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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鹤山市教育局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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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 年度鹤山市教育局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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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15 年鹤山市教育局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2015 年鹤山市教育局部门预算表

一、 2015 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 2015 年部门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及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基本支出)

三、 2015年部门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及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预算表(项目支出)

四、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五、2015 年部门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及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预算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第一部分

2015年鹤山市教育局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教育局设8个职能股(室):办公室、人事股(挂教育工会牌子)、计财股、教育股、招生考试办公室、教育督导室(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牌子)  教育技术装备办公室、教研室

下辖8间市直学校(鹤山市第一中学、鹤山市鹤华中学、鹤山市纪元中学、鹤山市第二中学、鹤山市第三中学、鹤山市职业技术学校、鹤山市广播电视大学、鹤山市特殊教育学校),各学校为独立核算单位。

(二)职能

1.贯彻执行中央、省和市有关教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加强对学校的指导和检查监督;起草地方性的教育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编制全市基础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提出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地方教育事业和发展研究,负责教育事业基础数据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3.指导、协调各部门有关教育工作,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检查学校执行国家规定和教学大纲计划完成情况;指导办学体制和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    

4.指导分管范围的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智育、体育、卫生、美育、国防教育、民主管理与监督、计划生育、对外交流、勤工俭学、教育信息化、实验室建设和教学仪器设备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学校的安全、稳定和保卫工作。

5. 组织和指导对分管范围的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教育科研、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等工作。  

6.负责教育系统的党建、工会、统战和廉政建设、行风建设工作,规划和管理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和教师队伍,加强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   

7.负责学校的基建投资、事业费预算分配和决算的审核。   

8. 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全市的成人教育、社会力量办学和民办学校的审批管理。   

9.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构成情况

鹤山市教育局机关编制28人(其中公务员编制24人),实有在职人数24人,退休26人;下属事业单位教研室编制13人,实有在职人数12人,退休10人。

市直学校人员构成情况如下:

鹤山市第一中学编制287人,实有269人,离退休65人。

鹤山市鹤华中学编制208人,实有194人,离退休43人。

鹤山市纪元中学编制193人,实有187人,离退休12人。

鹤山市第二中学编制127人,实有124人,离退休26人。

鹤山市第三中学编制93人,实有116人,离退休46人。

鹤山市职业技术学校编制202人,实有193人,离退休36人。

鹤山市广播电视大学编制30人,实有31人,离退休41人。

鹤山市特殊教育学校编制7人,实有2人,离退休0人。

(四)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从2015年开始,实施教育规划纲要进入第二个五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进入全面攻坚阶段,我市教育要主动适应新常态,重点做好8方面工作: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我市教育系统党的建设。

2.全面落实国家、省、市教育改革任务,深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人才培养模式、办学体制机制等方面的改革,努力构建完善现代教育体系。

3.全力做好“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创建工作,确保顺利通过省督导验收。

4.全面推进依法治教,深入开展“法治校园”建设,切实保障和谐稳定的教育发展环境。

5.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加强区域推进特色学校建设,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内涵发展。

6.加大教育结构调整力度,整合现有职业教育资源,主动适应我市产业结构调整;落实民办教育扶持政策,促进公办和民办教育协调发展。

7.大力促进教育优质公平发展,集中力量推进薄弱学校改造和学位较紧张的学校扩容工程,进一步缩小城乡、校际差距。

8.加大教育人才培养培训力度,重点推进名师工程,全面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5年鹤山市教育局部门收入预算14712.41万元(含全市教育统筹部分),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6884.88万元;专款专用资金收入1368.4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734万元;上年结转结余4725.13万元。

2015年市直学校部门收入预算情况如下:

鹤山市第一中学部门收入预算4591.75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350.60万元;事业收入984.09万元;上年结转结余257.06万元。

鹤山市鹤华中学部门收入预算3175.36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373.89万元;事业收入674.47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27万元。

鹤山市纪元中学部门收入预算3018.58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202.51万元;事业收入579.83万元;上年结转结余236.24万元。

鹤山市第二中学部门收入预算2280.40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471.95万元;事业收入487.14万元;上年结转结余321.31万元。

鹤山市第三中学部门收入预算1702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482万元;事业收入104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16万元。

鹤山市职业技术学校部门收入预算3785.82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065.07万元;事业收入167.37万元;其他收入11.7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541.68万元。

鹤山市广播电视大学部门收入预算1336.27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575.11万元;事业收入735.56万元;上年结转结余25.60万元。

鹤山市特殊教育学校部门收入预算23.16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3.16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5年鹤山市教育局部门支出预算14712.41万元(含全市教育统筹部分),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万元;教育支出14415.9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3.2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3.7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7.39万元。

2015年市直学校部门支出预算情况如下:

鹤山市第一中学部门支出预算4591.75万元,其中:教育支出3933.0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0.5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9.5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8.61万元。

鹤山市鹤华中学部门支出预算3175.36万元,其中:教育支出2733.3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6.3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2.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3.21万元。

鹤山市纪元中学部门支出预算3018.58万元,其中:教育支出2713.0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2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7.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6.69万元。

鹤山市第二中学部门支出预算2280.40万元,其中:教育支出2004.5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7.9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8.5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9.43万元。

鹤山市第三中学部门支出预算1702万元,其中:教育支出135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4万元。

鹤山市职业技术学校部门支出预算3785.82万元,其中:教育支出3388.6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3.3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9.7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4.02万元。

鹤山市广播电视大学部门支出预算1336.27万元,其中:教育支出1100.4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5.9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7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13万元。

鹤山市特殊教育学校部门收入预算23.16万元,其中:教育支出20.7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7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8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5年鹤山市教育局(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数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3.64元,较2014年预算减少4.97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保持一致。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保持一致。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22万元,较2014年预算减少1.28万元。减少原因: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制度,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6.42万元,较2014年预算减少3.69万元。减少原因: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规范公务活动,减少公务开支。

2015年市直学校用财政拨款数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58.56万元,较2014年预算增加24.29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保持一致。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保持一致。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4.52万元,较2014年预算增加5.97万元。增加原因:加强学校教学教研活动,加上开展创现迎评工作,学校公务用车活动增加,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相应增加。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34.04万元,较2014年预算增加18.32万元。增加原因:学校业务交流活动增加,加上开展创现迎评工作,预算相应增加。

第二部分

2015年鹤山市教育局部门预算表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一

 

 

 

 

 2015 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名称:鹤山市教育局(含全市教育统筹部分)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预算数

项目

预算数

一、公共财政预算收入

     6,884.88

一、一般公共服务

         2.00

二、基金预算收入

 

二、教育

    14,415.99

三、专款专用资金收入

     1,368.40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

       213.28

四、事业收入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

        33.75

五、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五、住房保障

        47.39

六、其他收入

 

 

 

 

 

 

 

 

 

 

 

 

 

 

 

 

 

 

 

 

 

 

 

 

 

 

 

 

 

 

 

 

 

 

 

 

 

 

 

本年收入合计

    8,253.28

本年支出合计

   14,712.41

七、上级补助收入

     1,734.00

二十一、上缴上级支出

 

八、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二十二、对附属单补助支出

 

九、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二十三、结转下年

 

十、上年结转结余

     4,725.13

 

 

 

 

 

 

 

 

 

 

收入总计

   14,712.41

支出总计

   14,712.41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二

 

 

 

 

 

 

 

 

 

 

 2015 年部门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及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基本支出)

单位:鹤山市教育局(含全市教育统筹部分)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公共财政
预算拨款

基金预算
拨款

 

 

 

合计

6,884.88

6,884.88

 

205

教育支出

6591.02

6591.02

 

20501

教育管理事务

1480.79

1480.79

 

2050101

  行政运行

399.83

399.83

 

2050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10.78

10.78

 

2050103

  机关服务

1070.18

1070.18

 

20502

普通教育

1198.42

1198.42

 

2050201

  学前教育

5.28

5.28

 

2050203

  初中教育

799.84

799.84

 

2050205

  高等教育

50.00

50.00

 

2050299

  其他普通教育支出

343.30

343.30

 

20509

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

3,911.81

3,911.81

 

2050999

  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

3,911.81

3,911.81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12.73

212.73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212.73

212.73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173.67

173.67

 

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

39.06

39.06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33.75

33.75

 

21005

医疗保障

28.48

28.48

 

2100501

  行政单位医疗

19.90

19.90

 

2100502

  事业单位医疗

8.58

8.58

 

21007

计划生育事务

5.27

5.27

 

2100799

  计划生育事务

5.27

5.27

 

221

住房保障支出

47.39

47.39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47.39

47.39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47.39

47.39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三

 

 

 

 

 

 

 

 

 

 

  2015 年部门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及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项目支出)

单位:鹤山市教育局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公共财政
预算拨款

基金预算
拨款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四

 

 

 

 2015 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单位名称:鹤山市教育局                       

 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预算数

合计

13.64

1、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

6.42

3、公务用车费

7.22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7.22

      (2)公务用车购置

 

 

 

    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五

 

 

 

 

 

2015年部门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及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

单位名称:鹤山市教育局(含全市教育统筹部分)                         

单位:万元

经济科目

预算内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基金预算

合计

6,884.88

6,884.88

 

一、工资福利支出

1,459.12

1,459.12

 

  基本工资

336.05

336.05

 

  津贴补贴

836.74

836.74

 

  奖金

198.89

198.89

 

  社会保障缴费

87.43

87.43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4,935.06

4,935.06

 

  办公费

90.87

90.87

 

  印刷费

0.50

0.50

 

  邮电费

10.78

10.78

 

  物业管理费

0.48

0.48

 

  维修(护)

0.30

0.30

 

  会议费

0.95

0.95

 

  培训费

0.30

0.30

 

  公务接待费

6.43

6.43

 

  劳务费

0.80

0.8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7.22

7.22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4,816.43

4,816.43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20.71

320.71

 

  退休费

212.73

212.73

 

  抚恤金

 

 

 

  医疗费

0.05

0.05

 

  助学金

55.28

55.28

 

  奖励金

5.26

5.26

 

  住房公积金

47.39

47.39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

170.00

170.00

 

  专用设备购置

80.00

80.00

 

  基础设施建设

90.00

9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