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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教育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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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鹤山市教育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关于民法典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积极落实法治惠民实事项目,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实行法治政府建设与创新、服务型政府相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现将我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以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为抓手,不断推进“放管服”改革。

  按照广东省和江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文件及目录要求以及市的统一部署,我局做好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完善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事项认领、要素补充及指南发布等工作,同时清理规范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优化了审批流程和简化审批程序。2021年,无出现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为名的变相审批和许可事项,无将本应由政府部门承担的费用转嫁给企业承担等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违规收费行为。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法定化,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并向社会公开。2021年,编制《鹤山市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鹤山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我局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及决策规范化建设。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对标对表《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提出的一系列“不得”“禁止”“克服”“纠正”事项,全面排查各项规章制度。

  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健全法律顾问业务运作机制。聘请广东朴实律师事务所乔宝华、胡子鹏作为常年法律顾问,截至11月,为我局提供法律意见或进行法律论证3次,业务咨询8次。指导各学校落实“一校一法律顾问”“一校一章程”,建立健全现代学校制度,实现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积极开展法治惠民实事项目。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征集2021年鹤山市法治惠民实事项目的通知》文件要求,向市委依法治市办提交了2021年鹤山市法治惠民实事项目申报表以及《基地普法 助少年成长》项目简述等有关佐证材料。2021年,市教育系统继续依托省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和鹤山市禁毒教育基地,辐射和带动中小学生法治文化建设,在全市形成青少年法治教育的良好氛围,促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截至11月,共有8所学校3750人到基地接受教育。

  (三)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应用,按时做好“双公示”平台以及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信息录入推送工作。截至11月初,“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27条、行政许可137条信息已分别在江门市商事主体平台、“双公示”平台以及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进行公示。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制定并公开《鹤山市教育局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年度抽查计划》《鹤山市教育局2021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执法人员名录库和检查对象名录库及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统一网上考试工作。2021年,我局组织局机关执法人员参加各级各类培训达45人次,不断推进基层行政执法能力建设,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水平。成立鹤山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深入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检查5次。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实施“亮证执法”制度,执行2人以上执法规定,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

  规范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对照案卷评查标准,采取执法人员自查、股室普查和汇总复查的方法,逐项进行全面、彻底、认真的执法案卷自查。2021年,我局行政执法案卷共231份,做到一案一卷,装订归档,统一管理。10月,根据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市教育局2021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反馈》《关于市教育局案卷评查问题的回复》要求,我局对照反馈情况进行整改。

  (四)自觉接受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提高行政执法能力。

  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坚持合理分解、依法办理的原则,对每份建议和提案及时予以回复。2021年,我局承办江门、鹤山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共计55件。所有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答复率达到100%,满意度达到100%。高度重视司法或检察建议的回复落实工作,进一步推进教育系统未成年人生理健康知识教育及普法教育工作。2021年,收到检察院提出的工作建议共1份,我局及时回复,办复率100%。同时,根据工作建议制定各项措施,确保依法履职,主动担当作为,全力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成立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小组,负责组织离任专项审计,完善健全审计制度。2021年,审计小组委托第三方对古劳中学、址山小学、特殊教育学校等8所学校2020年离任的负责人进行专项审计。

  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鹤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山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鹤府办函〔2021〕33 号)要求,积极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大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2021年1-11月,政府网站教育频道公开172条教育信息,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更新164条信息,更新双公示平台信息44条,定期更新局机关党务、政务信息公开栏。积极扩大主动公开的范围和深度,编制并公开鹤山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其中涉及7个一级事项,20个二级事项,公开内容有教育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机关简介、教育工作动态、人事招聘、财政预决算等政府信息,切实满足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合理需求。

  强化政务舆情回应处理,及时回应网民关切,按照时限要求答复网民留言。2021年1-11月,共受理省、江门市、鹤山市各级信访事项529宗,所有的信访事项已全部及时妥善处理,初次回复办结率达100%,群众满意度较高。

  2021年,我局没有产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五)加强宪法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推进宪法宣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深入开展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印发《鹤山市教育系统“法治建设年”工作方案》,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促进教育系统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组织国家公职人员学法考试,坚持将学法情况作为年度考核、任免、评先、晋升的重要依据。2021年,组织市教育系统在编人员参加学法在线考试达3480人,实现100%考试、100%合格、优秀率达99%。每年根据普法办要求积极参加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把领导干部旁听庭审纳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的重要内容。

  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每年制定部门普法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开。组织全市教职工学习贯彻《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严格规范教师教学行为,禁止教师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截至11月,市教育系统举办专题讲座达126场次、组织观看专题影像达2000多场次。压实家长对未成年人监管责任,召开线上家长会,组织专题学习,向家长发放72286份《至全体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开展普法进社区活动,向群众发放200多份《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小册子,有效预防家庭出现暴力、虐待等问题。

  (六)推进法治教育进校园,加强未成年人保护。

  建立以校长为组长、行政领导和班主任为组员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聘任警察、司法干警、检察官或律师为学校法治副校长,聘请率达到100%。截至11月,法治副校长到学校讲授法治教育课150多堂,重点教育和帮助200多名学生。建立全覆盖摸排机制,建立分类管理台账和“一对一”跟踪帮扶制度。学校联合各镇(街)公益创投项目社工机构对单亲家庭子女、学习困难学生、农村留守儿童等群体“一对一”跟踪帮扶达200多人次,推动学校、社会、家庭协同育人。联合公安、市场监管局、文广旅体局、消防等职能部门,对全市网吧、酒吧、KTV等场所等进行专项检查18次。

  以活动为载体,提升未成年人法治意识。校内张贴宣传标语,利用广播、黑板报等宣传相关知识,以主题班队会、国旗下讲话以及学科渗透等途径,针对性地对学生开展教育,营造保护未成年人良好氛围。组织全市教职工学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严格规范教师教学行为,禁止教师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截至11月,市教育系统举办专题讲座达126场次、组织观看专题影像达2000多场次。

  二、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存在问题

  2021年,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由于领导重视,工作扎实,取得较好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一是未成年人保护的法治实施、监督和保障体系有待完善;二是行政许可文书格式及案卷未够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未够严谨;三是执法培训制度化、系统化、科学化还有待加强,执法水平有待提高。

  三、本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

  按照鹤山市委依法治市办《鹤山市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制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坚持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系列活动,切实落实政治理论学习“第一议题”制度及党组织生活会学习制度,并纳入中小学校党建考核评价方案指标。同时,局机关以业务股室、党小组为单位定期组织学法说法活动,促进经常性学法不断走向深入。机关工作人员通过学习强国平台、工作会议、党小组会、局长办公会议、自学等形式,学习《保密法》《行政处罚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食品安全法》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

  严格落实每年向鹤山市委、市政府和江门市教育局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教育系统各学校、幼儿园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依法治校、依法治教,推动完善教育系统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情况。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设想

  (一)提高依法行政效能。认真梳理法律赋予的行政权力,明确名称和法律依据。组织局机关行政执法人员或拟申请行政执法证人员参加行政执法人员线上培训及“两平台”的应用操作培训,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两平台”业务应用水平。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和民办学校办学行为,强化对校外培训机构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做好学科类培训机构行政审批登记。加强行业自我约束,发挥行业组织在行业管理、监督和职业道德建设等方面的作用。

  (二)创新法治教育手段。进一步做好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做好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加强部门联动,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网络,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教育格局。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多功能法治资源教室建设,发挥市内外德育基地作用,不断提高青少年法律素质。切实维护在校学生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力求有效解决侵害未成年人案件隐蔽性强等现实问题。

  (三)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继续开展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指导新建学校做好依法治校达标创建,探索培育有代表性和示范性的特色品牌项目。进一步完善教育法规政策体系,完善中小学“一校一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专业指导作用,促进全市教育系统依法治校水平的提升。完善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加强协作,形成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