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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鹤山市公安局李建昀同志荣获“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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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公安报》原文如下:

  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5月25日上午在京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亲切会见会议代表,向他们表示热烈祝贺,向全国广大公安民警辅警致以诚挚问候。会上宣读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表彰全国模范公安单位的决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关于表彰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的决定,公安部关于表彰全国公安系统优秀单位优秀人民警察和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的命令,并向获奖集体和个人代表颁奖。全国公安系统982个先进单位、1485名先进个人受到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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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誉背后
是他动人的故事

  青春勇担当,热血铸警魂

  李建昀,男,汉族,36岁,2013年9月参加公安工作,201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鹤山市公安局巡警大队办公室三级警长。此次被公安部评为“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曾荣立个人一等功,被评为全国公安机关庆祝建党100周年安保维稳工作成绩突出个人,荣获全省最美基层民警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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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建昀先后在巡警、特警、基层派出所工作,他是同事们眼中的拼命三郎,凭着刻苦训练,先后在全市特警专业大比武,和全省警用无人机练兵比武活动中,获得个人奖项;他像“螺丝钉”一样无私奉献,6年间,他参与处置各类突发性事件60余起,解救、转移受灾受困群众100余人;像“急先锋”一样总是冲在工作和他人需要的一线,2021年”七一“安保期间,他主动请缨,连续作战,冲锋在前。在一次打私缉查行动中,他遭遇走私快艇拒捕冲撞,被螺旋桨击中,不幸截肢致残。即使因公截肢,他也不改从警初心,努力做康复,矢志不渝继续为热爱的警察事业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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