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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依法注销行政许可逾期运输业户车辆《道路运输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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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注销手续。鹤山市祥实运输服务有限公司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县内包车客运)有效期为2017年9月30日,该公司在《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提出有效的延续申请,现依法注销其业户下的11台营运客车的《道路运输证》(详见附件),被注销《道路运输证》的车辆不得继续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否则,我局将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附:鹤山市祥实运输服务有限公司业户下车辆

祥实运输服务有限公司业户内车辆.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