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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秋季新生入学期间学生资助宣传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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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鹤山市教育局
 

鹤教资助【2017】1号

 

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秋季新生

入学期间学生资助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中学、中心小学:

现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秋季新生入学期间学生资助宣传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函[2017]50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根据文件的要求,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宣传工作,上下联动,层层落实。各学校要把学生资助宣传放在教育事业各项宣传工作的重要位置,制定宣传计划,加大宣传力度,有针对性地确定重点宣传项目和内容,要充分利用网络、纸媒、电视、新媒体等宣传学生资助政策,让学生资助政策家喻户晓,让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都能顺利完成学业。

请各中学、中心小学在9月22日前将新生入学期间的宣传方案和宣传总结(含3-4张相关的宣传图片)的电子版发送到我局资助中心邮箱(资助中心邮箱HSSZZZX@126.COM)。

附件:《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秋季新生入学期间学生资助宣传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函[2017]50号)

                                          鹤山市教育局

                                           2017年9月7日

(联系人:易敏 , 联系电话:8938620,资助中心邮箱HSSZZZX@126.COM)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