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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教育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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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度,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司法局大力支持和指导下,鹤山市教育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2-2025)》精神,结合教育系统自身特点,坚持以普法教育为先导,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依法治教为重点,以行政执法为手段,深入推进教育依法行政,努力提升依法治教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为全市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就2022年我局法治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法治教育顺利推进

  1.积极构建法治建设网络,致力提高教育系统的普法效能。我局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积极构建法治建设网络,将其纳入教育整体工作中。局办公室具体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市教育系统普法工作。各级各类学校均建立相应领导机构,不断充实调整以校长负责制为主的普法工作组,形成了职责明确、协调配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领导责任机制,为全市教育系统创建了良好的法治建设工作氛围。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为学校依法治校工作提供智力支持、法律支持,保障学校依法决策、依法治校。目前,全市各级各类学校100%聘请法律顾问。

  2.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法治教育,致力提高领导干部的公权意识和服务意识。将法治教育纳入校长培训、教师职前培训和继续教育计划,加强师资培训,定期发动组织教职工学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行政许可法》等行政法律法规。先后转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有关文件,组织领导班子集体学法,按要求做好领导干部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和公务员年度法律知识考试,推动普法教育落到实处。

  3.加强对广大教师的法治教育,致力提高教师的公职意识。⑴完善民主管理制度。加强对广大教职工的法治教育,坚持和完善以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⑵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先后出台教师师德考核评价办法,组织广大教职工学习《中小学教师道德规范》《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杜绝有偿家教、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等行为。

  (二)完善规章制度,夯实教育行政执法基础

  一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我局从内部管理入手,先后制定完善了各种管理制度,完善了《鹤山市教育局业务流程规范汇编(2022年8月修订)》。通过建章立制,机关管理更加科学、规范,干部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有了明显提高。

  二是不断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善“三重一大”决策,我局坚持重大事项提交党组会议研究,做到对重大决策事项公开征求意见,切实降低决策风险,提高决策水平,推进依法行政。

  三是积极推进阳光政务公开。以方便群众知情、办事、监督为政务服务核心,不断拓宽政务公开的渠道。以鹤山市政府网为平台,及时发布教育要闻、教育法规政策和工作动态,对学生就读、教师招考、人事制度改革等涉及广大师生和群众利益、社会普通关注的信息,及时在网上公布。今年,通过网站、教育宣传微信群等形式,及时推送信息131期(此数据截至11月14日),形成了广覆盖的正面舆论主阵地,确保全市教育事业发展大局稳定。

  四是加强文件的制发和管理。按照“谁制定、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市政府关于规范性文件管理的各项规定,对一般性文件的制定做到了严格审查,由相关股室负责起草,办公室审核把关,分管副局长审核,局长签发,再正式发文。截至目前,我局暂无制定规范性文件。

  五是高度重视提案建议办理工作。把办理工作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坚持合理分解、依法办理的原则,对每份建议和提案及时予以回复,扎扎实实、认认真真办理好代表委员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并在日常工作中积极推进、不断完善。2022年度,我局承办议案共计35件,其中,鹤山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建议协办件6件,鹤山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建议协办件5件,鹤山市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提案协办件16件,鹤山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提案协办件8件。

  (三)推进教育系统依法治理,为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

  1.健全学校章程及管理制度。各学校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制定了《学校章程》,通过建章立制,保障了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极大地调动了教师们的工作积极性。目前,全市中小学100%已实现“一校一章程”。贯彻落实新修订《教育法》及《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 进一步做好党的建设有关内容写入民办学校章程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扎实做好全市中小学校章程修改工作。

  2.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实行一次性告知,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方便群众办事。同时,认真细致的解答群众的咨询,对各行政相对人予以各项工作指导。

  二是优化审批流程和简化审批程序。在确保教育机构办学条件符合设置标准的情况下,根据有关法规及文件精神,对现有民办教育机构提出的变更申请实施简易流程审批或申请资料容缺后补。此外,对实际已停止办学的机构,在确保师生完成分流安置的情况下,实施简易流程审批或申请资料容缺后补,进一步提高了审批效率。

  2022年,教育局按时完成各行政许可事项审批,无出现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为名的变相审批和许可事项,无将本应由政府部门承担的费用转嫁给企业承担等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违规收费行为,无超时办理事项,无行政复议事项。

  三是健全监管机制。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突出重点,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强化重点领域重点监管。2022年,由市教育部门牵头组织对全市254所校外培训机构开展拉网式专项检查33次;开展“一对一”“一对多”“家政服务”“住家教师”“众筹私教”等隐形变异形式违规变形培训专项检查32次,共出动人员600余人次,下发疫情防控等各类整改通知书500多份,约谈培训机构6家,依法查处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行为或各类变相学校类培训行为。

  3.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依法保护机构及消费者的权益。严格按照省制定的标准,依法落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登记审批制度,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切实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成立校外培训监管股,对机构进行合规性审查,落实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平台全流程监管制度,推进服务合同范本的使用,推进企业合规管理。目前,我市10所营利性教育培训机构均进驻全国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服务平台,设立资金预收费监管账户,完成网上支付途径申报,依法依规与消费者签订了服务合同。

  经审查,市教育局在2022年里严格落实省、市文件精神,依法审批,没有另行设置门槛、限制竞争的情况。

  4.重视法治副校长的作用,以专业力量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按照《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要求,健全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制度,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进一步推进法治进校园活动。目前我市有65所学校聘请了法治副校长,聘请率达到100%。

  (四)突出重点,加大教育行政执法力度

  1.严格民办教育机构准入,落实民办教育机构登记及年检制度。在往年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民办教育机构年检指标,对民办教育机构办学方向、教学管理、队伍建设等进行考核评分,对存在的问题要求机构限期整改,并将年检结果进行公示,规范培训机构办学行为。

  2.深入开展各类型专项治理及检查。一是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我市成立了鹤山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各部门加强统筹协调,通力合作,依托乡镇(街道)网格化管理优势,有效整合各类资源,组建由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执法队伍,形成合力,积极推进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切实减轻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二是开展鹤山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专项检查。我市成立了鹤山市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对全市8所民办学校派驻督导人员、开展实地专项检查,进一步强化了对义务教育民办学校的监管。     

  3.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案卷评查。

  一是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按照“谁执法、谁公示”以及“谁执法、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和规范公示方式“三项制度”的落实,按时做好“双公示”平台以及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信息录入推送工作。

  二是规范行政执法案卷管理。我局严格对照行政许可和处罚案卷评查标准,采取执法人员自查、科室普查和汇总复查的方法,逐项进行了全面、彻底、认真的执法案卷自查。经检查,所有案卷制作符合要求,均按照统一格式制作,一案一卷,装订归档,统一管理。2022年我局依法行政共187件,其中行政许可158件(培训机构设立、终止办学、法人变更等20件,教师资格证审批上下半年共两批138件),行政处罚2件、行政检查27件。

  4.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我局党组高度重视信访工作,落实分管领导、责任科室,由专人负责信访举报处理工作,及时化解矛盾。截至2022年11月14日,共受理国家、省、江门市、鹤山市各级信访事项961宗,其中,国办.督查室12件,广东省教育厅信访管理系统15宗,广东省政府网集约化平台71宗,广东省一体化信访信息系统70宗,江门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733宗,江门市教育局10件,群众电访来访50宗。以上事项已经全部办结,办结率100%,有效地维护了全市教育系统的和谐稳定。

  (五)切实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助力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1.强化法规宣传,提高法律意识。一是充分发挥校园主阵地作用,利用校(园)微信公众号、LED屏、宣传栏、国旗下讲话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普法宣传活动,营造学法、懂法、用法、遵法的良好氛围,提高师生法律意识。二是通过政府网站、电台等媒体进行法规宣传,提高公众意识。今年,通过鹤山电台“法治鹤山”栏目,结合广大家长普遍关注的民办学校招生问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进行了解读。三是以集中培训的形式开展学习宣传。今年重点对《行政处罚法》进行了培训学习,提高干部依法行政能力。

  2.落实法治课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

  我市中小学校均分阶段开设法治教育课程,同时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心理特点和认知能力,系统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通过开足开齐法治课,充分发挥道德与法治课和思想政治课在法治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加强法治课与其他学科的融合,充分挖掘各学科的内在思想,实现法治思想第一课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

  3.积极开展法治教育活动,法治教育入脑入心。市教育局结合“八·五普法”内容,以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主题宣讲活动等形式,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预防性侵害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反诈骗等专题活动达240多次,受教育学生达7.4万人。

    二、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虽然我局在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教育行政执法机制体制还不健全;法治学习的深度广度有待提高;干部队伍的法律素养有待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力度有待加强;执法流程、执法文书需要进一步完善、规范等。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

  2022年市教育局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组织实施本单位普法规划,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年终述职报告中将法治学习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纳入报告。

  具体表现为:一是自觉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谋划教育工作,及时组织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与重要法律结合起来,通过党组会等渠道,切实做好学习贯彻的带头者、推动者。二是加强对教育局法治建设工作的统筹,主要负责同志坚持定期主持召开局党组会,听取法治建设相关工作汇报,并将学法守法用法情况列入个人年终述职内容。三是加强法治队伍建设,聘请社会律师组建法律顾问队伍,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制度建设、涉法涉诉事务处理等方面的参谋助手作用。四是坚持推行信息公开,积极推进教育结果公开,畅通举报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不断提高审计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

  四、下一步工作的改进措施

  (一)强化法治教育。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把法治宣传教育作为干部培训、教职工学习和学生德育教育的重点内容,提前研讨谋划、制定学习计划、丰富学习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全面推进教育系统普法教育,推进学校依法治校、教师依法施教再上新台阶。

  (二)强化依法行政。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完善法律顾问服务机制,加强重大协议、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印发及管理,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增强行政执法、政务信息的透明度,推进教育系统的廉洁廉政建设。分层分类强化依法行政专题培训,增强教育部门依法行政的意识与能力。

  (三)严格依法治教。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章程备案规范管理,继续加强对学校法律顾问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完善我市法治副校长工作制度,充分利用资源,联合开展对全市法治副校长的培训工作,进一步充实法治副校长队伍。

  (四)加大监督考核力度。针对在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制定和落实整改目标和措施。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畅通群众投诉渠道,依法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工作的法治建设监督力度,不断完善各级监督机制,提高基层依法行政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