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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鹤山市小升初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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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基一〔2014〕1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六项规定的通知》(粤教基〔2014〕10号)的精神,根据我市实际,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我市小学毕业生升读初中招生管理工作,特制定2019年鹤山市小升初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免试就近入学。为了确保我市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2019年秋季我市小升初招生工作执行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各镇(街)小学毕业生入读本镇(街)初中。未在户籍地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可申请回户籍地初中就读。

(二)随机派位。沙坪中学和实验中学将采取统一电脑随机派位的办法,确定录取学生名单。

(三)平稳过渡。做好招生衔接,确保小升初工作稳步推进。

二、工作指引

(一)在非户籍地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可申请回户籍地所在镇(街)初中入读(以4月30日前的户籍资料为准,逾期迁入的纳入原户籍的招生范围)。其中,双合镇和宅梧镇两镇小学毕业生入读鹤山市第三中学,鹤城镇的小学毕业生入读鹤山市第二中学初中部。

(二)在外市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以4月30日前的户籍资料为准,逾期迁入的按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办理)如要求回鹤山市升读初中,原则上回户籍所在镇(街)初中入读,并在5月30日前向户籍所在镇(街)初中提出申请(逾期不接收)。如户籍所在镇(街)的初中学位不足,由教育局根据全市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三)沙坪街道小学毕业生和申请回沙坪就读的沙坪户籍小学毕业生将安排入读沙坪中学和实验中学(具体工作方案由沙坪街道中心小学制定并安排)。

(四)符合条件的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原则上按居住地就近申请入学,若居住地所属初中学位不足,由市教育局根据全市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三、工作要求

(一)成立领导组,统筹小升初工作。

各镇(街)要成立以主管教育的镇领导为组长的小升初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具体指导本镇(街)小升初的各项工作。各镇(街)教育助理和中学校长为本镇(街)小升初的第一责任人,要敢于担当,落实责任,切实做好本镇(街)小升初的领导工作。各镇(街)中心小学要认真指导本镇(街)小学的小升初工作,做到阳光招生,全面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二)做好宣传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各镇(街)要加大对今年小升初工作的宣传力度,开好学校教师会和家长会,认真细致做好广大师生、家长的解释工作,化解各种问题和矛盾。

三)严肃纪律,落实“四不准”。

小升初工作严格执行以下规定,以进一步维护我市小升初招生工作的良好秩序,确保我市小升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1.公办学校不准违规招收择校生。

2.公办学校不准以任何借口拒绝接受本招生区域内应接收的学生。

3.公办学校不准拒绝市教育部门统筹安排的学生入学。

4.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准超班额收生(初中标准班额为50人)。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