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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教育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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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鹤山市教育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2-2025)》精神,持续推进主要负责人全面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职责,持续完善教育领域法治建设,把法治建设和各项工作紧密结合,为全市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就2023年我局法治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夯实法治基础

  一是切实加强对法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工作纳入教育整体工作中,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市教育系统普法工作。学校不断充实调整以校长负责制为主的普法工作组,做到职责明确、协调配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形成了良好的法治建设工作氛围。

  二是建立和保障制度落实。各学校建立健全奖惩制度,将法治教育工作与绩效考评、评先创优相挂钩,促进学校抓好普法各项工作的落实,法治工作坚持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

  三是持续加强队伍建设。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2023年共有4位工作人员新取得行政执法证,充实执法工作队伍,教育局现共有15名行政执法人员,全部持证上岗。配齐配强校园专业法治力量。全市各中小学校都配备一名法治副校长,66所学校都聘请了法治副校长,聘请率达到100%。持续建立健全相关工作职责及管理制度,召开两次未成年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会议,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为学校依法治校工作提供支持,保障学校依法决策、依法治校。目前,全市各级各类学校100%聘请法律顾问。

  (二)聚焦多元主体,提升法治素养

  一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法治教育。抓好领导干部学法。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鹤山市教育局党组中心组2023年学习计划,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国防法》《国家安全法》《军事设施保护法》《保守国家秘密法》《反间谍法》《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按要求做好领导干部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和公务员年度法律知识考试,推动普法教育落到实处。组织教职工参加干部法律知识学习与考试,2023年教育系统学法考试实现100%考试、100%合格、优秀率达99%,推动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将法治教育纳入全市校长培训、教师职前培训和继续教育计划,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师资培训,组织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分别学习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民法典》《禁毒法》《反分裂国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防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

  二是加强对教职员工的普法教育。完善民主管理制度。加强对广大教职工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会及民主管理方面的法治教育,坚持和完善以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落实好校务公开制度,保障教职工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行使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认真执行教师资格认定政策,把师德师风作为教师资格认定的重要条件。严把教师入口关,在2023年的教师招聘中,加强思想品德、职业道德等方面的考核,确保教师招录质量。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落实每月不少于一次师德师风教育活动;组织开展2023年优秀教师先进事迹报告会,引导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从“被感动”到“见行动”;9月组织全市学校开展教师宣誓活动,自觉践行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神圣使命;加强对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警示教育,利用寒暑假前、开学后、节假日前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和反邪教教育,自觉落实“六大”严禁,规范教师从教行为,营造风清气正教书育人环境;组织全市中小学校常规性落实年度师德考核工作,确保师德师风建设常态化、机制化。

  (三)抓好重点环节,积极履职尽责

  1.积极推进部门权责清单标准化建设

  一是及时调整教育局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及时撤销“成年人入读工读学校审批”事项,确保本级实施项目清单与上级一致。二是按时完成政务服务二次统筹工作。本次完成34个事项需实施清单的更新修订,完成率和及时率100%。三是严格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普遍落实“非禁即入”。

  2.落实依法行政和依法决策工作制度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制度和年度制定计划制度,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查工作,及时修订、废止已有行政规范性文件,本年度无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二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针对涉及民生的重大事项如制定招生入学政策时,广泛征求部门意见、邀请专家论证、充分发挥风险评估功能,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都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

  3.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案卷评查

  一是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行政执法过程中,严格执行2人以上执法人员执法规定,严格执行“亮证执法”制度,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按照“谁执法、谁公示”以及“谁执法、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和规范公示方式“三项制度”的落实,按时做好“双公示”平台以及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信息录入推送工作。二是规范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对照行政许可和处罚案卷评查标准,采取执法人员自查、科室普查和汇总复查的方法,逐项进行了全面、彻底、认真的执法案卷自查。经检查,所有案卷制作符合要求,均按照统一格式制作,一案一卷,装订归档,统一管理。

  4.加强教育执法,优化教育环境

  一是严格民办教育机构准入,落实民办教育机构登记及年检制度。在往年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民办教育机构年检指标,对民办教育机构办学方向、教学管理、队伍建设等进行考核评分,对存在的问题要求机构限期整改,并将年检结果进行公示,规范培训机构办学行为。二是做好教育培训机构信息公开,畅通群众投诉渠道。每年定期在网站公示民办教育机构年检结果,定期发布教育培训机构办学信息,在教育培训机构门口公布监督投诉电话,畅通群众投诉渠道,及时处理群众投诉举报信息,维持良好的教学秩序。三是定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2023年针全市中小学校(含幼儿园)160家非商事主体进行执法抽查,抽查内容涉及幼儿园执行教育收费情况检查、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检查、学校(含民办学校)安全检查、学校(含民办学校)食品安全检查等事项。今年通过本部门任务和联合任务的方式,随机抽查34间中小学校(园),抽查结果全部合格。四是开展鹤山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专项检查。成立了鹤山市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对全市8所民办学校派驻督导人员,并对8所学校进行了实地专项检查,对义务教育民办学校进一步强化监管。五是深化落实“双减”政策。充分发挥“双减”工作统筹协调作用,多次组织“双减”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开展集中治理行动。2023年以来,我市牵头组织各成员单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如“五一校外培训专项执法检查”“暑假校外培训专项治理”“拉网式专项检查”等,组织开展“一对一”“一对多”“家政服务”“住家教师”“众筹私教”等隐形变异形式违规变形培训专项检查27次,下发培训合同、安全等各类检查通知书170多份,约谈培训机构10家次。根据上级教育部门的部署,开展“平安消费”“泡沫彩钢板消防专项整治”“培训材料专项检查”“培训机构数据稽查”等专项行动,通过组织机构自查和我局抽查相结合方式,不断深入机构摸清底数,排除隐患,不断巩固治理成果。六是健全监督机制,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内部监督,防止和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发生。设立监督电话,开展教师招聘、教师选调、教师资格认定等各项工作坚持公正公开的原则。今年以来,以学期初工作检查、年度行政班子考核、年度综治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及不定期检查为契机,深入校园了解中小学执法情况、规范办学行为情况。

  (四)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营造优良环境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实行一次性告知,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方便群众办事。同时,认真细致解答群众的咨询,对各行政相对人予以各项工作指导。

  二是优化审批流程和简化审批程序。根据有关法规及文件精神,面对现有民办教育机构拓展简易变更和注销审批。在确保教育机构办学条件符合设置标准的情况下,对其提出的变更申请实施简易流程审批或申请资料容缺后补。此外,对实际已停止办学的机构,在确保师生完成分流安置的情况下,实施简易流程审批或申请资料容缺后补,进一步提高了审批效率。2023年,教育局按时完成各行政许可事项审批,无出现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为名的变相审批和许可事项,无将本应由政府部门承担的费用转嫁给企业承担等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违规收费行为,无超时办理事项,无行政复议事项。

  三是在校外机构方面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自2022年12月广东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及审批指引出台以来,我市教育部门在2023年1月开始利用上门派发宣传单张等方式广泛宣传,让广大培训机构一次性知晓申办办学许可政策,及早研判创业风险、做好整改或转营。5月份以来,在文广旅体局等部门大力支持下,鹤山市目前审批新发放非学科类办学许可证16所,连同“双减”政策下整改的11所培训机构,至10月底共发放27家办学许可。

  (五)突出普法重点,开展法治教育

  1.法治教育,深入课堂

  将法治教育落实到课堂教学、第二课堂,创建校园法治文化阵地。我市中小学校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心理特点和认知能力,充分发挥道德与法治课、第二课堂在法治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开展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禁毒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中小学学生守则》等法律法规。同时注重法治教育内容向其它学科渗透。

  2.法治宣传,入脑入心

  一是组织全市学校开展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市教育局面向全市中小学校广泛开展关于《家庭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预防性侵害教育、心理健康教育、预防电信网络诈骗法等专题法治教育活动,形式多样,主题丰富,共开展国旗下讲话、班会课等2000多节,活动总场次三百余场,电子屏滚动式播放口号超20万次,惠及学生7.8万名。邀请广东五邑律师事务所黄龙律师为学生开展“国家安全,你我同行”的法治主题教育宣讲活动;组织全市学校法治副校长培训和开展《民法典》进校园活动,200人参加活动;组织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66所学校利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平台开展学习和竞赛;各学校利用鹤山市职校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开展各项教育活动,受教育师生超7000人。

  二是积极组织师生开展反诈、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市教育局坚持加强管理,陆续印发《2022-2023学年度第二学期加强学生法治教育和校外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国庆假期学生校外管理工作的通知》等工作通知,组织各学校开展一次拒毒宣誓和承诺书签订活动。联合市禁毒办、镇街派出所、司法所等,通过专题讲座、国旗下讲话、宣讲活动等多种形式普法宣传,以“宣传毒品危害、普及禁毒知识、开展法治教育”为重点内容上主题班会1757节,将反诈知识纳入“开学第一课”,66所学校开展反诈骗主题宣讲活动360多场,参与师生人数超7.8万。根据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举办青少年禁毒知识竞赛、小学生禁毒知识手抄报评比活动、6.26国际禁毒日中小学文艺汇演活动等活动,参与人数达700多人次。电子屏滚动式播放相关宣传口号超60万次,受教育人数超14万。面向师生、家长下发《“防诈骗”告知书》,注册“邑安”反诈小程序、国家反诈中心APP,关注、推广国家反诈中心官方政务号超1万人,利用微信家校联系群宣传反诈骗知识。

  3.多措并举,部门联动

  邀请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鹤山市人民法院在沙坪中学举行“‘法护未来,守望侨都’法治宣传进校园”的活动,两级人民法院的近20名法官走进课堂,重点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校园欺凌普法手册》《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联合市妇联、卫健、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开展鹤山市家庭教育调研,深入了解我市家庭教育的情况;与市民政局联合开展了社工进校园活动,形成家校社育人合力;利用“小手拉大手”把法带回家,构建家校协同法治宣传教育体系;成立领导小组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各学校通过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标语、举报方式和专题宣传片,通过党组织“三会一课”、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家长会、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加强《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教育,为我市学生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法治学习深度有待深化。目前在领导干部、教职员工中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律学习和培训,但是在法律学习的深度和广度上仍需进一步提高。二是法治宣传教育形式有待创新。我局在教育系统内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治教育活动,但是在亮点措施和形式上仍显不足,有待丰富。三是教育行政执法力度有待加强,由于我局行政执法人员较少,执法力量略显不足。四是行政执法流程、执法文书规范性等方面仍需进一步规范。

  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2023年,市教育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要求,紧密结合教育工作实际,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研究部署、推动解决法治建设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问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年终述职报告中将法治学习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纳入报告,真正做到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有机结合,作为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及时组织领导干部学习落实新施行、新修订的法律法规。二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坚持加强法治建设工作统筹,明确工作职责,压实工作责任,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做好工作部署。三是带头落实主体责任,积极履职尽责,关注法治建设重点环节,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情况列入个人年度述职报告。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我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教育中心工作,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从全局角度持续切实加强对法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法治工作纳入教育整体工作中,进一步保障各项制度落实,进一步充实执法工作队伍和校园专业法治力量。

  (二)持续深化学习宣传法治思想。把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校园,加大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解读力度。

  (三)深化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把法治建设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行政决策问题,规范行政服务行为。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务服务事项流程,完善教育部门权责清单。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力度,着力解决教育行政执法领域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四)加强法治校园建设。把法治融入到教育管理的各环节、办学治校全过程,用法治手段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坚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与司法部门沟通配合,常态化开展普法工作。创新普法宣传形式,丰富活动内容,提高普法宣传的实效性。继续推动法治副校长履职尽责。

鹤山市教育局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