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鹤山市交通运输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交通运输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现将我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法治工作机制
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书记、局长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述法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成立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综合法规股具体负责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日常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及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把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会“第一议题”学习和每季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制定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学法计划、普法工作要点等,构建上下贯通、协同高效的法治建设推进格局。
(二)加强法治规范化建设,筑牢依法行政坚实屏障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聚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核心要求,将“三项制度”贯穿执法全过程。二是完善执法监管协同机制,制定《鹤山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件线索移送协作机制》,针对驾培、维修等行业规范取证、风险防范的疑难复杂问题,法制、管理、执法部门共联合开展案件研讨6次,把好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三是健全法律顾问深度参与机制,依托法制审核专业力量为行政决策、合同审核、案件审理、规范性文件审查等提供精准法律支撑,累计出具法律意见书112份。2025年以来,我局无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未因规范性文件问题引发争议。
(三)大力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交通服务实效
一是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我局聚焦道路运输、港口和水路运输、公交运输、公路铁路水运建设工程等重点领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综合查一次”等监管制度,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重点对维修、驾培、危运、网约车、码头等20家企业进行检查,检查次数同比下降41.2%。日常在重要节假日前后、防御天气等关键时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为货运、客运、港口等企业提供技术指导,开展警示教育、约谈提醒、业务培训等18场次。二是持续做好承接上级委托、下放的审批事项,处理涉路施工许可审批19宗,大件运输审批70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事项104宗,续证审批136宗。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进一步优化流程,减少跑动次数,压缩办理时限,促成江门市首宗开办道路货运企业“一件事”业务于今年3月11日在我市成功落地,切实为企业减负增效。
(四)深入推动法治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发挥领导干部领学促学作用,带动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通过集中学习、专题授课、自学等多种形式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交通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等,组织在编干部参加学法考试,参考率和优秀率保持100%。邀请法律顾问、业务骨干授课,今年以来共举办6场法治专题培训。围绕交通运输行业企业需求,结合“安全生产月”、“路政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和日常行业执法检查,组织执法人员深入车站、运输企业、港口码头、在建工程项目部等场所,开展“一对一”法律咨询、法律宣传,覆盖从业人员900余人次。
(五)构建“非现场监测+现场攻坚”执法链条,提升执法精准化
深入开展交通运输执法工作,切实加强全市9个治超非现场监测点的运营管理,加大对非现场执法系统数据的监控、分析、研判,提升执法工作智能化、信息化水平,共发出《告知函》2005份。同时充分运用省执法信息系统对立案、处理、结案等各个环节的实时监控,及时预警纠错,提升科技执法效能。强化路面执法管控,持续开展道路交通整治“春雷”行动及集中整治客车违法行为夏季攻势等专项整治行动,严控严管重点路段,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超限超载等突出违法行为,出动执法人员1833人次,查处超限超载车辆571辆次,查处各类交通运输领域违法案件309宗(其中非现场执法案件182宗、运政案件74宗、源头治超案件3宗、指使强令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案49宗、路面污染案件1宗)。紧抓超限运输线索,对违规车辆进行溯源倒查,向有关主管部门移交源头线索417条。
二、存在问题
一是交通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强化。我局法律专业人才相对不足且执法队伍人员老龄化,在处理一些复杂的法律问题和执法案件时,缺乏系统的专业法律知识支撑和灵活的执法应对思路,关联法律法规的运用能力还不够。部分执法人员对业务工作不够严谨,有时会出现重复录入案件信息、文书制作不规范等问题。二是执法监督有待加强。日常执法监督检查多体现在检查执法文书是否有误、程序是否合法等表面问题,对群众投诉是否妥善处理、行政处罚案件回访是否落实等深层次问题跟踪还不到位。三是事后监管能力有待提升。在路政管理方面,对许可审批后的项目实施缺乏动态跟踪,执法巡查频次和覆盖面还不够。
三、202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一是规范执法行为,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构建常态化学法用法机制,将法治理论及超限超载治理、源头监管、行业治理、安全生产等重点执法领域法律法规纳入必学课程,开展分类专题培训,提升执法人员法治素养。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确保执法活动全程留痕、规范透明,深化“综合查一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双公示”工作,落实“亮码入企”要求,规范开展道路运输、在建工程等重点领域行政执法检查。树牢法律风险防控意识,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执法案例分析研讨等工作,完善与法律顾问的常态化对接机制,对合同协议、法律文书实行全流程合规审查。
二是深化普法工作,夯实法治根基。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立足交通运输行业特点,打造“主题宣传+日常普法”模式,继续将法治宣传教育深度融入行政执法、行业监管、窗口服务等日常工作场景,面向运输企业、建设单位等从业人员,重点解读安全生产、经营规范等行业法规,持续扩大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推动法治精神在交通运输行业落地生根。
三是持续优化服务,精准响应企业需求。深化“放管服”工作,密切关注审批业务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企业反馈意见,大力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深化部门协同,进一步优化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和审批时限,完善数据共享机制,提升为企业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执法检查过程中为交通运输企业提供持续性的支持和服务,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约谈、提醒检查对象,督促做好整改,推动监管与服务深度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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