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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出行,从我做起丨鹤城镇开展道路交通秩序劝导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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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加强鹤城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引导群众形成驾乘“摩电”戴头盔、靠右行驶的良好习惯,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鹤城镇联合交警四中队、派出所、村(社区)等单位开展道路交通秩序劝导整治行动。


领导率先垂范,发挥模范作用

  鹤城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赖应华带队到五星村,对来往的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乱穿马路、逆行等行为进行重点整治,对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进行批评教育。在对驾驶人未戴头盔行为作出教育的同时,还现场赠送一顶头盔,手把手教其正确佩戴方式,这一暖心举动让群众很感动,并表示今后骑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出行一定会戴好安全头盔。


强化宣传引导,筑牢安全意识

  7月21日、25日,鹤城镇应急办联合交警四中队、昆源社区、五星村委会、坪山村委会,分别在五子园文化广场、五星村委会开展“安全行驶,切勿超载”、“拒绝无牌无证驾驶”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讲座,呼吁群众切勿超载,自觉弃用无牌无证机动车,远离无牌无证交通违法行为,提醒摩电车主要做到“有牌证、戴头盔、限两人、靠右行”,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安全文明行车。


常抓不懈促提升,久久为功强根基

  7月中旬起,鹤城镇联合交警部门、派出所、各村居委持续在交通早高峰和晚高峰期间,维护交通路口、路段、人行过道的交通秩序,主要采取现场劝导、手持指示牌、喇叭劝导等形式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靠右行驶、逆向行驶、超员、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违反信号灯指示、遮挡号牌及其他道路交通违法性行为进行劝导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