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城乡发展用地,促进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鹤山市共和镇人民政府编制了《鹤山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加挂钩试点共和镇项目(四期)拆旧复垦方案》(以下简称为《复垦方案》)已经鹤山市自然资源局批准实施,现根据《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7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14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改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5〕48号)等文件要求,将《复垦方案》成果予以公告。
一、复垦期限
《复垦方案》采用“先拆旧后建新”模式,土地复垦期限为复垦工程工期。
二、规划目标
复垦方案拆旧区位于共和镇泮坑村、铁岗村。通过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现项目区建设用地总量有减少,土地利用节约集约水平进一步提高的目标。
三、复垦方案主要内容
1、项目拆旧区地块总面积为178.68亩,共21个地块,涉及2个村委会,其中泮坑村154.49亩、铁岗村24.19亩,权属性质为集体土地。
2、拆旧区面积178.68亩,土地利用现状中村庄114.71亩、建制镇63.97亩,经过对拆旧地块进行适宜性评价,调整地块的土地利用方向,拆旧地块复垦后的规划用途和面积分别是:园地177.86亩和坑塘水面0.82亩。
四、公示时间
2019年11月8日至2019年12月8日
五、公示方式及地点
1、网上公示地址:http://www.heshan.gov.cn/jmhsghz/gkmlpt/index
(鹤山市共和镇人民政府网站)。
2、张贴公告:项目区涉及镇政府和村委会公告栏。
六、公告意见反馈方式
1、书面函复:鹤山市共和镇人民政府,邮编:529700;
2、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陈泽科,联系人:8300203。
本公示的最终解析权属于共和镇人民政府。
附件:鹤山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加挂钩试点共和镇项目(四期)拆旧复垦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图
鹤山市共和镇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8日
鹤山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共和镇项目(四期)拆旧区土地利用现状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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