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丰富我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资源,拓宽素质教育渠道,同时严格落实减负相关规定,规范研学实践工作开展,根据我市研学的相关工作要求,经评估拟确定陈山铁夫故里、源林生态乐园、福伦文旅龟博园、莱苏鸿园4个场所,符合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条件。
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确保研学实践场所质量,现对上述4个符合条件的场所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电话等方式向我局反映,反映情况需客观真实、有据可查,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6年4月30日至2026年5月11日)。
二、受理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鹤山市教育局
联系电话:0750-8938617
联系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前进路3号
特此公示。
鹤山市教育局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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