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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鹤山市委第四轮巡察完成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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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19日,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了十三届市委第四轮巡察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巡察工作。近日,市委4个巡察组分别向24个党组织传达了市委书记刘志刚在听取巡察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通报了巡察发现的重要问题,并向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纪委副书记、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分别参加巡察情况反馈会议,对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反馈指出,近年来,被巡察党组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加强党的领导、党的建设,不断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江门市委、鹤山市委工作要求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有的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部分重点工作、“百千万工程”项目推进缓慢;有的作风建设不够扎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及时;有的管党治党不够到位,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存在廉政风险;有的党的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干部选育管用工作有待加强;有的队伍教育管理还有短板,对村干部、下属事业单位人员、编外人员监管不到位。

  反馈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抓整改,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领会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把巡察整改作为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要落实责任抓整改,对整改工作实施全过程领导、督促和把关,对反馈的每一个问题、提出的每一项要求,都要认真对照查摆、对号入座,一件一件抓、一项一项改,把所有问题清仓见底。要立足治标、着眼治本抓整改,做到整改一个问题、完善一项制度、形成一项机制、堵塞一批漏洞,落实共性问题“清零”机制,强化监管、完善制度,防止共性问题屡巡屡犯,充分发挥好巡察标本兼治的战略作用,推动鹤山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