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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城区公办幼儿园2021年秋季招生政策性照顾对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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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鹤山市城区公办幼儿园2021年秋季招生公告》和《鹤山市城区公办幼儿园2021年秋季中班插班招生公告》要求,由个人申报,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局、市应急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共同审核,胡颖睎等50名适龄幼儿拟为鹤山市城区公办幼儿园2021年秋季小班招生政策性照顾录取对象;李瑞等6名适龄幼儿拟为鹤山市城区公办幼儿园2021年秋季中班插班招生政策性照顾录取对象。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名单详见附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1.公示时间:2021年5月10日至2020年5月14日。

  2.受理部门:鹤山市教育局。

  3.联系电话:0750—8883542。

  4.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前进路3号,邮编:529700。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情况和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工作单位,以示负责,否则恕不受理。我们对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予以保密。

  

  附件:1.鹤山市城区公办幼儿园2021年秋季小班招生政策性照顾录取对象

            2.鹤山市城区公办幼儿园2021年秋季中班插班招生政策性照顾录取对象


鹤山市教育局

2021年5月10日


请点击下载:

附件1:鹤山市城区公办幼儿园2021年秋季小班招生政策性照顾对象.xlsx

附件2:鹤山市城区公办幼儿园2021年秋季中班插班招生政策性照顾对象.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