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鹤城镇2017年非禁养区畜禽
养殖整治验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
为推进和规范我镇非禁养区畜禽养殖整治验收工作,根据《江门市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江门市畜禽养殖场规范整治指南》和《鹤山市非禁养区畜禽养殖整治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成立鹤城镇非禁养区畜禽养殖整治镇级验收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永炜(镇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麦根茂(镇委委员)
李子成(副镇长)
成 员:冯志峰(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主任)
冯永强(城镇建设与环保局局长)
古永强(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
黄意俊(畜牧兽医站负责人)
李海强(畜牧兽医站科员)
吕锡浩(城镇建设与环保局办事员)
张秋枫(国土资源管理所科员)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畜牧兽医站),牧兽医站负责人黄意俊(兼)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联系电话:8388344 。
2017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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