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经发办、各保险公司,各外贸企业:
根据《江门市商务局 江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江门市外贸高质量创新发展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江商务贸发〔2021〕55号)及《江门市商务局关于开展江门市外贸高质量创新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江商务贸发〔2023〕52号)的文件要求,现开展江门市外贸高质量创新发展资金申报工作,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一、支持对象、内容及标准
支持对象、内容及标准按照《江门市外贸高质量创新发展资金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一)支持企业开拓市场。分为境外参展支持、境内参展支持、线上参展支持。
(二)支持企业防范国际贸易风险。支持企业投保短期进出口信用保险、支持保险公司销售平台类保险产品、支持企业购买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资信服务。
(三)支持外贸促稳提质。支持企业通过海关 AEO 高级认证、支持外贸综合服务试点企业发展、支持扩大进口、支持海关监管场所发展。
(四)支持外贸新业态新模式。支持保税物流进出口、支持邮件快件进出口、支持网购保税进口、支持市场采购出口。
本次申报项目为2023年3月31日前发生的项目。其中,支持企业防范国际贸易风险、外贸促稳提质和新业态新模式方向项目发生时间为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如项目已在之前年度申报完毕的,不接受重复申报。
二、申报程序
申请企业按照《江门市外贸高质量创新发展资金申报指引》(附件1)准备相关资料,并通过“江惠通”平台(https://jht.jiangmen.gov.cn)网上申报,其中申报开拓市场资金项目、申请投保短期进出口信用保险项目、购买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资信服务的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申报材料
纸质申报资料一份,全部资料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封面打印申报项目名称、企业名称、实际经营地址、经办人及联系方式。同时需提供与纸质材料完全一致的PDF扫描件。
本次资金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8日。申报资料递交到鹤山市科工商局外贸与口岸股。
(联系人:周先生0750-8885847,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文明路2号)
附件:1.江门市外贸高质量创新发展资金申报指引
2.江门市2022年重点展览计划
3.江门市2023年重点展览计划
4.江门市惠企利民服务平台企业操作手册
5.江门市商务局 江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江门市外贸高质量创新发展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
鹤山市科工商务局
2023年4月14日
附件: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