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管理工作,规范质量监督登记管理行为,确保我市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的持续稳定,我局制定了《鹤山市交通运输局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细则》,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6月7日至6月21日。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邮箱:jtj@heshan.gov.cn)或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送至江门市鹤山市凤亭路438号鹤山市交通运输局基建管理股,邮编:529700。信封请注明“鹤山市交通运输局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细则征集意见”字样。
特此通告。
附件:鹤山市交通运输局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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