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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落实“5+1+N”教育中心工作,切实增强群众对教育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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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落实“5+1+N”教育中心工作,切实增强群众对教育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鹤山市教育局党组落实市委巡察整改工作情况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22日至8月9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教育民生事项开展专项巡察,2021年9月30日,向市教育局党组反馈巡察意见。针对反馈意见存在的6大方面问题,我局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并承担整改责任,逐一列出问题清单,认真分析查找存在问题的原因,明确完成时限,实行销号制度,逐条逐项抓落实,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截至2021年12月底,完成整改事项2个,阶段性完成并长期坚持的事项20个,制定和完善师德师风建设、校园安全、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学科作业管理等措施与制度29项。现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开,接受社会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指正。

  一、切实承担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系列重要论述精神及市委有关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主动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成立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及股室负责人为组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协调各项工作。

  (二)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分工

  针对反馈意见,逐一进行深刻反思、剖析根源,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形成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制定《鹤山市教育局党组关于落实市教育民生事项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鹤山市教育民生事项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清单》,明确落实整改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方法步骤,整改路线图、时间表。

  (三)注重标本兼治层层推进落实

  对巡察反馈的问题不回避、不推脱、不遮掩、不护短,做到立行立改、全面整改。成立挂点督导组,深入各镇(街)及各学校指导和督促整改落实,每周听取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进整改专题汇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层层推进落实。把巡察整改和深化标本兼治有机结合起来,既拿出“当下改”的举措,集中解决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又针对共性问题,从制度机制层面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

  二、认真对照巡察组反馈意见,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一)对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城乡学校差距较大整改

  1.关于部分乡镇中小学运动场地建设薄弱,多功能教学设施配备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阶段性完成并长期坚持。

  以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市为目标,督促指导镇(街)和有关部门对标对表深入推进落实《鹤山市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2019-2023年)》,补齐发展短板,确保在2023年顺利通过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

  一是督促有关镇(街)、学校完成体育运动场馆、音乐专用教室和美术专用教室建设。

  二是积极推进各镇(街)、学校进行信息化设备配备建设。

  截至2021年11月,全市25所中小学已经完成体育运动场馆、音乐专用教室和美术专用教室建设,农村学校多功能教学设备配备水平已大为改善,为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市奠定坚实基础。

  2.关于合理调配乡镇师资力量有欠缺问题。

  整改情况:阶段性完成并长期坚持。

  一是争取编制部门及上级部门支持,在统筹调配江门各市区教师编制时向我市倾斜。

  二是加大招聘力度,招聘教师向农村学校倾斜。2021年共招聘中小学教师193名,其中农村学校103名。2021年末,赴湖南师范大学开展2021年下半年进校园招聘,共有23名应届研究生签订了就业协议。

  三是加大县域内教师交流力度。2021年,城乡校际教师交流共276人,通过力度较大的城乡校际教师交流,特别是通过集团内师资互派,实现以强带弱,较好地推进了城乡学校的师资均衡。

  3.关于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比较传统,学生素质普遍不高,课程和专业设置未能很好适应社会发展需要,推动本地产业升级改造助力有限问题。

  整改情况:阶段性完成并长期坚持。

  一是积极融入中欧合作,与德国职业教育赋优集团合作,引进德国“双元制”办学模式。2021年9月24日,鹤山职校与德国职业教育集团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并于10月21日举行德语培训班开班仪式。德语培训班的开班,标志着鹤山职校在开展国际交流、中欧合作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二是积极探索办学新模式。2021年9月,与江门职业技术学院开展“三二分段”合作办学,开设物流服务与管理专业。推进与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合作筹建乡村振兴产业学院,2022年申报开办大数据专业。

  三是深化校企合作。深入江门创维显示科技有限公司等近20家鹤山本地重点企业进行调研,成立电气、物流、计算机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建立数控、物流专业建设1+X证书试点3个,进一步优化课程设置。

  4.关于职教园区建设进度略有滞后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理顺职教园区旧改楼结构安全、建设标准等新增建设工程有关问题,确保后续工程建设顺利开展。

  二是加快推进可研立项工作范围外新增建设工程项目立项、公开招投标工作,目前已完成立项。

  三是建立与共和工业城管委会、职教园区施工方沟通协调机制。2021年底已经完成项目主体建设,部分工程进行内部装修,2021年投资完成年度比率为90%。

  (二)对政策执行不够到位,破解“上学难”办法不多整改

  5.关于“5080”攻坚战基础不够牢固问题。

  整改情况:阶段性完成并长期坚持。

  一是进一步压实各镇(街)主体责任,通过改扩建及新建等形式增加公办园及学位。2021年底,雅瑶镇中心幼儿园改扩建工程已经开始动工,桃源镇第二所公办幼儿园基本完成改建工程。两所幼儿园2022年秋季投入使用,可增加学前公办学位约300个。

  二是印发《鹤山市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设计验收移交管理工作指导意见》,加快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推进小区配套园移交工作。

  三是加大镇公办园招生宣传力度。古劳镇等镇(街)通过提高在公办园就读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读小学积分等办法吸引适龄幼儿入读。

  四是科学编制《鹤山市中小学幼儿园公办学位建设专项规划(2021—2025年)》,确保到2025年实现学校布局科学合理,学位供给总体平衡,“5080”成果得到巩固提升。

  6.关于规范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管理有欠缺问题。

  整改情况:阶段性完成并长期坚持。

  一是印发《鹤山市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设计验收移交管理工作指导意见》,落实小区配套幼儿园设计、验收、移交三同步。

  二是推进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工作。2021年已完成沙坪时代倾城花园配建幼儿园移交工作,目前正在大力推动共和镇春树里小区配套园(工业城笔架山幼儿园)、鹤城玉兰花园小区配建幼儿园的移交工作。

  7.关于解决随迁子女“入校(园)难”与群众需求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阶段性完成并长期坚持。

  一是落实国家“两为主、两纳入”要求,强化流入地政府责任,积极扩充公办教育资源,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能够应入尽入。

  二是推进桃源镇竹蓢幼儿园、雅瑶镇中心幼儿园和鹤山工业城笔架山幼儿园的建设,增加学前教育公办学位约570个。完成鹤山工业城实验小学建设,增加公办学位1080个;推进沙坪六小教学楼、址山中学综合楼、古劳中学学生宿舍楼等的建设,可增加学位1740个,随迁子女“入学难”问题将得到有效解决。

  8.关于缓解长期超负荷招生措施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阶段性完成并长期坚持。

  一是科学编制《鹤山市中小学幼儿园公办学校建设专项规划(2021-2025年》,未来五年我市计划新增学前教育学位3500个,义务教育学位25000个,增加高中学位1600个。

  二是加快推进沙坪街道公办小学扩容建设,利用鹤山职校校址建设1所初中(1800个学位)和1所小学(1620个学位),有效缓解沙坪城区招生压力,缓解城区近年来超负荷招生问题。

  9.关于学校减负工作不够好,学生作业量大的问题仍然不少,部分家长选择校外培训来增强学生应试能力,学生负担加重问题。

  整改情况:阶段性完成并长期坚持。

  一是加强“双减”政策宣传与学习。组织全体教师参加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和课程教材研究所指导举办的“双减”背景下作业设计与管理全员培训,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减什么”“怎么减”。

  二是加强作业管理,切实减轻学生作业负担。出台《鹤山市学校作业管理实施方案》,制定《鹤山市义务教育学校学科作业设计指引(试用)》,分学科制定《鹤山市作业设计指导意见和设计样例》,进一步规范作业管理,构建“双减”工作落实的长效机制。

  三是加强检查监督。教师发展中心联同督导室深入学校进行立体式教学督查,对课堂教学、作业设计、作业量、作业的有效性作了全面分析和指导,减负工作扎实推进。

  四是深化“集团化办学”。2021年9月,在《鹤山市教育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加强初中和小学两个学段骨干教师的横向交流,制定《鹤山市集团化办学教师交流实施方案》《鹤山市中小学集团化办学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方案》。

  五是深入开展“面向全体、因材施教”课题的研究,带动新一轮的教学改革。2021年10月,在第一批“面向全体、因材施教”的课题研究实验学校的基础上,全市公办初中从七年级开始全面推行“面向全体、因材施教”课题的专题研究。

  六是不断深化《鹤山市中小学术科教学质量评价实施方案》,促进全市中小学生综合素养的提升,落实“立德树人”工程培养体系。

  七是加大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力度。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的通知》,截至2021年12月,我市21所校外学科类培训机构已经全部压减。

  (三)对安全责任未压实,监督管理存在薄弱环节整改

  10.关于校外安全事故时有发生,部分家长对学生上网玩游戏、浏览不健康信息等监管不够,引发连串负面影响问题。

  整改情况:阶段性完成并长期坚持。

  一是加强学生校外管理,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重点抓好校外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诈骗、防欺凌、防侵害教育。同时,充分利用学校、家庭、社会的综合资源,对未成年人深入开展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进一步提高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水平。

  二是加强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2021年12月,全市48所中小学使用江门市心理素养平台对三年级以上的学生及家长进行心理测试,切实把心理问题的发现、疏导前置,对排查发现的预警学生进行及时干预。

  三是共建家校联防机制,完善家访制度,各学校组织全校性普访,及时了解学生校外情况。

  四是加强教育系统家庭教育志愿者队伍的建设,30名家庭教育志愿者分成8个小组以专题讲座的形式在各学校开展家庭教育专题宣讲活动。

  五是完善学生校外安全管理机制。印发《鹤山市假期学生校外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法治教育和校外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压实家长校外监管责任。

  11.关于部分学校(幼儿园)存在麻痹大意思想,安全隐患消除不及时、食品安全工作不严谨等现象时有发生问题。

  整改情况:阶段性完成并长期坚持。

  一是严格落实校园安全管理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工作责任制和领导责任制,落实《鹤山市校(园)安全管理“一岗双责”实施方案》,将安全工作与创建示范学校、文明学校以及党政一把手评优评先等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制。加强与综治、公安等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大力整治校园及周边的治安环境,全年共调用检查人员2430多人次,组织联合检查9次,有效压实学校的安全责任,为全市师生筑牢校园安全网。

  二是严格贯彻《广东省学校安全条例》相关培训要求,组织全市校园食堂分管领导、食安员和食堂从业人员进行“食安快线”课程学习和考核,组织全市安全管理干部培训共3场次,切实提高校园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责任意识及管理能力。

  三是完善校(园)食品卫生工作制度。严格要求学校把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制度建设纳入学校综合管理制度建设,全面实施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工程,落实陪餐制度。学校负责人和食堂管理人员通过“邑餐食安”进行线上全面巡查,随时掌握食堂食品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是强化安全风险排查整治。每年春、秋两季联合市市场监管部门开展食堂安全检查;在重要时间节点对校园食堂、食材、饭菜质量等开展“四不两直”检查,确保全市师生的饮食安全。

  12.关于全市学校、幼儿园安保力量单薄的现象比较突出,校外培训、托管机构的安防意识不强,基本没有设置专职保安,或保安长期不在岗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严格贯彻落实公安部、教育部联合印发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校园安防建设。

  二是强化安全管理,不定期会同公安等部门对校外培训、托管机构进行“四不两直”检查。截至2021年7月底,全市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托管机构已按标准配足配齐各类防护器械,按要求配备保安员,确保持证上岗率100%。目前全市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托管机构安防状况良好。

  13.关于全市心理健康教育队伍建设比较薄弱,以兼职教师为主,缺乏专业性和系统性问题。

  整改情况:阶段性完成并长期坚持。

  一是加强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和辅导。每年分批组织教师接受系统的心理健康教育技能培训,2021年共组织专题培训5次,主题讲座共8场次。

  二是组建教育系统心理教育和家庭教育两支志愿者队伍。2021年以来,两支志愿者队伍跟踪辅导的学生个案共706个,在学校开展专题讲座共68场,参与的教师、家长、学生共7682人次;开展沙龙共20场,参与的教师、家长、学生共1250人次。

  三是在每年的教师招聘中,结合配备要求安排相应的名额用于招聘心理学科教师。

  (四)对民办机构办学行为不够规范,整治力度仍需加大整改

  14.关于部分民办学校、幼儿园仍然存在不少乱象,造成了一定的不良影响问题。

  整改情况:阶段性完成并长期坚持。

  一是加强依法治理,规范办学行为。坚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意见》的精神,强化对民办学校(幼儿园)的日常监管。我市出台《鹤山市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实施方案》《鹤山市中小学幼儿园公办学位建设专项规划(2021-2025》,建立鹤山市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工作领导机制,全面规范我市民办义务教育发展。

  二是重点加强对民办教育收费工作的管理。民办学校幼儿园年检严格执行《广东省社会力量办学年检检查办法(试行)》的规定,对出现乱收费情况,年检视为不及格,连续两年年检不及格将退出市场。

  三是加强风险防范及时掌握民办教育的办学情况。我市制定《鹤山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涉稳风险防控处置工作方案》,要求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落实“一校一案”;建立局领导联系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驻点工作制度,推动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健康平稳发展。同时,市教育局督导室对全市民办学校进行不定期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督促其整改。截至目前,我市没有拟停办、转办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四是加强党建引领作用,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将民办学校党建工作纳入全市中小学党建工作考评范围,完善民办学校章程修订,进一步从制度上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

  15.关于校外教培、托管机构、体艺类培训场所等虽由多个部门监管,但缺乏系统管理,安全隐患多、没有明码标价、超范围经营等情况仍然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阶段性完成并长期坚持。

  一是出台《鹤山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方案》,成立专班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专项整治。截至2021年12月,市教育局联合各部门深入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治理5次,累计出动31人次检查了33家次校外培训机构,杜绝超范围经营、不明码标价、不使用正规合同等行为。

  二是推动“双减”政策落地落实。2021年8月,市教育局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目前,市教育局发证的21家校外学科类培训机构已有9家注销,12家转型非学科类,实现学科类培训机构清零。

  (五)对配套服务未能跟上形势发展,存在安全隐患问题整改

  16.关于部分市直中学出现宿舍拥挤、配套设施不全问题。

  整改情况:阶段性完成并长期坚持。

  新建鹤山一中学生宿舍楼,项目总投入2880.07万元,建成后可提供宿位1000个。该项目2021年10月底已完成主体结构,2022年9月可投入使用。

  新建鹤华中学学生宿舍楼,项目总投入2920万元,建成后可提供宿位990个。该项目2021年9月已完成立项、勘探工作,预计2022年下半年动工建设。

  改造纪元中学B、D座宿舍楼,增加配套淋浴间、卫生间,改造沐浴热水供水系统,增设行李柜等设施设备。项目总投入500万元,预计2022年7月动工建设。

  新建古劳中学宿舍楼,项目总投入2496.85万元,建成后可提供宿位650个。该项目2021年10月已开始动工。

  以上工程项目建成,将有效解决学校的住宿条件。

  17.关于学校可采购的食材范围进一步被压缩,学生营养均衡受影响问题。

  整改情况:阶段性完成并长期坚持。

  一是加强学校食堂的日常管理,有效提升学生的营养均衡。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园)食品安全与营养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学校(园)成立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学校(园)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学校(园)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

  二是进一步规范我市学校食堂大宗物料采购程序。印发《关于做好食堂大宗物料采购公开招标工作的通知》,确保公办学校(园)食堂大宗物料供应的平稳过渡,从源头上确保学校(园)食堂食品安全。

  三是强化食堂食材管理。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秋季学校(园)食堂食材、教育收费和学生资助飞行检查工作的通知》,对学校(园)食堂食材管理,饭菜质量,师生满意度等进行全面督查。继续实行教师陪餐制度,推广家长试餐制度。

  18.关于全市公立小学仍有大部分学生需趴在课桌上休息,影响午休质量和身体发育问题。

  整改情况:阶段性完成并长期坚持。

  一是各学校充分利用现有功能室场,探索如何“一室多用”。沙坪街道城区小学通过利用现有的功能室场布置学生睡室,全面消除趴课桌午休现象。龙口镇政府筹集资金购置了2100套瑜伽垫,利用各功能室场、课室,全面满足全镇学生在校午睡的需求。目前雅瑶、桃源、共和、鹤城等镇根据实际情况已进行部分班级试点,后续将在其他年级稳步实施。

  二是推进一批学校扩容建设,逐步解决室场或宿位不足问题。

  (六)对教师队伍建设仍有待加强,敢管严管力度不足整改

  19.关于用制度管人管事的意识不够强,师德失范事件时有发生问题。

  整改情况:阶段性完成并长期坚持。

  一是落实管人用人制度。制定《鹤山市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完善师德考核指标体系,强化师德师风考核,实行师德失范“一票否决”。

  二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贯彻落实《关于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印发江门市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营造廉洁从教的环境。

  三是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与警示教育。组织教师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观看师德师风警示案例,增强教师的纪律观念,进一步规范教师的行为。

  四是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规范化管理。组织学校与教师签订《师德师风建设承诺书》,建立师德师风考核档案,并将师德师风建设纳入学校绩效考评,促进师德师风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日常化管理,增强教师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的自觉性,提高教师的自律意识。

  五是构建师德师风建设监督体系。通过设置师德师风留言信箱、开通师德师风投诉热线、利用企业微信平台向全市中小学校学生家长开展师德师风问卷调查等方式,多渠道建立教师、学生、家长、社会“四位一体”的师德师风建设监督体系,确保师德师风建设取得实效。

  20.关于编外教师较多,素质不高、稳定性不强;工资费用由学校生均经费支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学校的发展问题。

  整改情况:阶段性完成并长期坚持。

  一是印发《鹤山市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管理暂行办法》,全面规范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的聘任与管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市临聘教师管理体制。

  二是实行临聘教师全市统一招聘。2021年共招聘79名临聘教师入职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的学历水平、专业水平得到进一步保障和提升。

  三是规范临聘教师待遇。将临聘教师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实现临聘教师平均收入水平与在编教师大体相当,大幅提高临聘教师待遇。

  21.关于教师结构性缺员比较严重问题。

  整改情况:阶段性完成并长期坚持。

  一是争取编制部门及上级部门支持,2021年在统筹调配江门各市区教师编制时向我市增加中小学教职员编制103名。

  二是加大教师招聘力度,11名额向缺员率较高的科目倾斜。2021年共招聘中小学教师193名,其中体育、音乐、美术教师共38名。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拟于2021-2022学年公开招聘教师148名。

  22.关于高级人才和优秀教师培养力度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阶段性完成并长期坚持。

  一是完善名师培养机制。搭建名师成长工作平台,落实每年带教帮扶机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2021年共3人入选省“百千万人才工程”培养对象,5人被评为省南粤优秀教师,2人被评为省特级教师,1人入选江门市名教师工作室主持人。2021年9月,组织开展新一轮鹤山市名师、名班主任评选工作,评选出鹤山市名教师名班主任49名。

  二是落实市人才新政,创新招聘方式,加大研究生招聘力度。通过大力宣传鹤山人才政策和教师就业政策,灵活采取“面谈+面试”的方式开展招聘。2021年12月下旬,赴湖南师范大学开展2021-2022学年教师招聘工作,共签约23名硕士研究生,将进一步改善我市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我市教师队伍的学历层次。

  三、从严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巩固深化巡察整改

  市教育局党组将以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全面履行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分析,认真总结反思,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加强党性锻炼、改进工作作风、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

  一是坚持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入推进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全面压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坚持思想整改和行动整改相结合,切实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将巡察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作为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的重要抓手,作为落实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要求的重要举措。

  二是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对于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不断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严格台账管理,一个一个督办,一个一个销号;对需要其他部门单位协助解决的,主动进行沟通解决;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明确责任股室、责任人,紧盯不放,加强跟踪问效,确保见到实在的效果。

  三是持续加强建章立制。注重标本兼治,正确处理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和建章立制的关系,坚持把具体问题整改与构建长效机制有机结合起来,深刻剖析问题深层次原因,举一反三,确保各项教育民生实事落地落实。

  四是以重点工作为突破口,切实增强群众对教育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坚持把落实整改与深化落实“5+1+N”教育中心工作相结合,着力在保障学位有效供给、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减负提质增效、校园安全、职业教育等方面发力,切实增强落实巡察整改的成果运用和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