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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城镇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鹤城镇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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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2023年财政决算报告

  (一)2023年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决算报告

  2023年鹤城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市口径计)累计实现22,273万元,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120万元增加2,153万元,同比上升10.7%,其中税收收入16,711万元,非税收入5,562万元。

  2023年镇级财力收入19,708万元,其中税收收入13,811万元,非税收入5,897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88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合计20,594万元;镇级财力支出15,406万元,上解上级支出等5,188 万元,其中由市直部门专项列支的镇级项目1,357万元,江门市统筹发展资金、出口退税等上解支出2,243万元,税收征收经费上解552万元,二中并入市直中学上解支出935万元,其他上解支出10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合计20,594万元。收支相抵,实现平衡。

  2023年财政一般公共预算镇级财力支出主要明细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49万元

  2、国防支出20万元

  3、公共安全支出590万元

  4、教育支出3,792万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99万元

  6、卫生健康支出1,674万元

   7、节能环保支出13万元

  8、城乡社区支出3,523万元

  9、农林水支出1,664万元

  10、交通运输支出100万元

  11、住房保障支出570 万元

  1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9万元

  (二)2023年财政性基金决算报告

  2023年鹤城镇镇级污水处理费收入8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03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50万元,全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合计1,46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1,467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1,385万元,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80万元。收支相抵,实现平衡。

  二、2023年政府专项债券申报、发行情况

  2023年我镇积极开展专项债券申报工作,成功入库项目《鹤山市鹤城镇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工程》、《鹤山市鹤城镇污水处理及配套设施项目》、《江门市鹤山省级产业转移工业园鹤城园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共发行新增专项债券26300万元。

  三、2023年财政工作成效

  (一)积极培育财源,确保财政收入稳步向好

  面对全镇经济发展增速放缓但各领域对财政资金需求不断加大的收支矛盾突出情况,我镇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拔头筹、争上游”的号召,高质量抓好“百千万工程”落地成效。一是围绕全年财政收入目标,密切跟踪全镇经济总体发展态势,紧抓税收征管,密切关注税费体制改革,深耕开源增收,支持实体经济,培育优质税源企业,加强税收管理。二是提升政策集成效应,投入70万元打造全市首家镇级一体化企业服务中心,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积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对符合优惠政策条件的企业,做好政策宣传辅导和落地落实。三是积极做好与国开行、市资产办等部门的对接工作,清点盘活国有资源,切实做好项目前期和招标工作,推进项目落地落实,减轻财政负担。

  (二)坚守民生福祉,全力保障重点支出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决兜牢兜实“三保”底线,进一步严控“三公”经费和各类非刚性、非必要支出,兜牢民生底线,保障重点区域资金需求,落实各项惠民政策,做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一是统筹社会事业发展。聚焦“一老一小”、卫生教育等问题,优先支持保障全镇教育医疗、民政优扶等重点领域,及时发放困境儿童、优抚对象临时救助等各类困难群众生活补贴,切实保障群众基本生活。二是加大民生工程投入。民生项目支出13038万元,有力支撑民生社会领域以及省市区重大项目建设需求。保障鹤城镇康园中心改造工程、鹤城镇第二小学新建教学楼工程、鹤山市人民医院鹤城分院工程等建设资金,让广大群众共享发展成果。三是推进生态品质改善。支持开展“三清三拆三整治”、道路“白改黑”行动,做好水环境保护、大气污染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四是大力支持乡村振兴。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不断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水平,打造幸福美丽新农村。

  (三)强化改革创新,提升财政治理效能

  一是抢抓全面实行财政省直管县机遇。积极配合推进财政省直管县改革,高质量开展2024年预算编制工作,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二是深化预算绩效管理。紧跟省、市财政部门的改革步伐,推进预算绩效评价工作,聚焦资金使用效益。三是扎实做好问题整改。结合巡察、审计、监督检查等整改工作,进一步完善立项审批、支出审批和费用报销等各项制度,加强内控制度约束,有力降低了财政风险,提升财政工作实效。四是强化政府债务风险管控。完善专项债券资金支出进度通报预警机制,进一步加快债券使用进度。严格实施政府投资项目立项前财政承受能力和债务风险评估,对新增隐性债务“零容忍”。进一步强化针对性举措研究,稳妥有序化解存量隐性债务。

  四、2024年预算草案

  (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

  2024年鹤城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市口径计)累计实现24,055万元,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273万元增加1,782万元,同比上升8 %,其中税收收入17,546万元,非税收入6,509万元。

  2024年鹤城镇镇级财力收入19,334万元,其中税收收入14,036万元,非税收入5,29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46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合计23,794万元。镇级财力支出18,606万元,上解上级支出等5,18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合计23,794万元。收支相抵,实现平衡。

  2024年鹤城镇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主要明细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22 万元

  2、国防支出27 万元

  3、公共安全支出600 万元

  4、教育支出3,424 万元

  5、科学技术支出 180 万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36 万元

  7、卫生健康支出2,701 万元

  8、节能环保支出 31 万元

  9、城乡社区支出5,363 万元

  10、农林水支出1,287 万元

  1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28 万元

  12、住房保障支出507 万

  (二)2024年财政性基金预算

  2024年鹤城镇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05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1,50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55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05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500万元,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550万元。收支相抵,实现平衡。

  五、下一步财政工作计划

  我镇将继续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牢固树立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理念,强化支出管理,稳住收入大盘,强化财政职能,集中财力办大事,支持稳经济稳增长大局。一是聚焦经济发展,着力培植税源基础。紧紧围绕“百千万工程”,狠抓制造业当家“一把手”工程,全面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建设,用好承接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政策,将招商引资与低效用地整治有机结合,建好产业转移主平台鹤城园区,增强镇域经济造血功能。二是紧盯政策导向,着力优化支出结构。提前谋划申报专项债券和上级补助资金,管好用好政府新增债券,加强专项债券项目储备,集中投向成熟度高、经济增长后劲强的重大项目,完善项目全周期、全过程监督管理机制,提升专项债券使用效能。进一步改进和创新财政投入方式,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三是坚持预防在先,系统统筹防范风险。严守“三保”支出红线,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保障重点领域支出需求,切实兜牢县级“三保”责任底线。支持鹤城镇中心卫生院新院、绿美鹤山等建设,保持对教育、医疗、社保、文体等投入力度,保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支出及时足额到位。从严从紧控制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对非刚性、非急需的部门预算项目进行整合统筹、专项资金政策加强优化统筹。


  附件:鹤山市2023年鹤城镇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表.xlsx

               鹤山市2023年鹤城镇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表.xlsx

            鹤山市2024年鹤城镇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xlsx

            鹤山市2024年鹤城镇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