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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鹤山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共和镇项目(二期)拆旧区复垦方案》 成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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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统筹城乡发展用地,促进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鹤山市共和镇人民政府编制了《鹤山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共和镇项目(二期)拆旧区复垦方案》(以下简称为《复垦方案》)已经鹤山市自然资源局批准实施,现根据《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7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14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改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5〕48号)等文件要求,将《复垦方案》成果予以公告。

  一、复垦期限

      《复垦方案》采用“先拆旧后建新”模式,土地复垦期限为复垦工程工期。

  二、规划目标

      复垦方案拆旧区位于共和镇大凹村、来苏村、新连村、民族村以及铁岗村。通过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现项目区建设用地总量有减少,土地利用节约集约水平进一步提高的目标。

  三、复垦方案主要内容

  1、项目拆旧区地块总面积为391.52亩,共50个地块,涉及大凹村、来苏村、新连村、民族村以及铁岗村等5个村委会,权属性质为集体土地。

  2、拆旧区面积391.52亩,土地利用现状地类为采矿用地46.78 亩、村庄234.24亩、建制镇110.48亩及公路用地0.02亩,经过对拆旧地块进行适宜性评价,调整地块的土地利用方向,拆旧地块复垦后的规划用途和面积分别是:园地共391.30亩,复垦为坑塘水面共0.22亩。

  四、公示时间

    2019年11月12日至2019年12月12日

  五、公示方式及地点

  1网上公示地址:http://www.heshan.gov.cn/jmhsghz/gkmlpt/index

  (鹤山市共和镇人民政府网站)。

      2、张贴公告:项目区涉及镇政府和村委会公告栏。

  六、公告意见反馈方式

      1、书面函复:鹤山市共和镇人民政府,邮编:529700;

      2、联系人:陈泽科,联系电话: 8300203。

  本公示的最终解析权属于共和镇人民政府。

  附件:鹤山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加挂钩试点共和镇项目(二期)拆旧复垦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图

鹤山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共和镇项目(二期)拆旧区复垦方案现状图20191112.pdf


  鹤山市共和镇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