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城镇精细化管理,创新工作思路,努力做到依法、依规、文明执法,切实提高城镇管理服务水平,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在助力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起到带头作用,3月1日上午,鹤城镇创文办、镇综合行政执法办组织全体同志集中学习了《江门市城市容貌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该《标准》于2022年3月1日起实施,对加强城市容貌的建设与管理,创造整洁、美观的城市环境,保障市民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提高市民的市容维护意识和公共道德水平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培训会上,主讲人采用举例子、摆事实等浅显易懂的方式对《标准》的十个章节六十四条,逐条逐句进行解说,讲解日常巡查执法过程中需重点注意的事项,确保与会人员能准确领悟《标准》精神。
会议强调,执法人员要通过学习不断加强自身监管业务能力,切实提高管理水平,同时要充分利用巡查、监管的有利时机,耐心向辖区内商户、居民群众等对象宣传《标准》的内容和要求,不断提升广大群众对《标准》的知晓率。
参加培训的执法人员表示,《标准》的实施,对于提高市容市貌、环境卫生水平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他们将进一步加强宣传学习,为建设宜商宜居鹤城和助力鹤山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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