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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鹤山市教育局党组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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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22日至2023年6月3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中共鹤山市教育局党组开展了十三届市委第三轮巡察。8月23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存在29个问题。中共鹤山市教育局党组对反馈的意见照单全收,全面认领,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坚持以上率下,以改促进,举全局之力落实各项整改措施,推动鹤山教育各项工作向纵深发展。截至11月25日,已完成整改事项24个(其中列入长期整改事项21个),未完成整改事项5个(已完成阶段性整改并持续推进5个),整改完成率82.76%,健全完善管理制度15项,共制定整改措施97条,已落实整改措施95个,未落实整改措施2个,整改措施完成率97.94%。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组织落实巡察整改总体情况

  局党组高度重视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积极主动对照反馈意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决把整改工作落实到位。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局党组在收到巡察情况反馈后,立即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反馈会议精神,专题部署整改工作,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切实强化政治担当,将巡察整改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和政治任务,做到诚恳接受问题,压实整改责任,深挖病根、精准发力,综合施策、集中整治,使整改过程成为推进整体工作提升的过程。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担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强化整改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为整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人力保障。组织巡察整改专题工作会议5次、开展工作监督检查4次,认真研究部署和协调推进巡察整改工作。三是压实整改责任。对巡察反馈的问题逐项梳理和分解,梳理细化出3方面29条整改工作任务,制订的整改措施97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完成时限、整改步骤,实行挂图作战,建立销号制度,为整改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四是推动总结提高。在局党组的带领下,全体干部坚持把整改落实与推动实际工作结合起来,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着力将巡察整改成效充分体现到优质高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更好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上来,形成凝心聚力、担当实干的工作氛围。

  二、党组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巡察整改情况

  局党组书记切实当好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站在整改工作第一线,牵头抓总,靠前指挥,带头抓、直接抓、具体抓,把部署的各项工作一抓到底,确保抓出实效。一是高度重视,着力提高政治站位。对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局党组书记高度重视,明确表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二是落实职责,着力强化组织领导。局党组书记亲自担任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对整改工作牵头抓总,全面负责;主持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各分管领导汇报整改进度,明确阶段任务,布置具体工作,督促各项问题整改落实,形成了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的整改工作局面。三是以上率下,扎实推进整改工作。局党组书记对巡察整改的重要项目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督办,有计划、有步骤地将巡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10月19日主持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带领全体班子成员重点对巡察反馈意见的主要问题对照检查,主动认领,从思想根源上深入剖析,明确下一步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也进一步深化党组成员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重要作用和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从“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对人民不负责”的政治高度,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切实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三、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教育工作的决策部署不够到位

  1.党组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够。

  (1)统筹全市学校思政教育不够深入。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统筹部署。8月底印发《鹤山市2023—2024学年度中小学德育工作计划》,加强对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秋季学期中小学、幼儿园党组织书记、校(园)长上好开学第一节思政课的通知》,安排校长、书记、带头上好新学期开学第一节思政课,加强学生思政教育,加强学校德育教育,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8月28日市教育局召开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第三季度安全工作会议,要求学校重视学生打架欺凌、学生早恋问题并做好防范工作。9月底召开鹤山市中小学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暨德育工作座谈会,加强对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10月24日,组织全市学校党组织书记或校长、教育局机关干部及全体党员在雅瑶中学参加“同心共育石榴籽,民族团结一家亲”思政课活动。活动中,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冯耀强调各学校要加强党对教育的全面领导,强化思政队伍建设,打造思政特色品牌。11月10日,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冯耀在“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部门“一把手”讲堂上强调了师生思政教育的重要性,要求各镇(街)、相关部门要配合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二是强化活动育人。开学前印发了《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中小学生开学前后德育工作》的通知,组织学校开展教师大家访活动、加强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上好手机管理和网络安全教育、诚信教育主题班会课,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诚信教育等。9月对全市中小学落实课程思政三类课程(种子课、固本课和拓展课)进行检查;深入开展国防教育进校园活动,邀请鹤山市首届“最美退役军人”“鹤山好人”李松德等退伍军人走进学校,加强国防教育,引导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培养奋斗精神、增强综合素质。组织沙坪一小等学校开展“930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培养师生爱国主义精神,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国庆节前后组织开展“传承红色基因 向国旗敬礼”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激发师生的爱国热情,增强师生民族自豪感与荣誉感。10月16日组织开展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活动,引导学生做“厉行节约 反对浪费”的践行者、文明餐桌的维护者、美好生活的创造者,共同传承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10月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的决心。利用课后服务时间开展“学咏春 展风采”活动,增强学生的身体素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养学生勇敢坚毅、自强不息的优秀品质。10月组织开展鹤山市2023年“我们的节日•精神的家园”重阳节系列活动,通过主题班会、“爱老敬老”德育实践活动等方式,让学生学会理解、尊重和孝顺老人,大力传承优秀民族文化。三是加强法治教育。在全市中小学配备驻校民警的基础上,聘请鹤山市检察院的检察官担任我市中学法治副校长,市教育局领导班子为15名检察官法治副校长颁发聘书,深化了检校合作,全面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工作,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工作注入新的动能;10月24日举办2023年秋鹤山市“预防校园欺凌,共创和谐校园”模拟法庭活动,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及辨别是非的能力。四是加强心理健康教育。9月21日,组织我市教师参加江门市教育局举办的身心健康4S工作法应用培训会,提升班主任、心理教师对学生心理危机的识别与干预技能。9月24日,印发《关于在全市中小学校进一步推广“身心健康4S工作法”的通知》,要求各学校制定本校具体实施方案,将工作法融入到学校常规教育教学中,实现知识传授、能力培养与价值引领有机统一。

  (2)对全市教育发展的重大事项、决策部署落实不够。

  完成状态:已完成阶段性整改并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

  ①积极推动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工作。一是联系市委编办、市人社局,11月编委会印发《中共鹤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市第一中学等学校领导职数的批复》,完成党组织为党委、党总支的学校党组织书记以及设置党支部的学校的专职副书记的职数设置;完成鹤山一中、鹤山职校、沙坪中学党总支书记和30所学校党支部专职副书记的任命,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工作进度达到66%。二是完善配套制度。10月8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学校党组织制定本单位(党组织会议及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10月全市中小学校(含公办幼儿园)完成党组织领导班子和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制定。11月制定《鹤山市教育系统议事决策边界细则》。三是完善章程修订。10月20日已经完成学校章程修订并报送市委编办。四是加强培训。11月16日举办教育系统党建工作培训班,对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进行专题培训,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力推进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工作。

  ②加强与学校、镇(街)、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协助推进各建设项目的进度。一是鹤山市工业城第一小学已于2023年8月完工并正式启用;二是址山中学教学楼已于2023年8月完工并投入使用;三是鹤山职教园区建设工程已于2023年8月完工并移交鹤山职校使用,2023年9月顺利开学;四是继续推进中欧(江门)合作区基础教育配套项目建设。

  (3)“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不到位。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对现有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根据最新要求和实际工作进行修订,明确大额支出必须由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后再执行。二是严格“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每一项大额支出审批,包括学前教育中央奖补追加资金分配、超过5万元以上的基建审批、支付等报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后再执行。三是加强对学校的指导。8月28日,市教育局召开了教育系统巡察整改基财工作专项推进会,要求学校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规范财务审批流程,明确大额支出应该由党组织会议研究通过后再执行,并于8月30日下发《关于做好巡察整改基财专项相关工作的通知》。10月9日下发《关于各学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计划报送教育局的通知》,要求各公办学校党组织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本单位涉及的“三重一大”事项需要在会议召开前报送市教育局实施监督,进一步推进学校“三重一大”制度落地落实,规范决策行为,防范决策风险。11月16日面向全市教育系统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及党务干部组织专题培训班,重申“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决策范围、操作指引及重要性。

  (4)制定重大民生事项实施方案调研不够充分。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进一步完善《鹤山市沙坪街道学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流程》,深入调研,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确保学区调整科学性和可行性。制订学区调整舆情研判制度和工作预案,形成部门联动机制,及时处置舆情,提升舆情应对能力和水平。2023年11月,召开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会议,部署2024年招生工作和下一步学区调整工作,同时向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和辖区幼儿园收集适龄儿童数量等相关数据,为进一步优化调整沙坪城区小学学区提供数据支撑。下阶段,将通过召开听证会和风险评估会等方式,多渠道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特别是适龄儿童家长意见,确保学区调整方案的科学性和公平性,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2.统筹推进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有弱项。

  (5)培育和引进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工作力度不够。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推动“三名”工作室的建设工作,以师带徒为主要培养形式,共同开展学科研究、教改探索、教学反思、学校管理实践,共同提高,以点带面,助推我市教师专业成长。目前,各工作室正有序开展活动:我市7名名班主任工作室主持人加强自身素质建设,发挥领头羊作用,凝心聚力,协助承办了2023年鹤山市新教师班主任能力测试大赛和2023年鹤山市班主任技能大赛。3月30日,鹤山市名班主任工作室支持人胡瑞芬、黄春兴和李秀欢对全市中小学校的德育干部和班主任代表开展了“新时代的班主任”“做个幸福班主任的两点思考”“劳育润心 实践育人”等主题讲座培训,总结推广班主任的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有效助力我市班主任队伍的培养。9月,麦万记名师工作室组织工作室成员到李铁夫画阁及其故居参观学习;10月,市教师发展中心联合鹤华中学、开平教伦中学以及我市温雷英名教师工作室、陈文海名教师工作室、徐国卫名教师工作室、林贺銮名教师工作室,举办主题为“名师引领助高考,聚焦素养促提升”的联合研修活动;牛静名师工作室协助市教师发展中心组织开展“音你而美,乐享教研”全市中小学音乐教师专业能力提升教研活动;余碧莹工作室组织成员参加全市幼儿园自主游戏教学专题培训、省教研院举办的“粤港澳同一堂课·幼儿园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交流研讨活动;李淑芬名班主任工作室组织学员参加江门学前教育名师慧论坛(第六场、第七场)的学习培训。二是制定“三名”工作室工作考核方案,以评促建,提高名师工作室的培养实效。12月,开展鹤山市“三名”工作室年度考核工作,检查各工作室在促进青年教师专业发展、带动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升、发挥教育教学示范引领等方面的作用。12月,遴选认定鹤山市新一轮(2024-2026年)骨干教师150名。三是督促各学校落实支持名师工作室建设资金,做好名师工作室的后勤保障。2月召开鹤山市中小学“三名”工作室工作会议,进行工作室业务培训及工作室成员、学员遴选工作等。6月,经过双向选择,各工作室完成组建工作,30个工作室共吸纳了171名成员、296名学员。各工作室已有序开展活动,通过以师带徒为主的培养形式,在教育、教学、科研中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推动专业化育才工作。四是改进完善人才引进工作,充分利用市委市政府的人才配套政策引进高层次人才,确保高层次人才“入得来”“留得住”。进一步优化配置招聘岗位。进一步推进青蓝工程,结对帮扶工作。安排优秀教师与新教师结对,在工作、学习、生活上关心帮助新教师,做到感情留人。

  (6)优质公办学位供给不足。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顶层设计,做好学位规划。印发实施《鹤山市基础教育公办学位建设专项规划(2021-2025年)》(鹤府〔2022〕22 号),重点推进鹤山市中欧(江门)合作区基础教育配套项目建设计划,解决优质学位供应不足的难题。二是加强统筹推进,落实项目建设。深入推进鹤山市中欧(江门)合作区基础教育配套项目建设计划,分年度落实好新(扩)建4所小学和2所初级中学,新增义务教育公办学位12000个的建设任务。2023年已完成古劳中学学生宿舍楼、沙坪二小大岗校区教学楼两项年度建设任务。

  (7)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市”工作存在短板。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科学规划学位建设,出台《鹤山市基础教育公办学位建设专项规划(2021-2025年)》(鹤府〔2022〕22 号)《鹤山市中欧(江门)合作区基础教育配套项目建设计划(修订)》。二是加快公办学位建设。“十四五”以来,我市通过新建、扩建和政府收购等方式,新增义务教育公办学位9480个。三是严格控制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班额。2023年秋季学期,共派出督学126人次对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情况开展督导,我市各中小学继续严格执行招生政策,把好新生入口关,严格控制班额(小学每班不超45人,初中每班不超50人),以自然减少方式逐步达标。目前,我市初中已全部消除大班额,达标率100%。四是以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情况专项督导为抓手,完善学校设备设施。六合小学新建一所录播室;石湖小学完成13台教学平台更换并投入使用,连南小学完成2台教学平台更换并投入使用。

  (8)职业教育发展受到限制。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解决生均占地面积达标要求。2023年7月20日,市教育局向鹤山市人民政府递交《关于将鹤山工业城C区职教园区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征收后无偿划拨给鹤山市职业技术学校的申请函》,批复后鹤山职校生均占地面积将达到34.11平方米,已超过生均占地面积33平方米的标准。

  ②提高职校人才培养层次。高度重视中高职“三二分段”试点工作,支持鹤山职校与江门市职业技术学院等高职院校开展“三二分段”中高职衔接合作办学。2023年4月24日,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联合下发文件《关于开展 2023 年职业院校中高职贯通培养二分段试点工作的通知》,鹤山职校2023年与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江门职业技术学院、江门幼儿师范专科学校等高职院校联合开展的4个专业共180人的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试点得到了批准,目前已经完成招生工作。

  ③主动与企业对接深化产教融合。一是走访企业,谋求合作。今年职业学校走访企业达26家。二是集团办学,共建基地。目前,我市职业学校已开展校企合作的企业有30多家,其中共建实训基地的企业有16家。2022年7月,成立了鹤山市“双元”职业教育集团,已有职业院校、协会、企业等31家单位加入。三是共建产业学院,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

  (9)民办学校教育存在风险。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督导检查力度。从2023年秋季学期开始,市教育局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民办学校督导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府教督函〔2023〕10号)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我市民办学校督查指标体系。2023年10月26日和11月8日,市教育局分别召开中小学学籍管理暨民办教育工作会议和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会议,重申民办学校招生和学籍管理工作纪律,以及办学风险防控要求,全面部署秋季学期民办学校办学行为专项督查工作。2023年11月1-2日,市教育局组织督查组深入昆仑学校和文德实验中学现场督查招生工作,未发现违规招生行为。二是强化资金账户监管。市教育局与鹤山市人民银行进行深入沟通,探索构建民办学校账户资金监管体系。三是强化专项审计工作。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全市民办学校进行专项审计,对学校财务和资产管理、招生和学籍管理等办学行为进行全面审计。四是强化学校办学指导。五是多措并举防范化解办学风险。实施政府购买学位政策,减轻群众选择入读民办学校的经济压力,一定程度缓解民办学校招生压力和公办学位不足局面;落实“公民同招”政策。2023年秋季学期开始,我市民办义务教育招生纳入江门“三区一市”招生平台统一招生,由市教育局对招生平台报名学生资格条件严格把关,最大限度防范违规招生风险,顺利完成招生工作任务。11月8日,召开鹤山市2024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会议,严格落实“公民同招”,规范民办中小学校招生简章发布,提前防范民办学校违规招生引发的办学风险。一定程度缓解其它民办学校招生压力,促进学校规范健康发展。

  3.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够到位。

  (10)主体责任缺失。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9月召开我市教育系统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座谈会,分析研究我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求各校继续加强学生爱国主义、法治、禁毒、心理健康、防诈骗、防学生欺凌、防性侵、手机管理、假期学生校外管理等方面的教育,教育学生争做遵纪守法好公民。11月16日召开意识形态安全专题工作会议,全市教育系统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及党务干部参加,增强学校领导和党务工作者政治安全意识,提高意识形态领域内的斗争意识。二是强化督导检查,筑牢学校宣传阵地。11月14日,市委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冯艺珠带队到共和镇中小学校开展“四不两直”检查 ,对学校宣传栏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三是强化宣传教育,筑牢学生意识形态防线。9月深入开展国防教育进校园活动,邀请鹤山市首届“最美退役军人”“鹤山好人”李松德等退伍军人走进学校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宣讲活动,加强国防教育,引导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培养养奋斗精神、增强综合素质。组织全市各校开展“九一八”主题教育活动,组织沙坪一小等学校开展“930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培养师生爱国主义精神,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国庆节前后组织开展“传承红色基因 向国旗敬礼”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激发师生的爱国热情,增强师生民族自豪感与荣誉感。开展教育系统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联合公安局、团市委、妇联等单位通过知识闯关竞答、演讲比赛等多种形式增强中小学生网络文明意识,教育学生不翻墙、不浏览反动网站、不发表涉政不当言论和自觉抵制极端思想。11月1日至11月7日,市教育系统以“同心反邪教,启航新征程”为主题,在全市中小学开展反邪教宣传周警示教育活动。四是加强民办学校意识形态安全管理。

  (11)个别学校被境外不良网络信息渗透风险突出。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召开我市教育系统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座谈会,分析研究我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求各校继续加强学生爱国主义教育和手机管理,教育学生争做遵纪守法好公民。11月16日召开会议要求学校开展宣传阵地自查自纠工作,市教育局组织检查组对全市中小学校(园)宣传阵地进行排查,对出现政治专用术语胡编乱造,未按照权威规范表述的宣传内容进行下架。二是加强家校联动,强化意识形态管控。9月初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的通知》,要求各校加强学生的手机管理;10月中旬开展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结合健康用眼教育引导学生合理使用手机、电脑等电子产品,文明上网;9月开展教育系统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联合公安局、团市委、妇联等单位通过知识闯关竞答、演讲比赛等多种形式切实增强中小学生网络文明意识,教育学生不翻墙、不浏览反动网站、不发表涉政不当言论和自觉抵制极端思想。三是加强学生预防网络沉迷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督促学校继续强化手机管理。9月下发了网络安全宣传的宣传资料,邀请驻校民警、法治副校长等进校园开展网络文明素养专题宣讲活动;组织全市各校开展“九一八”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国防教育。10月底召开全市校园反诈知识培训视频会议,组织开展鹤山市中小学网络素养教育,让学生树立正确的上网意识,让网络安全知识深入广大师生心中,形成良好的网络安全氛围。

  (12)外来团体进校园审批制度落实不严。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要求学校贯彻落实外来团体进校园审批制度,明确审批流程。二是已建立涉政治类重大主题的讲座、论坛、报告会进校园的联合审批制度。三是建立市教育局各类进入校园活动审批登记表,完善审批制度。

  (二)全面从严治党有差距,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仍未有效解决。

  4.对行业监督管理不到位。

  (13)对校外培训机构监管不够有力。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依照规定从严推进办学许可审批办理工作,累计新增审批发放办学许可18所,对申办了办学许可的培训机构,严格采用规定的银行托管、风险保证金等监管方式,进行预收费纳入全国管理平台实施资金监管,确保做到选课、购课、消课、退费等环节的全流程监管,防止发生“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二是加强节假日、常态化巡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培训行为。9月底、中秋、国庆假期市教育局共上门巡查培训机构55所(次)。国庆后至11月上旬,累计派出68人次,检查机构26所,暂未发现机构有重大安全隐患与学科性培训行为。三是我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沙坪街道等单位推荐鹤山市校外教育培训社会监督员24名,经报教育局党组审核,目前正向社会公示。四是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国庆前通过《给家长一封信形式》提醒学生家长学“三必须”“三不要”校外培训风险提示。同时,市教育局组织全市中小学校张贴《广东省学生家长参加校外培训做到“三必须”“三不要”》海报,进一步加强宣传,提升家长风险防范意识。组织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张贴《广东省非学科类校外培训常用信息》海报,加大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政策宣传。五是教育部门牵头开展校外培训政策宣讲会。10月27日,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文广旅体局、市科工商务局、市消防救援大队五部门联合在沙坪街道办举办鹤山市校外教育培训政策宣讲会,现场发放《致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告知书》。会议邀请本市即将受聘的2名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作为群众代表参加。11月9日,市教育局召集“双减”政策出台后2021年领取非学科类校外培训办学许可的机构举办者与负责人召开政策宣讲会,就涉及校外培训关系密切的《民办教育促进法》《校外教育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等文件进行宣讲。

  (14)对民办学校财务状况缺乏监管。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财务管理工作会议,要求各中心校加强对面上民办学校财务行为的监督和指引,民办学校要严格财务审批流程;二是到民办学校进行财务管理情况检查,督促民办学校规范财务管理和收费行为;三是对财务管理混乱的民办学校校长和财务进行约谈,责令改正;四是与鹤山市人民银行沟通探索对民办学校账户实行资金监管的可行性;五是聘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民办学校进行专项审计。11月30日,教育局召开碰头会,与审计局、会计师事务所共同研究审计方案,明确民办学校专项审计方向和重点关注内容。12月,会计师事务所正式进场开展民办学校专项审计工作。

  5.破解难题办法、措施不多。

  (15)乡镇学校改薄工作力度不够到位。

  完成状态:已完成阶段性整改并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招聘统筹力度,在每年教师招聘中,招聘名额向乡镇学校倾斜,招聘年轻有活力的教师到乡镇工作。2023年共招聘入职317名教师,共338名教师交流轮岗。二是继续加大城乡交流力度,改善乡镇教师年龄老化、教学动力不足问题,促进师资均衡。通过招聘、调动交流改善乡镇教师年龄老化、教学动力不足问题。三是贯彻落实“两个不低于或高于”、农村边远地区教师生活补贴等待遇,促乡镇教师安教乐教。我市全面落实教师待遇保障政策,确保“两个不低于或高于”的政策得到全面落实。四是足额安排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学校的校舍安保资金、生均公用经费、寄宿制学校公用经费、农村寄宿制学校公用经费等,保障农村学校软硬件更新维护的资金需求。五是在教育专项资金分配时对宅梧、双合等镇的山区学校给予适当倾斜,2023年在教育专项资金中安排给宅梧、双合、址山等山区学校共126万元,乡镇学校软硬件设施逐步优化。六是解决宅梧小学电线电路问题。目前,宅梧镇正加紧优化宅梧小学电线电路升级改造方案。

  (16)对校车投入不足。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解决宅梧乘车难问题。市教育局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制定解决方案,2022年9月为宅梧中心小学新增配2辆专用校车、1辆定制客运车,校车接送第一站点的学生上学时间由6:30调整为7:00,为学生增加30-45分钟的休息时间。此方案运行至今已满1年,校车运行情况正常,平均延长学生睡眠时间43分钟,部分学生最多可延长60分钟睡眠时间。二是解决校车数量不足问题。要求校车公司需配备65辆校车,满足全市10个镇(街)共29 所学校,规划线路164条。

  6.校园安全隐患较突出。

  (17)学校消防安全存在隐患。

  完成状态:已完成阶段性整改并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一是8月28日召开教育系统巡察整改基财工作专项推进会,并于8月30日下发《关于做好巡察整改基财专项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严格执行工程验收程序,明确未经消防验收通过的工程严禁投入使用。二是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监督,8月24-31日,我局组织检查组开展开学前全市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督导检查行动。在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重点对学生宿舍、教室、食堂、电教室、实验室等学生聚集及易发生火灾的场所,尤其对灭火器是否完好有效、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完好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能当场整改的,要求学校当场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求限期整改。同时,检查人员要求学校消防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切实增强做好当前消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确保消防安全万无一失。三是10月初与址山镇府、住建局多方沟通,推进址山小学消防验收工作;11月1日,沙坪六小综合楼已通过消防验收。

  (18)校园安全管理有短板。

  完成状态:已完成阶段性整改并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校园周边道路设施。汇源小学路段已优化辅道区域停车设置,并设置上下学时段校车专用停放区域。下一步将加强“警校家”护学岗协同疏导和维护交通秩序。二是加强排查。暑假放假前,市教育局联合相关部门对特殊群体学生进行了全面摸排,并有针对性地加强家访等家校联动,落实“一对一”跟踪帮扶制度。三是强化宣传教育。暑假期间我市各校(园)每周向学生发送至少1条各类安全提醒信息,共计发出约120万条次。联合古劳镇、址山镇到厂企、村(居)开展学生暑期校外安全知识展示和宣讲。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在9月28日学生离校前开展专门的中秋、国庆假期安全教育课,共计162节,重点关注节假日学生校外防溺水、交通安全、防诈骗、禁毒、心理健康等方面的安全教育,进一步提升师生安全意识。9月28日,市教育局通过鹤山发布发出《中秋国庆假期给全市市民家长一封信》。假期间,各校园以班级为单位通过短信、微信每日向家长进行一次安全提醒,共计约80万条,提醒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责任,做好子女安全督促和监管。四是多部门协作共护学生安全。市教育局联合市交警大队、学校开展交通安全重点帮扶学生上门家访活动;秋季新学期,联合市交警部门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切实提升教育效果;11月9日,下发《关于印发鹤山市教育系统交通安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配合市相关部门开展全市摩电专项整治工作。五是强化组织领导。9月25日市教育局召开中秋、国庆期间全市校园安全稳定工作会议。会议重点对国庆期间学生校外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研判部署并下发《关于做好2023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各学校、幼儿园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工作措施,确保师生假期平安、祥和。中秋国庆期间组织开展“四不两直”安全检查。目前我市教育系统校园安全稳定,师生平安。

  7. 重点领域监管缺失。

  (19)对学校基建工程监管不到位。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基建管理工作的指引和监督。一是8月28日,召开学校基建管理工作会议,要求学校规范工程监管,压实监理职责,加强对学校全体干部的警示教育,督促学校完成对相关责任人的提醒谈话,强调工程竣工验收过程必须要求各方责任主体参加,全面检查实体质量,各方责任主体在验收后发表验收意见,不得规避工程缺陷、隐瞒未完工内容、降低验收标准,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报、限期整改,并落实相关责任,要求学校严格执行工程验收程序,明确未经验收通过的工程严禁投入使用。二是8月30日组织学校、幼儿园对近五年10万元以上的基建项目具体情况全面进行摸底、列清单。三是9月28日下发《关于开展巡察事项校园基建专项检查的工作通知》,对学校、幼儿园基建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多次到在建工地检查,督促工程进度。

  (20)对学校食堂及课后服务收费监管不到位。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食堂管理工作要求。8月28日召开食堂管理工作会议,集中全市学校明确食堂管理的相关要求,要求学校必须规范食堂管理工作,把好食材进货关、验收关;9月21日下发《关于做好学校食堂食用油选购的通知》,要求学校做好食用油选购工作。二是开展食堂专项检查。9月18-22日开展食堂专项检查工作,对学校食堂物资管理、食谱情况等进行检查;10月23-25日由市委办公室、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对鹤山市中小学校食堂进行联合检查,10月31-11月2日联合市场监管局对鹤山市中小学校食材供应商进行检查,进一步保证学生“舌尖上的安全”;三是落实课后服务收费监管。召开收费管理工作会议,再次明确课后服务收费必须按有关规定开具税务发票;9月25日邀请税务局为我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进行开票申报专场培训,进一步规范课后服务发票开具工作,经税务局指引,目前大部分学校已成功开具课后服务发票。

  (21)公车管理不完善。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8月28日召开教育系统巡察整改基财专项推进会,要求学校加强对学校全体干部的警示教育,落实做好公车管理工作。二是8月30日下发《关于做好巡察整改基财专项相关工作的通知》,指导学校加强对公车和加油卡的管理,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违纪行为的发生。三是9月27日,市教育局联合市财政局举办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推进会,指导各学校(幼儿园)进一步规范公车、加油卡管理工作。四是10月12日,组织开展校内电动车充电管理自查自纠工作;10月19日,对校内充电桩设置情况开展排查。五是10月25日,对校内电动车充电管理不规范的学校进行约谈。六是修订完善鹤山市教育系统公车管理制度,明确车辆使用、维护、保养等方面的规定,规范用车流程,确保公车管理有章可循。

  (22)对学校权属物业和固定资产疏于管理。

  完成状态:已完成阶段性整改并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资产管理工作会议,要求学校定期开展资产清查,做好资产登记以及日常管理、报废等工作,积极处理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二是积极与市财政局沟通,处理教育专网入固定资产帐的问题;向各学校下发《关于对教育专网入固定资产的通知》,要求各学校(园)要严格按照《鹤山市教育专网设备入账分摊方案》分摊的设备及金额记入固定资产账。三是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将参照江门市中小学招生服务平台的做法,将城区公办幼儿园报名系统纳入市政务服务系统管理。四是联合市财政局召开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推进会,指导各学校(幼儿园)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工作,确保各项资产得到妥善的管理和处置,充分发挥各项资产的使用效益。五是实验中学已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审批组卷流程。

  (三)基层党建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不足

  8.机关党建和基层党建不扎实。

  (23)党务工作不严不实。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以党组会、支部会议等形式,强化对新党章及《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学习。9月18日,以教育局党组会议的形式,加强对新党章及《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学习;9月22日,局党组书记向全市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及教育局机关党员干部上党课,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二是完善《2023年度鹤山市中小学校党建工作考评表》,进一步深化中小学校党建考评,以专项督导、派员参加属下党组织生活等方式,确保“三会一课”正常开展,全面提升党建工作质量。10月8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学校党组织制定本单位(党组织会议及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理清党组织领导班子会议与行政会议议事边界。三是及时召开民主生活会。10月19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冯耀主持研究起草领导班子对照剖析材料,并对班子成员个人自己动手撰写的对照剖析材料进行审阅把关,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主动参加鹤华中学、纪元中学、鹤山二中、鹤山三中、鹤山实验中学的巡察整改组织生活会,提高学校组织生活会质量。四是10月16日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谈心谈话,强化党建工作的思想认识,改进工作作风。

  (24)基层党组织不健全。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6月15日前完成立行立改。下发党建工作通知,要求所有学校加强基层党组织基础建设,规范党支部刻用章制度,杜绝各类公文、报表用章以行政章代替党支部印章的乱象,及时做好各支部如期换届工作。同时要求教育系统所有党组织立即进行自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市教育局于5月31日组织实地检查工作,对学校党组织管理工作进行抽查。二是9月13日下发《鹤山市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结构调查表》,再次全面梳理各学校印章使用情况及基层党组织情况。下发党组织印章刻制指引,明确党组织印章使用范畴。2023年已完成6所学校的党组织换届工作。三是完善《2023年度鹤山市中小学校党建工作考评表》,将党组织换届工作纳入中小学校党建考评的指标。四是下发党建工作方案,加强对学校的规划指导。

  (25)民办中小学党组织和党的工作没有达到全覆盖。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民办中小学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实现全覆盖。在前期下发《幼儿园党组织情况调查表》,对民办幼儿园的党员情况及党组织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的基础上,针对民办幼儿园党员人员较少,大部分不能单独建立党支部的实际情况,11月3日下发《关于选派幼儿园党建工作指导员的通知》,以各镇街中心小学为单位通过派驻党建指导员的方式开展党的工作,并筹建鹤城、龙口、双合等幼教支部,2023年12月已实现民办幼儿园党的工作全覆盖。二是加强归口管理。11月3日将原隶属于各镇(街)党工委管理的幼儿园党组织整建制转至市教育局机关党委,全市幼儿园党的工作归属市教育局统一管理,实现管党建与管业务相结合。抓好民办学校党组织书记述职工作,并把述职结果纳入全市中小学党建考评范围,将党建工作情况作为民办学校注册登记、年检年审、评估考核、管理监督的必备条件和必查内容。三是加强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加强指导,下发年度党建工作方案,加强对学校的规划指导;11月16日召开党建工作会议,加强对民办学校(含幼儿园)党建工作培训指导,落实民办学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规范党员组织关系管理,通过党建考评、书记述职,督促碧桂园学校完善党员管理,严肃党的组织生活,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制度,党组织关系转接率提高80%。

  9.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有不足。

  (26)学校领导班子结构不合理。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我市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退出机制及工资福利待遇的政策,2023年部分学校管理干部和内设机构负责人退出领导岗位;提拔学校领导人员及市直学校中层干部了57名,及时补充空缺的领导岗位。二是加大年轻干部的使用力度。进一步优化学校管理队伍的年龄结构,使学校干部队伍的梯队建设更加合理。2023年8月选拔聘用镇级中小学内设机构负责人60名。今年提拔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8人。

  (27)学校的管理岗空缺率高。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2023年市直学校中层干部、镇级学校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方案》,报市人社局备案,并组织实施,2023年1月至8月,提拔学校领导人员及市直学校中层干部57名,及时补充配备学校领导人员及市直学校中层干部。二是指导镇级中小学按照《鹤山市镇级中小学内设机构负责人聘用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中层干部选拔聘用方案,并组织实施。2023年8月,选拔聘用镇级中小学内设机构负责人60名,及时补充配备学校管理空岗。

  (28)干部分工调整及轮岗交流不及时。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制定干部交流轮岗方案,结合教师调配工作,加大力度,均衡配置干部。结合教师调配,2023年共有85名干部交流轮岗,促进了干部的均衡配置。原有11名干部在同一岗位任职10年以上问题,已完成整改。

  (29)教师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教师持证情况作为民办园办学规模核定的主要评定指标,进一步推动教师持证上岗制度。严格落实幼儿园教师持证准入制度,根据教师持证情况核定幼儿园招生计划。对教师持证率低的民办园年检予以降级评定。2023年4月,幼儿教师持证率和学历达标率均超85.38%。二是积极向上级编制部门申请,争取按标准配足配齐编制。三是完成对师德失范、违法违纪的教师进行处分,并予以通报。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健全师德师风建设责任制、科学构建学校和教师评价体系、发挥师德考核对教师行为的约束和提醒作用。组织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7000多名教职工扎实开展学习活动,落实每月不少于一次师德师风教育活动:组织全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融合教师思想政治教育、普法、师德师风等工作,结合学校实际,制定2023年学校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案,各学校制定并落实每月主题学习安排;组织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学习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禁毒法》《反分裂国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防教育法》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等,提升全体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组织开展2023年优秀教师先进事迹报告会,引导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从“被感动”到“见行动”。9月组织全市学校开展教师宣誓活动,自觉践行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神圣使命。12月,召开鹤山市教育系统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传达了广东省教育厅通报的七起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及两起本地查处的违反师德师风案例,开展了警示教育,并要求各学校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以公开曝光的典型案例和本地本校查处的严重师德违规问题为反面教材,通过警示教育,引导全体教师以案为鉴,依法从教,做到警钟长鸣。同时落实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工作月报制度,对自查发现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进一步实现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四是加强对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警示教育,利用寒暑假前、开学后、节假日前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和反邪教教育,自觉落实“六大”严禁,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五是组织全市中小学校常规性落实年度师德考核工作,确保师德师风建设常态化、机制化。10月底,面对全市学校、幼儿园家长开展师德师风调查问卷,为我市今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提供重要的参考。

  四、下一步计划

  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大力整改,我局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下一阶段,局党组将继续按照市委巡察工作要求,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责任,坚持整改责任不松、力度不减,认真抓好长期任务的持续整改,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按期全面彻底整改到位。

  (一)坚持政治引领,持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江门市委“1+6+3”工作安排,聚焦江门教育“1+9”工作举措,锚定“走在前列”总目标,将巡察整改变成推动鹤山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具体行动和实际成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时刻保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清醒,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抓好党组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深入开展党风党纪、廉政法规和廉洁自律等教育,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党建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开展、同检查、同考核,将党建的统领作用贯穿业务工作全过程。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三)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贯彻落实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要求,全力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走深走实。对已经完成的整改工作,及时组织“回头看”,强化跟踪问效;对巡察整改期间研究出台的制度机制,持续用力、久久为功抓好贯彻落实;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切实以过硬的整改成效推进鹤山教育高质量发展,为鹤山争创全国工业百强县,争当广东县域高质量发展排头兵贡献教育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50-8938601;邮政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前进路3号鹤山市教育局;邮政编码:529700。

  中共鹤山市教育局党组

  2024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