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鹤山市工业投资有限公司购专变电房及相关配套设备维保服务采购
2、采购方式:公开询价,采购最高限价25万元/年。
3、服务期限:三年
4、采购需求:供应商需对以下设备提供代维服务,具体明细如下表所示:
专变电房/构架 | 设备项目 | 单位 | 数量 |
鸿江开发区变压器构架 | 80kVA油式变压器台架及户外低压动力配电箱(总开关、出线集合) | 台 | 1 |
共和镇府变压器构架 | 50kVA油式变压器台架及户外低压动力配电箱(总开关、出线集合) | 台 | 1 |
鸿江开发区路灯台变 | 50kVA油式变压器台架及户外低压动力配电箱(总开关、出线集合) | 台 | 1 |
良庚村民委员会运城提升泵站专用箱变 | 运城提升泵站30kVA美式箱变 | 台 | 1 |
共和污水厂 | 1000kVA干式变压器 | 台 | 1 |
志美尼提升泵站 | 志美尼提升泵站200kVA美式箱变 | 台 | 1 |
东坑提升泵站 | 东坑提升泵站提升泵站100kVA美式箱变 | 台 | 1 |
工业城污水厂 | 500kVA干式变压器 | 台 | 3 |
鹤山市鹤城镇工业区1区(同兴路灯专用台变100kVA) | 100kVA油式变压器台架及户外低压动力配电箱(总开关、出线集合及电容补偿) | 台 | 1 |
鹤山市 鹤城镇工业城B区路灯(路灯专用台变50kVA) | 50kVA油式变压器台架及户外低压动力配电箱(总开关、出线集合) | 台 | 1 |
鹤山市 鹤城镇新材料产业基地A区(专用台变160kVA) | 160kVA油式变压器台架及户外低压动力配电箱(总开关、出线集合及电容补偿) | 台 | 1 |
鹤山市 鹤城镇新材料产业基地(星展厂旁)(专用台变50kVA) | 50kVA油式变压器台架及户外低压动力配电箱(总开关、出线集合) | 台 | 1 |
鹤山市鹤城镇小官田老围村对面山(工业城门口(专用台变250kVA) | 250kVA油式变压器台架及户外低压动力配电箱(总开关、出线集合及电容补偿) | 台 | 1 |
鸿江站对面变压器构架 | 100kVA油式变压器台架及户外低压动力配电箱(总开关、出线集合) | 台 | 1 |
(创新中心园区)宇红纳米专用配电站 | 630kVA干式变压器 | 台 | 5 |
共和公园箱变 | 160kVA欧式箱变 | 台 | 1 |
80kVA欧式箱变 | 台 | 1 | |
圣宝园区 | 变压器 | 台 | 9 |
二、本项目供应商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机构,持有有效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电力设施运维、电气设备维保等相关业务。
2、具备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电力业务许可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等级需为三级及以上(含三级),且在有效期内。
3、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类或电气类或电力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拥有不少于3名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供人员的电工证、高压电工操作证、或者助理工程师职称证书等相关资质证明。以上人员需提供单位购买社保证明或者单位团体商业保险。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需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承诺无重大行政处罚、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质量纠纷等违法违规情况。
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需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报名期间内)。
8、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资料
1、报价时间:2026年1月4日-2026年1月8日(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顺延,报名截止时间:1月8日17:30)
2、报价单位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即可);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3)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
(4)《电力业务许可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复印件;
(5)专业技术人员资质证明(电工证、高压电工操作证、或者助理工程师职称证书等相关资质证明等),以上人员需提供单位购买社保证明或者单位团体商业保险复印件;
(6)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7)报价单及维保服务内容(需详细列明服务范围、服务标准、响应时间、维保方案等)。
3、所有资料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通过电子邮箱递交的,需将所有资料扫描为PDF格式,邮件发送后请致电确认接收状态,未确认导致资料遗漏的,由报价单位自行承担责任。
4、无效报名情形:未按要求提供资料、资料造假、信用评级不达标等情形,均视为无效报名,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其报名资料。
四、其他说明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另行通知,最终解释权归鹤山市工业投资有限公司所有。
五、其他
采 购 人:鹤山市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鹤山市共和镇玉堂路11号之一2号楼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徐生 13923063721(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 9:00-12:00,下午14:30-17:30)
鹤山市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2026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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