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鹤山 政务动态 政务公开 政民互动 领导之窗 工作机构 政务服务 视频鹤山
鹤山市教育局办公室各项工作职责及流程
【字体: 】【 打印】 【 关闭
分享到:

一、市级目标管理工作

工作职责:

负责全局市政府责任目标及拟办实事的确定、督办、报送、迎检等工作。

工作流程:

办公室提出拟报责任目标→主管局长及局长审批→报送市政府目标办→办公室按市政府确定的目标细化各项指标→督促相关股室按时完成任务,并作好自检及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整理佐证材料,进行文字汇总→迎接半年及全年目标检查

 

二、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工作职责:

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办理工作。

工作流程:

接收议案,作好登记与分类→批转议案→承办股室提出答复意见,经主管局长审批后走访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并将文稿及签署满意的征求意见表返到办公室→审核议案,编制文号,确定分类→局长签批→制发答复函,报送议案处,同时邮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本人→总结

 

三、发文办理工作

工作职责:

负责全局公文的审核、修定、制发与存档工作。

工作流程:

拟发文部门拟制文件,填写发文用纸并签字→办公室审核→发文部门呈主管局长或局长签批→办公室复核→印发→存档①

①所有发送的公文连同附件一式两份及原稿一并交到办公室按规定存档。

 

四、收文办理工作

工作职责:

负责公文的签收、登记、拟办、批办、承办、催办等工作,确保公文的正常运转。

工作流程:

公文签收与登记→办公室审核→提出拟办意见→局领导批办→交相关股室承办→办公室督办→公文归档

 

五、机要交换

工作职责:

负责接收、发送全局日常机关交换件,领取市委、市政府临时机要信件。

工作流程:

股室投掷→机要交换→分发文件

 

六、督办工作

工作职责:

负责督促承办部门限时办结省、市领导批示的各类信函、文件和市委、市政府下发的督办通知事项及局党委、局长办公会议决定落实的事项。

工作流程:

列入督办工作事项登记→按领导意见批转到相关部门→督促承办部门按时限办结并报告办理结果→通报

 

七、年鉴编纂工作

工作职责:

负责全市年度教育年鉴的组稿、审核、上报工作。

工作流程:

领取任务→将年鉴条目分解到相关部门→收集审核、形成稿件→领导签批→报送

 

八、印信使用工作

工作职责:

负责印信的管理、养护和使用,审核是否可以使用印信,对已使用过印信的重要事项留底备案。

各类事项印信使用流程: 

(1)外来单位、个人用印:局办公室依据验印事项引导到相关职能股室→职能股室审核、审签→办公室用印

注:涉及钱物、办理银行建户手续、重大事项用时,经主管局长批准后,可用印。

(2)机关行文用印:股室及单位草拟文稿→办公室审核→主管局长签批→文书用印

(3)以局名义参加会议、外出学习用印或开介绍信:股室提出申请→股室负责人同意→主管局长批准→用印或开具介绍信

(4)对外联络使用正式介绍信:申请→经办股室负责人同意→主管局长批准→开具介绍信并登记

(5)办理出国(境)手续或边防证用印:提供相关资料→办公室审核→主管局长签字→用印并登记

(6)财务、人事等股室的例行报表用印:股室负责人批准→办公室用印

(7)办理全局车辆保险、设施保险、职工福利保险用印:股室提出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字→主管局长批准→办公室用印并登记

 

九、新闻宣传工作

工作职责:

负责全局重大事项对外宣传,联系沟通新闻媒体。

工作流程:

股室拟定方案→股室提供材料①→办公室约请媒体记者参会或将相关材料发送到各媒体。

①各股室提前3日将需宣传的工作或活动时间、地点、内容、形式、宣传范围及新闻通稿报办公室。

 

十、信息报送工作

工作职责:

    负责适时向市委、市政府报送全局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的信息,完成市委、市政府索要的且需限时报送的有关教育的信息,按时参加市委、市政府召开的有关信息工作的会议。

工作流程:

搜集素材→编辑汇总→文字综合→主管局长同意后报送

 

十一、政务公开工作

工作职责:

具有行政职能的教育部门和直属单位将依法管理事项向社会公开,便于公民和其他组织知晓、监督的制度。

工作流程:

对外政务公开:根据鹤山市政务公开规定,由办公室确定各股室及相关直属单位需要政务公开的事项→由各股室及相关直属单位根据分解的任务,结合本部门实际,形成公开内容的相关材料→主管局长审定→通过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媒体、电子触摸屏、便民手册和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公开(需要在教育信息网上公开的,由办公室编辑、排版、上传到信息网;需要在新闻媒体、便民手册上公开的,由办公室负责落实;其它方式由各股室及相关直属单位负责落实)。

对内政务公开:根据鹤山市政务公开规定,由办公室确定各股室及相关直属单位需要政务公开的事项→由各股室及相关直属单位根据分解的任务,结合本部门实际,形成明确公开内容的相关材料→主管局长审定→各股室制作公示栏或以其它方式在局内部公开。

 

十二、信访工作:

工作职责:

负责接待和处理人民群众的来电、来信、来访、受理和处理局长信访电话。

工作流程:

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办公室分类交办、转办及直接答复→督办→形成办理结果报有关部门

 

十三、档案管理

工作职责:

负责机关档案室归档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保管和提供利用,定期向市档案移交档案,对已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进行鉴定、销毁。监督和指导全市基础教育学校档案工作。

工作流程:

收集归档材料→整理→立卷→编目→上架→保管→提供利用→移交或销毁

 

十四、史志编纂

工作职责:

负责收集资料,编撰鹤山市史志(教育篇)

工作流程:

收集资料→编写初稿→送审

 

十五、综合治理

工作职责: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综合治理工作,拟办市委综治办各项工作任务。

工作流程:

市委综治办和市教育局签定的责任状报局长审阅批准→办公室细化责任状各项任务,确定全年工作要点→与各直属单位签定责任状→依据责任状制定百分检查考核标准→进行检查考核→表彰奖励。

 

十六、安全保卫

工作职责:

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的指导和督查,负责市教育局办公楼的安全保卫工作。

工作流程:

市教育局与市安全办签定责任状→确定全年工作要点→配合消防、公安、交通进行安全大检查→编制百分制考核标准→半年、年终检查考核,评比出先进集体→年终进行表彰。

 

十七、接待工作

工作职责:

负责接待国内到鹤山进行教育考察、交流的来宾,负责接待大型会议的来宾和会场组织。

工作流程:

制定接待方案→主管局长审批→召开协调会→接待。

 

十八、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工作职责:

负责直属单位文明单位的创建、晋档升级工作。

工作流程:

按照市文明办的要求,列出符合条件的单位名单 → 推荐意见报局党委 → 按照局党委的决议报市文明办 →对上报的文明单位进行预检 → 上级文明办检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