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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等省级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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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19〕186号)和《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19〕68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粤工信融资函〔2019〕186号文件中的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中小企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等工作指引认真组织企业申报,具体通知如下:

一、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专题

(一)扶持范围

经统计部门核准的2018 年度新升规工业企业(具体见附件7 )。

(二)支持额度

对新升规工业企业给予普惠奖励,每家企业不低于 5 万元。具体额度根据申报企业数量确定。

(三)申报材料

1. 企业项目真实性承诺函。

2. 企业2018年度完税证明。

3. 企业2018年12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4. 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项目情况汇总表。

二、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专题

(一)扶持范围

1. 2018 年度新升规工业企业、2017年以来认定的省高成长中小企业。

2. 上述该类企业在 2017 年 9 月 1 日至 2018 年 8 月 31 日期间获得商业银行贷款并实际发生的利息支出。

(二)支持额度

单个企业的补助比例最高不超过利息的 50%,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

(三)申报材料

1. 项目申请表;

2. 企业简介(500字左右);

3. 项目真实承诺函;

4. 二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5. 申报单位的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

6. 2018 年审计报告;

7. 银行利息单复印件(字迹需清晰且无涂改,否则视为无效)等。

三、中小企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专题

(一)扶持范围

1. 我市已认定为广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单位和广东省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的单位。

2. 广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技术示范平台单位为提升示范平台技术服务能力而直接购置的检验检测等仪器设备(家具电器、办公耗材、车辆、非专用电脑、基建项目、装修改造、人员工资等不列入本次申报范围)。购买期为 2017 年 9 月 1 日至 2018 年 8 月 31 日(以发票时间为准,不含增值税)。已经获得财资金扶持建设项目所购置的仪器设备不列入本次申报范围。 

3. 广东省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示范基地企业购买为提升示范基地创新产业化能力而直接购置的仪器设备(家具电器、办公耗材、车辆、非专用电脑、基建项目、装修改造、人员工资等不列入本次申报范围)。购买期为 2017 年 9 月 1 日至 2018 年 8 月 31 日(以发票时间为准,不含增值税)。已经获得财资金扶持建设项目所购置的仪器设备不列入本次申报范围。 

(二)支持额度 

采用补助的方式进行扶持,单个项目补助的比例最高不超过购置仪器设备金额的 40%,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 

(三)申报材料 

1. 项目简介(500字左右);

2. 项目真实承诺函;

3. 二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4. 申报单位的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

5. 广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或广东省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证书复印件;

6. 2018 年审计报告;

7. 购置设备的发票和付款凭证复印件、设备全景照片及设备铭牌照片。如项目存在关联交易,申报单位应如实提供相应说明〔包括交易双方(多方)股权结构等关联情况、交易产品价格公允说明〕等。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本次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并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把关。

(二)请各市(区)将推荐申报文件、附件5的汇总表和被推荐单位的纸质申报材料(采用胶装或线装,并用 A4 纸双面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连电子版于4月15日前报送我局,逾期不予受理 。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4月8日


(联系人:“小升规”专题 谭毅敏,电话3279751;贷款贴息、提质增效专题 林社锡,电话3279860)

附件:

附件1-8.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