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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生态公益林管理,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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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公益林是指生态区位极为重要,或生态状况极为脆弱,对国土生态安全、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以提供森林生态和社会服务产品为主要经营目的的重点的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为进一步加强生态公益林管理,优化区域布局,持续、稳定、高效发挥生态公益林的生态和社会效益,我市多措并举加强生态公益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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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态公益林管护方面

市林业局设置生态公益林管理中心,配备了人员4人。各镇(街)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指定1人负责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日常工作。强化管护措施的落实,努力保护生态公益林资源。落实管护人员,全市统一规划,以镇(街)为单位按要求每3000亩生态林配备护林员1人的规定,全市共落实生态公益林护林人员90人,并与护林人员签订了管护责任合同,明确各自职责。落实管护措施:一是加强生态公益林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使政策落实到群众中去;二是加强生态公益林管护,禁止在林区内从事砍伐、挖土、开矿采石、狩猎及其它生产性经营活动;三是禁止征占用生态公益林地,确保生态公益林保存率。

二、生态公益林资金使用方面

为切实加强生态公益林资金监管使用,专款专用,保证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和效益补偿工作顺利进行,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生态公益林建设和效益补偿办法》,严格把好生态公益林资金使用关,做到专款专用。根据《广东省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生态公益林资金使用分为管理保护、补偿两部分,管理保护资金由林业局统一安排用于生态公益林管护、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2019年,我市将发放省级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第一批)817.54万元,补偿面积25.54万亩;发放特殊区域省级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第二批)97.75万元,补偿面积16.52万亩;发放商品林调整为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680万元,补偿面积约13.6万亩;发放四堡水库集雨面林地退出经营补偿资金186.9万元,补偿面积为1246亩。目前各类补偿资金已下达各镇(街),正在收集资料并核对账户信息。

三、生态公益林改造方面

为确保生态公益林的建设质量,我市积极开展生态公益林改造工作,根据造林地的实际情况,坚持适地适树的原则,做到因地制宜、合理、科学地设计,为提高生态公益林的质量奠定基础。根据调研结果,选择大叶相思、米老排、山杜英等乡土树种,通过实施中幼林抚育、低效林改造等,持续增加优质林分比例,建立起更加完备的森林生态体系。2019年我市将完成森林碳汇更新造林约2600亩,森林碳汇补植套种约1100亩,森林碳汇抚育约5700亩,目前正在进行招投标。

四、生态公益林扩面方面

自《鹤山市商品林调整为生态公益林(2018-2020年)实施方案)》实施以来,我局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做好各镇(街)的引导、推动、帮扶等辅助工作,为我市扩面工作的完成保驾护航,提供强有力的支撑。2019年我市需新增扩大生态公益林面积2.35万亩,我局积极部署,组织人员迅速有序开展相关工作,全力以赴加快工作进度,目前已完成生态公益林扩面3.37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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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完善落界方面

根据《广东省林业局关于开展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完善落界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今年将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落实到具体林地小班地块,并落实统一到二类调查森林资源档案数据库中,实现全省森林资源“一张图、一套数”管理目标。为推进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和制度化,做好我市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完善落界工作,经过前期调查研究,目前正在进行招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