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核实乡镇和建制村通硬化路通客车基础数据的通知》(粤交规函[2019]946号)、《江门市交通运输局转发关于加快核实乡镇和建制村通硬化路通客车基础数据的通知》(江交规建[2019]266号)文件要求,已对全市镇(街)、建制村通硬化路通客车情况进行核查,当前我市已实现100%通硬化路、100%通客运(详见附表),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
附件:鹤山市乡镇、建制村名录及通硬化路、通客车情况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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