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鹤山工业城园区创业创新扶持基金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根据《鹤山工业城园区企业创业创新扶持基金暂行办法》(鹤府[2017]13号)文件要求,为促进园区企业的健康发展,规范创业创新扶持基金的管理,提高基金使用效率,成立鹤山工业城园区创业创新扶持基金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林锡波(市委常委、工业城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丁俊超(工业城管委会副主任、共和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刘 琳(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吕树明(市科工商务局副局长)
成 员:黄泽中(共和镇党委副书记)
吴福盛(共和镇党委委员)
黄国彬(共和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业城管委会经促局,由黄国彬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日常工作。
鹤山工业城管理委员会
2019年03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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