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人民政府

国徽

鹤山市人民政府

走进鹤山 政务动态 政务公开 政民互动 领导之窗 工作机构 政务服务 视频鹤山
鹤山市林业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字体: 】【 打印】 【 关闭
分享到:

  2021年,鹤山市林业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鹤山市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紧紧围绕局中心工作,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

  (一)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法治建设一切工作。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确保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江门市委和鹤山市委提出的法治建设各项任务,深入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推动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

  (二)落实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分工责任。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由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全面推进、督促检查我局法治工作,积极学习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认真落实《鹤山市2021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明确工作分工和工作重点,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由局主要负责人负责,各相关股室具体落实,形成层层落实、上下联动的机制,把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公正执法贯穿全年工作当中。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书记、局长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将推进法治建设相关工作纳入党组议事安排,全面落实中央、省委、江门市委和鹤山市委提出的法治建设各项任务。通过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开展林业系统党史学习教育为主旋律,聚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林业领域法律法规,推进全系统干部职工法治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

  (四)开展各类法制学习。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行政处罚法》、新修订的《森林法》《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7月,我局全体在职干部职工参加了鹤山市2021年度在线学法考试,推动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10月28日,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江门市自然资源局举办的《森林法》专题学法讲座,进一步提升运用《森林法》开展工作的意识和能力。

  二、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

  (一)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按照能取消的全部取消、能下放的尽量下放、能合并的予以合并原则,减压一批市级权责清单事项。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依法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二)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检查行为。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进一步整合执法主体,规范执法机构设置,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执法效率。落实执法主体资格制度,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所有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均通过执法资格考试。

  (三)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与广东汉铎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职责作用,针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涉法工作,及时征询法律建议意见,推动法治建设。

  (四)建立健全信访制度。严格依法办理群众信访事项,做到热情接待,及时办理,注重实效,把矛盾化解在基层。2021年,共调处群众来访事项6宗,处理12345政府服务热线和网络问政平台群众咨询和投诉6宗。

  (五)实施“阳光政务”,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两平台”工作。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建设工作,通过“互联网+”实现网上全过程办案和全流程监督,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实现执法全过程监督。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

  三、加强履职尽责能力建设,夯实依法治市基础

  (一)做好森林植物检疫工作。共出动检疫执法人员40人次,巡查我市涉木涉苗企业为17家,完成相关调入检疫复检工作。

  (二)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工作。全年共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2599宗,面积3898.7564公顷,蓄积308433.52立方米,材积227561.71立方米;办理建设项目永久使用林地17宗,面积168.8306公顷;审核建设项目临时占用林地1宗,面积3.0367公顷;审批建设项目临时占用林地2宗,面积2.6324公顷;审批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项目10宗,面积8.017公顷。

  (三)开展森林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全年开展了森林督查、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和毁林违建乱象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排查了各类违法采伐林木和违法使用林地行为,共向相关镇移交违法线索28条。

  (四)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切实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开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宣传,严厉打击乱捕滥猎滥食及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救助野生动物47只,妥善处理查没野生动物制品12件。

  (五)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工作。结合“森林城市 绿美广东”、“我为森林小镇添新绿”绿植送市民、“林业有害生物培训班”、“森林防火宣传月”等活动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广泛宣传新《森林法》、《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全年共派发森林防火、野生动物保护等各类宣传小册子24000多份,宣传资料56000多份。

  四、存在问题

  一是宣传阵地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法治宣传教育的形式还不是很丰富。二是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个别行政执法未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法制审核人员配备没有达到要求。三是执法人员及设备不足,森林公安转隶公安局后,管理人员和林业行政执法人员数量不足,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四是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渠道和培训手段较为单一,执法队伍建设还不够完善。

  五、2022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定期组织开展法律业务培训,配备相关执法设备,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建立一支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行政执法队伍。

  (二)强化执法工作监督。完善行政执法协调和联合处理机制,增强行政执法监督效能。全面推进阳光政务建设,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和数据开放、社会信息资源开放共享;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推进“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三)加强学法培训。深入学习法律法规,采取集中讲座、岗位培训、案卷评查等方式开展学法用法活动,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四)加强普法宣传力度。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讲解法律知识等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法治宣传教育网络。同时,加强对行政行为当事人、行政相对人以及相关重点人群的政策宣讲和法律法规讲解,把普法教育贯彻于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让群众在解决问题中学习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