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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市道路货运车辆车主 驾驶员的一封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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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尊敬的道路货运车辆车主、驾驶员:

您好!您辛苦了!是你们不懈的努力,为鹤山货运物流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贡献了力量;也是你们辛勤的工作,支撑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感谢你们对鹤山货运物流行业的付出!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物流业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政策要求,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质检总局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道路货运车辆检验检测改革工作的通知》(交运发〔2017〕207号),省交通运输厅、公安厅、环保厅、质监局于9月10日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道路货运车辆检验检测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交运〔2018〕848号),江门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环境保护局、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发了《关于印发<江门市加快推进道路货运车辆检验检测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江交运[2018]272号)、《江门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贯彻落实加快推进道路货运车辆检验检测改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江交运〔2018〕271号)。为积极推进货车检验检测改革落地实施,切实减轻货车经营者检验检测费用负担,现将有关改革事项告知如下,请各位货运车辆车主、驾驶员周知。

一、取消二级维护强制检测,由经营者自行确定周期。严格落实取消营业性货运车辆二级维护强制上线检测要求,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文件要求或审验需要等名义,强制营运货车二级维护上线检测。货运车辆经营者在确保车辆符合技术管理要求的前提下,自行确定车辆二级维护周期。

二、不再重复检测,不再重复收费。在货车综检和安检国标整合前,综合性能检测机构一律直接采信安检机构的检验结果,相同项目不得重复检测,不得重复收费。为节约您的时间成本,建议您先进行安检后,持安检报告再到综检机构进行检测。

三、检验检测周期统一。2018年度尚未进行安检和综检的货车,货运车辆车主、驾驶员应调整综合性能检测周期,使其与该车的安全技术检验周期时间一致;对于2018年度已完成安检的货车,本年度仍需按原规定到综合性能检测机构进行综检项目检测(除安全性能检测以外的项目);2018年度已完成综检的货车,下一年度应将综合性能检测时间调整与该车辆的安检周期时间一致。

四、积极参与“交钥匙”服务,轻松完成货车检验检测。鼓励广大货运车辆车主、驾驶员到具备“三检合一”能力的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享受更好的检验检测服务,积极参与“交钥匙”服务并做好监督。货运车辆车主、驾驶员只需排一次队、只交一次车;全部货车安检、综检、环检检验检测事宜全部由机构工作人员一次性办结;货运车辆车主、驾驶员只需交一次费,就可以同时取得安检、综检、环检三份检测报告。实现检验检测总费用下降,减少货运车辆车主、驾驶员到不同检测机构排队检测的时间,提高检验检测效率。

五、监督检验检测项目和收费标准。所有检验检测机构,需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向社会公示检验检测项目和收费标准,公示减少的检测项目和收费。欢迎广大货运车辆车主、驾驶员对检测机构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

我市广大道路货运车辆车主、驾驶员,如发现任何单位、机构或个人违反上述规定的,可拨打政府服务热线12345或直接向鹤山市交通运输局反映、投诉(投诉电话:8882636)。

最后,真诚祝愿大家身体健康、工作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