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收费部门 |
收 费 项 目 |
收 费 依 据 |
收费范围 |
收费标准 |
资金管理方式 |
执收单位 |
备注 |
1 |
交通运输部门 |
IC卡道路运输电子证件工本费▲ |
粤价函〔2009〕840号,粤发改发电〔2014〕34号,粤财综〔2011〕262号,粤发改价格〔2016〕180号,《道路运输条例》,粤发改价格函〔2019〕649号 |
道路营运单位、个人 |
可查询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门户网站/价费标准(http://www.gddrc.gov.cn/) |
缴入地方国库 |
鹤山市交通管理总站 |
自2012年1月1日起已暂停收取IC卡道路运输证工本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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