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并严格执行。四是已完善林科所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下属企业森丰的监督管理和业务培训,下属企业负责人定期向林科所领导班子汇报工作进度。五是强化廉洁履职意识,对相关责任人开展提醒谈话。
(三)关于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加强学习培训,已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熟悉掌握干部选拔任用的各环节、程序。二是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干部提拔时要对选拔任用的职位和人选意向等提出初步建议,对选拔任用的职位应当具备的资格和条件严格按要求设置,广泛听取干部职工及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多渠道、多方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情况。三是加强思想教育,已对相关负责人开展提醒谈话,强化责任意识,熟悉工作程序。
(四)关于因私出国(境)管理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分层次组织学习出国(境)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制度执行。二是对全局干部职工出国(境)证照进行全面梳理,过期的已经退还给干部本人,并落实目前单位在职人员的登记备案,集中统一管理证照。三是已对相关负责人开展提醒谈话,强化责任意识。
(五)关于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和教育还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加强党员干部党性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持续强化警示教育,开展廉政党课,筑牢思想防线。结合2022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开展警示教育,强化干部职工思想意识。二是做深做实日常监督。采取批评教育、提醒谈话等措施,做到重点人重点提醒,对相关负责人开展提醒谈话。三是加强学习培训。已在党组会议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
2.针对对基层林业部门的廉政风险防控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已发通知要求镇(街)对涉林违规收费进行一次全面排查。经排查,10个镇(街)反馈未发现有违规收费问题。二是已召开基层林业部门廉政工作会议,加强廉政勤政教育,防控风险,堵塞漏洞,扎实做好基层林业工作。三是各股室、下属单位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点防控。
3.针对重要岗位长期未轮岗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已重新调整班子分工,印发了《关于调整市林业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调整了林木采伐许可审批工作分管领导,班子成员按照新分工认真履职。二是已对相关内设机构负责人进行轮岗。三是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结合2022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开展廉政教育,强化廉政风险防控。
三、坚持抓常抓长,持续巩固巡察整改工作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不移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做到常抓抓长、标本兼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全面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筑牢意识形态安全“防火墙”;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认真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部过硬。
(二)坚持持续整改,确保全面整改到位。坚持目标不变、尺度不松、力度不减,锲而不舍抓好长期整改任务的落实和整改成果的巩固。对已完成整改的事项,组织开展“回头看”,着力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再现;对阶段性完成的整改事项,加强督促坚持,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全部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的问题紧盯不放,坚持一抓到底,强化过程跟踪,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见底见效。
(三)强化系统思维,推动林业工作发展。坚持把整改落实工作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与服务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结合起来,协调联动、统筹推进,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促进鹤山林业发展的过程,以抓好此次整改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各项工作落细落实,以新的更大作为开创鹤山林业工作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50-8908216;邮政地址:广东鹤山市沙坪街道前进路1号;邮政编码:529700;电子邮箱:hsslyj@126.com 。
中共鹤山市林业局党组
2023年1月18日
附件: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