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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9年3月至9月期间新上规工业企业给予资金奖励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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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促进我市中小微企业发展,扶持中小微企业上规模,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新上规工业企业逐月直接兑现奖励资金工作的通知》(江工信中小〔2019〕76号)文件精神,经市科工商务局、市统计局确认,鹤山容海饲料有限公司、鹤山市金宝力电器有限公司、华润混凝土(鹤山)有限公司、鹤山市建宏金属构件有限公司、广东聚高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符合奖励条件,拟给予专项资金扶持,现予以公示(本次公示是资格公示,具体奖励金额以江门市最后确定标准为准)。如对扶持的企业有异议,请向市科工商务局反映。

公示时间:2019年11月6日至11月12日(共五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50-8888393

 

 

鹤山市科工商务局        

2019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