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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龙口镇2020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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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代表:

  受镇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大会作龙口镇2020年财政预算调整的说明,请予审议。

  今年以来,在镇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镇人大的监督和各职能部门的积极支持下,面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和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影响,我镇财政工作落实好过“紧日子”的要求,全面做好“六稳”工作,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财政规范化管理,依法执行龙口镇2020年财政预算收支计划。根据今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受镇财力、疫情等因素影响,年度预算收支发生变化,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对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进行调整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详见附件1

  (一)收入预算调整

  1、由于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税收收入预算是参照2019年预测数核定,现根据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绩及下半年收取的土地规模奖励金预测,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进行调整。2020年我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含市、镇部分)调整为15767万元,其中税收收入12467万元,非税收入3300万元。按镇级财政分税体制分成,预计实现一般公共预算税收收入11220万元,非税收入3300万元。

  2、截至8月,我镇收到中央、省及江门市专项补助1741万元,市本级专项补助1704万元,合计3445万元。为真实、准确反映我镇收支情况,拟在年初预算其他转移支付增加1819万元,预计全年上级补助收入合计6438万元。

  综上两项合计,拟将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为20958万元。

  (二)支出预算调整

  考虑到疫情影响等因素,结合“保基层运转”、“保基本民生”等“六保”要求,我镇加强预算支出管理,树立带头过紧日子的思想,压减“三公”经费,腾挪出更多资金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具体情况如下:会议费由25万元压减为1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由50万元压减为35万元,压缩比例为28%。

  围绕镇委、镇政府下半年工作计划,在决胜脱贫攻坚之际,全力保障民生支出需求、发展乡村旅游产业、打造产业平台、推进乡村振兴持久战、建设大湾区现代化城镇,我镇财政支出根据镇中心工作需要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作出部分科目调整增加,并根据工作安排对中央、省、江门及鹤山的上级补助收入进行了支出分配,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811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288万元;

  (3)教育支出4210万元;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91万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83万元;

  (6)卫生健康支出2203万元;

  (7)节能环保支出50万元;

  (8)城乡社区支出262万元;

  (9)农林水支出996万元;

  (10)交通运输支出76万元;

  (1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2万元;

  (12)住房保障支出165万元;

  (1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3万元;

  (14)专项上解支出1488万元。

  综上所述,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20958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调整(详见附件2

  (一)收入预算调整

  1、截至8月,我镇收到中央、省、江门市下达我镇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496万元,鹤山市本级下达我镇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1873万元,合计2369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上年结余收入53万元。

  综上所述,拟将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整为5876万元。

  (二)支出预算调整

  根据中央、省、江门、鹤山的上级补助资金性质及上年结余收入的统筹安排,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1万元;

  (2)城乡社区支出5695万元;

  (3)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40万元。

  综上所述,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为5876万元。

  三、下半年财政工作相关工措施

  (一)克服困难,全力弥补财力缺口

  积极应对疫情和减税降费、政策性退税等客观因素影响,加强与税务部门的协作,在落实各项减税降费的政策下,努力挖潜增收,坚持依法治税,严禁征收“过头税费”;切实做好非税缴税入库工作,积极盘活国有资源资产,加强对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供应土地形成的土地出让收入的征收管理,继续挖潜其他非税。

  (二)加强统筹,提升资金保障能力

  积极清理和盘活存量资金、存量资产,加强财政暂付款、结余结转资金收回力度,切实用好存量资金。积极抢抓国家稳投资重大机遇,如落实江门市(鹤山)精细化工产业园重点项目建设经费保障,加快申报广东省政府专项债券,拓宽重大项目建设资金渠道。

  (三)聚焦重点工作,全力保障民生支出需求

  以“六稳”为主线,坚持“保重点、压一般、促发展”原则,全力保障重点支出,从严控制会议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等支出,进一步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削减或取消低效无效资金。坚持以人为本,优先安排和保障民生支出,重点保障教育、文化、医疗卫生、就业和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及农林水等支出,将财力向社会公共事业倾斜,保障社会稳定有序发展。

  (四)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督促各职能部门抓紧项目进度,及时跟进专项资金支出进度,减少资金沉淀、避免上级收回存量资金,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保证资金专款专用,以资金保障扎实办好民生实事。

  专此报告,请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