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22号)的规定,现将我市已完成备案登记的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企业及车辆信息进行公告,详情见附件。
查询电话:0750-8202015
附件: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登记表(截止至2022年12月2日)
附件:
相关稿件:
主办: 鹤山市人民政府 承办: 鹤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鹤山市网络信息中心
粤ICP备05080285号-1 粤公网安备44078402440793号 网站标识码440784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